村官选举的正常程序

村官选举的正常程序,第1张

一、选举准备

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

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围绕组建村民委员会选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选举教育培训、选举工作8个阶段的基本要求、工作进展安排等制定。

主要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举的时间要求;成立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选举工作的日程安排。

3.筹集经费。各级组织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从村经济收益中支出,无集体收益的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乡级财政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4.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

审查审计:部署审计方案;成立审计机构;进行村财审计;公布审计结果;追究责任。

考核评议:县市区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评议和推荐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5.培训部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法。

6.试点示范。地州市选择二、三个不同类型的乡镇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部署开展。

二、选举机构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各地州、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均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在村级就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是具体领导主持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机构。

2.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宣传发动

宣传对象:基层干部、社会公众、村民。

四、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

从机关选派到村任职人员、从其他村交流任职人员以及流入本村的务工经商人员,其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以及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经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大学生村官不受在村居住1年的限制。

登记的程序:

1、公布选举日和登记日期。

2、确定和培训登记员。

3、明确登记对象。

4、造册登记。

5、审核确认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6、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7、受理村民的申诉。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8发参选证。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

1.细化候选人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2.明确职位和职数。由村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结合实际提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经乡镇党委同意后分别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3.发布提名候选人公告。于选举日10日前。

4.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当场公开唱票、计票,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于正式选举日10日前予以公布。

5.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乡镇党委组织人大、纪检、民政、派出所、农经、人口计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6.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预选的时间、地点;预选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过半的选民投票选举,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票数;根据预选结果,按照“多数原则”和村委会职数确定候选人,主任候选人1人;

副主任按职数确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名额要多。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不愿作为候选人的应在选举日3日前提出,缺额递补。

六、介绍正式候选人

1.制定目标任务。选举前,乡镇指导各村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围绕目标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

2.候选人书面“三项承诺”。在“先定事、后选人”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三项承诺:公开竞职承诺、实行发展稳定工作承诺、辞职承诺。

3.竞职演讲。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七、投票选举

(一)准备工作。

1、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2、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

3、办理委托投票。严格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只能1次、1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选举前予以公布。

4、印制选票、制作票箱。

5、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与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及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主持选举大会,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其它选举工作人员。

6、准备用品。会场用品、文字用品、物品等。7布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置好秘密写票间。

(二)大会选举。选举大会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的主要方式, 选举大会20项程序。

1、宣布开会。宣读会场纪律。

2、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全体参加选举的村民报告人数。

3、奏国歌。

4、报告提名情况。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通过投票办法。宣读大会选举办法;选民举手通过。

6、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名单;选民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上岗。

7、检查并密封票箱。由总监票员当众检查是否空箱;票箱上锁、贴封条。

8、启封清点选票。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袋;清点本次选举印制选票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大会主持人向选民宣布本次印制的选票数。

9、讲解选票(派出流动票箱)由监票员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注意:应先讲解选票,后发选票)

10、验证发票。宣布验证发票顺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大会工作人员、选民。

11、秘密写票。相关工作人员引导;选民有序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需他人代写选票的选民,在代笔处写票。

12、投票。选民填写选票后,将选票(包括委托票)对折后投入票箱。

13、集中票箱。集中票箱,包括选举大会票箱、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开箱。

14、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清点、宣布并销毁剩余选票;开箱清点选票并向选民宣布:发出选票数、从票箱收回选票数、及本次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是否有效。

15、检验选票。逐张检验选票,并分类整理:整张有效、整张无效、整张弃权、局部有效、局部无效;向选民宣布从票箱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票、反对票、废票数、弃权票数。疑难选票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16、公开计票。在选举会场,在选民的监督下,选举工作人员分组公开计票。

17、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18、封存选票。

19、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20、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注意:非正式候选人,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后,再公告当选名单。)

(三)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照村委会成员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方式、程序参照村委会选举方式进行,具体选举办法参照村委会选举办法制定。

(四)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交接公章、财务帐目、档案资料及办公设施等。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五)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10日内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六)组织培训、建章立制。地州市、县市区及时开展新任村干部培训,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六环工作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

八、验收总结

1.选举验收。

2.立卷归档。

3.总结评比。

扩展资料

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一)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参加投票的村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半数的;

(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因村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而造成选举无效的,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机构应当指导组织重新选举。因其他原因认定选举无效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时间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

九、确认当选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如果委员的候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十、颁发当选证书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十一、另行选举

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在选举日当日举行,也可以在选举日后十日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的程序与第一次选举相同。参加选举的村民以第一次登记的名单为准,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原委托关系继续有效,但被委托人成为候选人的委托关系自行终止,原委托人可以重新办理委托手续。

经另行选举,应选职位仍未选足,但村民委员会成员已选足三人的,不足职位可以空缺。主任未选出的,由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未选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

参考资料:

新疆党建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参考资料:

-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

主要的几个程序是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考察一年后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一年考察期合格后转正为正式党员。程序比较复杂,详情看下面全面内容。

1、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学应自愿向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公共管理系党总支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工作顺序为:党小组(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量化积分)、遵守校规、学习成绩、参加活动等情况的了解意见->支委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学生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①参加座谈会的党内外群众应为班级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不够半数的,党支部应加以说明。

  ②座谈会应在考察期一年以上,支部拟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③座谈会对拟发展对象赞成意见不足半数者,则取消其发展资格。

  记录整理党内外评定意见反映要真实。并将测评表装入“党员材料档案”,(党员材料应转为正式党员后再与本人学籍档案合并)。

 5、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要时期(特别是“文革”和动乱)及现实表现。

 7、短期培训

  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公管系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和考试。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校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8、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黑色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准用纯蓝)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0、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 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

  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12、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派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其他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总支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13、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总支接到学校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15、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学校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17、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的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外语学院党总支

  7、党总支报学校组织部审核;

  8、学校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总支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报学校党委审批。

  大部分无领导小组讨论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 为方便大家相互了解,在无领导小组讨论前,会让每个成员进行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通常时间为1分钟。时间较紧的面试,也可能没有这一步骤。

  2、题目阅读 阅读题目,并进行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阅读题目时,通常不允许在题目上做任何标记,有想法可记录在草稿纸上。这一过程通常为5-8分钟。

3、发表个人观点

每人1-3分钟的时间陈述自己刚才独立思考形成的观点。个人观点陈述通常不会指定顺序,由求职者自己决定何时发言。此时,第一个发言一般会给面试官留下较好的第一印象。

  4、小组讨论 每个人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后,就由面试官宣布小组讨论开始,面试官同时会宣布讨论时的一些原则,如:不能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达成意见;达不成小组统一意见,全组都会被扣分;个人意见被小组采纳越多,个人得分会越高;单次发言时间不能太长等等。

  5、选举小组代表陈述小组观点 这一步骤一般在2分钟左右。代表小组发言的通常是小组讨论过程中形成的小组领导,也可能是无形领导指定的发言较少的小组成员。能代表小组发言,就有了额外的2分钟时间来展示自己,如果归纳总结得好,肯定会加分不少,所以,争取到这一角色是无领导小组讨论中的重要目标。

  无领导小组讨论流程并不复杂,但每个人在每个步骤的表现,都会被面试官观察的很清楚,并立即给予评分,所以,适当地进行准备,通常会有助于在面试时有更好的表现。

个别吸收。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个别吸收”,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

这反映在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上,就是逐个讨论和表决,这样可以使党组织和党员对发展对象有更充分的了解。

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程序上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

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

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扩展资料

《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参考资料:

***网——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www.hunlipic.com/meirong/1072662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13
下一篇2023-11-1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