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狮解封了吗?泉州石狮解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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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石狮解封了吗?

部分解封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20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1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6日起,对曾坑蓉园宝塔34号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9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1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5日起,对新车路单号35号至39号永宁镇粮站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4日起,对星辉一路38号海螺公寓等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7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3日起,对九二路1008号童装城A幢等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6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5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2日起,对双拥路56号嘉福华庭A梯等5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5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10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1日起,对香江路1221号名爵公寓等10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7个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3月31日起,对聚仁路98号凤凰城4幢A梯等7个封控区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23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为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的解除

石狮市以下管控区解除管控:祥芝镇后湖村,锦尚镇锦尚村、厝上村;水头外线—石狮大道—石泉二路—北环路—西环路—狮城大道—外西环路—同兴路—花园路—南环路—石永路—前埔环西岑溪溪岸路—前埔村南环路—永宁战备路—永宁伟业大道—沿海大通道永宁西岑段与其他县边界线的围合区域,石狮北收费站区域。

二、继续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解除管控后,全市参照防范区标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入石人员:在高速出入口、国道卡口、汽车站、码头等入石关口,落实“入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要求;严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对4月1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各镇要对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入石人员开展风险排查,实行“日推日清”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2.重点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码头、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及代驾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五小场所”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出行人员:非必要不离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出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以及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岗复工等,均须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外来人员: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商超市场、专业市场、电商园区、商业楼宇、金融机构、酒店、办事窗口等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5.广大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有序配合核酸检测,一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得购买。

三、继续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企业应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加强全员健康监测,排查员工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1次核酸检测,并按企业分类加大核酸检测频次。暂不堂食。

2.各类重点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场所要合理安排入场离场错峰时间,实行出入口通道分离,推行智能查验道闸系统防控。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50%限流有序开放,继续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3.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密室逃脱、影院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运营。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重要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4.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5.有序恢复学校线下教学,具体复学复课安排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4月15日,先恢复全市高三年级和中职三年级线下教学。

6.合理设置免费核酸采样点位,方便群众就近检测。

本通告自4月13日至4月17日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1月17日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1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17日0时到24时,我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集中隔离筛查发现1例、跨区域协查发现2例、省外入泉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男,40岁,河南省通许县人,系16日报告病例1的同车同行人员,15日转至集中隔离点,16日晚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男,14岁,现住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为外省协查密接人员。11月16日接外省协查函告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随即被转至集中隔离点,当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

石狮市祥芝渔港、祥芝镇芝山东路81号、祥芝镇祥农村溪前6号、达芝山中路105号。

病例3:男,35岁,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为外地市协查初筛阳性人员。11月17日接厦门协查通报“落地检”核酸阳性,随即于晋江落实管控并转运至传染病院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晋江市安海镇可慕村三益钢铁物流园。

病例4:男,43岁,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为省外入泉重点人群“落地检”发现。11月17日到达晋江牛山高速口,“落地检”核酸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晋江牛山高速口、西园街道车厝288号、池店高速路口、磁灶镇下灶养老院停车场、环村路东256号附近卸货点。

病例5:男,14岁,现住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为省外入泉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1月14日自外省乘自驾返泉,“落地检”及15日核酸结果阴性,1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

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菜市场、祥芝镇323号、祥芝水产批发市场13栋、祥芝镇祥古路68号。

目前定点医院住院15人,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累计已解除医学观察69639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2864人。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根据泉州3月18日发布的截至3月17日24时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石狮新增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目前均已在泉州市定点医院治疗。现将确诊病例有关情况和在我市的主要活动区域公布如下:

1新增病例情况:

病例1:女,25岁,现住石狮市凤里街道凤凰城,经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

病例2:女,36岁,现住石狮市灵秀镇香江路,经专家会诊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

病例3:女,48岁,现住石狮市灵秀镇鼎盛骏景,经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

病例4:女,22岁,现住石狮市湖滨街道金鼎公寓,经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

病例5:女,28岁,现住石狮市宝盖镇宝源花园,经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

病例6:男,34岁,现住石狮市灵秀镇茂厦村,经专家会诊为确诊病例。

2新增病例轨迹涉及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

经初步流调,新增确诊病例近日主要活动区域为:凤里街道的狮城国际广场、金丘花园小区、八七路工商银行大厦营业厅、欢乐迪。

湖滨街道的八七路金鼎公寓、金林路烧鸟町居酒屋、任阿婆火锅店、麦都面包店、牛牛站酸辣粉、曾坑社区美佳福图文店。

灵秀镇的长兴路龙盛羽毛球馆、莱雅财富大酒店、金相路夜市、万国会酒吧、世联华府菜鸟驿站、塔前菜市场、茂厦菜市场、茂厦村户外篮球场、洋下菜市场、原创网批基地。

宝盖镇的欢乐迪、宝源小区林碧兰食品店、宝源小区丰巢代收点。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提醒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封控、管控措施。咨询电话:0595—8878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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