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像狗一样被养大会发生什么,把狗放在野外又会发生什么?

狼像狗一样被养大会发生什么,把狗放在野外又会发生什么?,第1张

上面这个有点二的家伙是哈士奇,互联网上有太多关于它和狼的故事,很多时候狼和狗会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其实,狼和狗是在一万五千多年的进化过程中被分隔开来,在这段时间里,这些物种已经转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

如果硬说狼是狗的祖先的话,那肯定是不正确的(用杆精的思想),它们有共同的祖先,但是这个祖先是谁现在已经很难考证了(已经灭绝了)。

狗仍然保留着它们祖先的许多行为,但对于现代狼中任何潜在的“狗样”,我们所知甚少。

图为:狼和狗分得清吗

狼和狗的差别

必须要承认的是,尽管狼和狗还没有生殖隔离,但它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生物。

它们可能看起来很相似(至少我们的哈士奇看起来有点像狼),但它们表现出的行为方式却是大相径庭。

狗狗与人类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强烈而自然的亲近感,脑部扫描显示,它们与我们在一起比与同类在一起更快乐。

当狗受到压力时,它们会在人类面前感到舒适,这一特点通过自身驯化得到了强化。

另一方面,狼天生对人类很警惕,害怕我们的存在和环境,不像狗,它们非常独立。

例如,当狼群外出狩猎时,狼崽往往被单独留下,这让这些动物几乎像猫一样自给自足。与狗不同的是,狼从不需要依靠其他物种来获得安慰。

但科学家也记录了狗和狼的一些行为相似之处。例如,当相互问候时,狼喜欢舔对方的脸,这一特点对狗主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

狼也能跟随人类的视线进入另外的地方,它们能理解我们手指等手势(有些甚至黑猩猩都做不到)。

饲养的小狼崽实验

大部分野生动物都是很有野性的,如果在成年状态下想饲养它们很难,不过可以试着从小开始培养。

关于饲养小狼崽的实验其实非常多,之前有实验表明,人类饲养的狼在16周大的时候,不会像狗那样对它们的主人表现出依恋。

但是更加准确的是,一项开始于21世纪初,2017年报道的研究,这次研究表明狼会以一种类似狗的方式依附于它们的主人(不过样本不算多,实验只有10只小狼崽)。

这项研究发表在英国皇家学会《开放科学》杂志上,人类抚养的小狼崽会对主人表现出依恋和情感,这种情感会持续到成年。

这项研究的参与者被要求以通常用养狗的方式来养小狼崽(例如每天用皮带散步、拥抱、梳理毛发等)。

之后进行两个实验,第一个实验在小狼崽六个月大时,另外一个在小狼崽12个月和24个月大时。

它们被暴露在四种来访者类型中:它们的直接照护者(或者他们被称为“父母”)、亲密的熟人、它们只见过一次的人,以及完全陌生的人。

这项研究还表明,尽管成年的狼有时会表现出一点恐惧,但广泛社会化的狼在与人类陌生人相处时相对比较自在。

这些发现同时也暗示了他们的四足祖先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他们在人类中寻求安慰,最终导致了这些超级可爱的、舔脸的狗的出现。

就像我们昨天发的文章里说的那样,狗可能并不是人类饲养的小狼崽进化来的,更科学的应该是狼自己亲近了人类,自身驯化的结果。

狗在野外会变得像狼那样吗?

既然狼可以做到和人类成为朋友,那狗呢?把狗放到到野外会怎么样,能像狼一样生存吗?答案是肯定的。

比如之前的青海,因为藏獒市场的火爆,很多人饲养,但是后面藏獒卖不出去了,饲养费又很高,于是很多藏獒成了流浪狗,这形成了藏区危险的流浪敖犬种群。

图为:澳大利亚野狗捕猎

你可能会说这只是短暂的,它们没法长时间生存,那澳大利亚的例子绝对是个长时间的。

澳大利亚野狗被认为是早期澳大利亚人带来的野狗后代,这些野狗后来四处乱跑。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说法不一。

据估计,家狗的起源发生在15000年至32100年前,在欧亚大陆或东亚的某个地方,但绝对不是在澳大利亚,那里只有不相关的有袋类食肉动物。

这是在澳大利亚第一次定居之后发生的,所以可以推测家养狗是从亚洲的邻居那里引进的 (总会有贸易联系)。

当野狗第一次疯狂奔跑时,情况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和家养的狗一样了,都是为了生存。

也许需要成千上万代来赋予它们现在独特的形态,不过DNA研究表明,只有相对较小的一群狗能像澳大利亚野狗那样。

澳大利亚野狗当然不是很像狼,这只是因为澳大利亚的环境决定了他们的现在的特征,但完全够证明狗的野外生存能力。

如果所有的人都消失了,流浪狗们经过几百代后可能会产生几个品种,可能类似于狐狸、豺狼和狼。

如果它们被留在类似地球的行星上,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孤立的物种可以进化得非常快。

另外,狗狗能够很好地发现小虫子、啮齿动物或其他小动物,那么表明狗狗很可能擅长发现和捕捉食物,这是它们祖先的标志。

不止这些,流浪狗甚至有机会和狼交配,当然流浪狗不可能被狼群接受,但是总会有一些被狼群抛弃的孤独的狼,它们就有可能和流浪狗交配。

最后

虽然狗可能更依赖于它们的人类看护者,并把它们的主人作为一个安全的基地,但狼也能够与看护者形成持久的关系,尽管没有那种依赖感。

不过,即使是由人类养大的狼也不是狗,特别是狼可以依附于它们的人类看护人,但所有研究都没有告诉任何人,人类应该开始饲养小狼崽。狼仍然是野生动物,人类的环境远离了它们的自然栖息地。

另外,我们的宠物狗狗,虽然非常喜欢依赖我们,看起来毫无生存能力,如果真的有必要,它们也能像狼一样生存。

从根本上说,狼是野生动物,更加独立,很难控制,很难管理,但没有完全拒绝人类,狗虽然百依百顺,但是也能离开人类。

参考资料

George DvorskyWhat Happens to Wolves When They're Raised Like DogsGizmodo2017627

Hanna MarcusCan Dogs Live in the Wild

Brian HandwerkHow Accurate Is Alpha’s Theory of Dog DomesticationSMITHSONIAN2018815

我是日报作者-怪罗科普,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你是去读什么?(大学或是高中之类的)我不知道你的条件怎么样,狗狗一年多了也认人的,而且我们都有感情肯定不能随意给别人,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你的条件好的话你可以到了城市之后1先放宠物店寄养,然后想办法赚点钱,凑合过,之后多认识几个朋友,关系要好,总会有好心人会帮帮你的。

我是按照你的情况和为了狗狗不受累才这么讲的,你如果觉得不好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提提意见。

到陌生的环境狗狗肯定会害怕的,会晚上叫或者不吃东西没有胃口,或是它生病了你也不知道

余华在其长篇小说《活着》中,表述了如下内涵:

对此见解,曾经的我深以为然。我曾经一度觉得小说中的徐福贵,其遭遇太过于悲惨,现实生活中是永远不可能出现的。然而终究我还是肤浅了,艺术来源于现实,而现实有时往往比艺术塑造的形象残酷百倍。

每个人降生于这个世界,的确无法选择。但离不离开这个世界,就可以选择吗?答案是:“未必。” 有些时候,个人的命运会被时代所裹挟,不仅身不由己,而且生不如死。

《野狗》一遍就有力地印证了那句俗语——宁为太平狗,莫做离乱人。而当我为了更好理解这篇文章的内涵从而大量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更是让我对“活着”有了全新的认识与感悟。

下面,我们不妨一起走进《野狗》,感受一下人们在乱世中挣扎的超强求生欲,以及在滑稽可笑的表象下所掩藏的艰辛、不易、凄苦、悲凉……

《野狗》的故事背景发生于明末清初的一场动乱(起义),即于七之乱。那么于七何许人也?为何会发生于七动乱?于七动乱的最终结局如何?只有先弄清楚这些问题,我们才能更好体会蒲松龄先生想要表达的内涵。

通俗地说,于七是一个富三代、官二代。他的外祖父就是历史上威名赫赫的抗倭民族英雄戚继光,他的祖父于进表,是山东栖霞的大商人(开金矿的),他的父亲于可清,是明朝大将。(明崇祯二年,战死沙场。)于七本人则是明崇祯三年的武举人。

按理说,在这样的家世与家境下成长的于七,无论如何也不会与动乱(起义)扯在一起,然而造化弄人,明朝灭亡了。

1644年,闯王李自成攻破北京城,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明朝灭亡。值此改朝换代之际,各方势力为了争夺紫禁城内的最高权力,展开了激烈的角逐与拼杀。

最终,清军获得了胜利。入关后,清政府为了巩固其专制统治,颁布了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这些政策极大的激起了人们对新政权的不满。其中尤以“剃发易服”政策最不得人心,人们的反抗也最为激烈。

由此,矛盾不断加剧,社会愈加动荡不安。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清政府疲于应付,于是选择了最为野蛮的镇压方式——屠城。

于七动乱(起义)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发生的。这场动乱前前后后持续十五年,虽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极大地刺痛了清政府那颗本就不自信的玻璃心。 于是清军在捉不到于七的情况下,为了泄恨,将于七的根据地(锯齿山、昆嵛山、招虎山、鳌山)内的男女老幼和起义军,共计十几万人全部诛杀。

这就是《野狗》一文,开篇所述的“于七之乱,杀人如麻”的由来。

更多的细节我就不再讲述了。清军从入关到政局真正稳定下来,足足花了将近四十年之久,为了巩固统治而造下的杀孽(大屠杀)更是数不胜数,其中最为惨烈的大屠杀,莫过于“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八十一日”。其过程惨不忍睹,其罪行罄竹难书。

回归到《野狗》一文。故事的主要内容如下:

于七之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乡下人李化龙,因躲避战乱逃入山中,回来(下山归家)的时候,恰好碰到夜晚行军的清军。李化龙担心被清军发现而遭致杀身之祸,就想找个地方隐匿。可是找来找去,四周都没有藏身之所,于是只好钻进死人堆里装作尸体诈死。

待到清军离开,李化龙也没敢第一时间从死人堆里爬出,而是继续观察了一会,才决定起身。就在这时,李化龙忽然看见四周那些缺胳膊少腿的、断头的死尸全都站立而起,不一会,就像小树林在风中一样摇曳而动。其中一具头已经断了,但还连在肩上的死尸开口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的死尸也七嘴八舌、参差不齐地附和道:“怎么办?!”之后,所有死尸都扑哧扑哧的全部倒下,一点声音都没有了。夜晚重归寂静,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目睹了这一切的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只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在不远处啃食人头,并且挨个吸食人脑。李化龙害怕的赶忙将头隐匿在尸体下面。

那怪物果然逼近,用爪子拨了拨李化龙的肩膀,想吃李化龙的头。李化龙用力地趴在地上,怪物没有得逞。

于是怪物将压在李化龙身上的尸体推开,李化龙的头就完完全全暴露在怪物面前了。李化龙恐惧至极,赶忙将手放到腰下搜寻,找到一块石头,有碗口大小。

正当怪物俯身准备啃食时,李化龙突然一跃而起,大喝一声,用手中的石头击打怪物的头,石头则不偏不倚正好击中怪物的嘴。

怪物疼痛不已,发出类似于猫头鹰的叫声,忍着疼痛逃跑了。在逃跑的道路上,怪物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只见血液中有两颗牙齿,中间弯曲而末端锐利,长度足有四寸。李化龙把这两颗牙齿带回村里给人看,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是什么怪物。

不瞒诸位,初读此文,我竟有一种恐怖之中略带黑色幽默的感觉。李化龙的遭遇是极其恐怖的,但李化龙满满的求生欲却让人忍俊不禁。估计那怪物也是懵逼,向来只有自己啃食他人头部的,没想到这次竟然吃了那么大的亏。负痛逃走的怪物想必委屈极了……

言归正传,蒲翁这样的写作手法到底想揭示什么?死尸诈尸为那般?这些啃人头吸食人脑的怪物隐喻何人?“李化龙”的遭遇与抗争又有何意义?

这些困惑的解答,只能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中寻求。如前所述,明末清初是一个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时代,乱世之下,老百姓命如草芥。无论那方势力获胜,最终遭殃的都是老百姓。

李化龙的遭遇看似特殊,实则具有普遍性。杀人如麻的清军在夜间行军,在老百姓的眼中,就像夜行的夜叉,碰到就必死无疑。所以李化龙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找地方躲避。

然而,蒲翁仅仅用了四个字“急无所匿”就营造出一个恐怖的场景。试想一下,深山老林之中竟然连个藏匿之处都无法找到,这是不是意味着山里的环境已经是一片焦土。在清军的反复扫荡之下,山里早已成为一个修罗场,堪称人间炼狱。故而随处可见的都是堆积如山的尸体,李化龙能够躲藏的地方也就只有死人堆了。

于七之乱,姑且不论正义与否。清军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让人不禁感叹,人性之中“恶”的那一面着实让人不寒而栗。而这种“恶”是在什么条件下会出现以及如何防止它不再出现,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那么死尸为何会诈尸且开口说话呢?死尸口中的野狗子是否意有所指?

是呀!在人死为大的封建社会,死无全尸,暴尸荒野已实属可怜。更可悲的是,死了还不得安宁。 蒲翁借用死尸之口,表达自己怜悯同情老百姓的情感,也用这种隐晦的方式痛斥这些只知争权夺利却不顾老百姓死活的上位者。

“野狗子”很大可能就是在隐喻上位者(清朝统治阶级)。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中,只有两个少数民族最终问鼎中原,一统天下。一个是元朝,一个是清朝。这两个政权有一个共同的特征: 自带野蛮属性,崇尚杀戮,喜屠城。

同样是大规模多次数的屠城,为何元朝被骂的少,清朝却批判的多呢? 我以为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清朝不仅在肉体层面上进行毁灭,而且在精神层面也要实行奴役。

清朝统治阶级需要的是顺民与奴才,而不是一个个有着鲜明个性的独立体。故而清朝大兴文字狱,实行一系列的文化专制制度。其中八股取士更是在思想层面上牢牢禁锢着天下士人,而控制了士人实际上也就控制了舆论,把控了价值导向。

“野狗子”啃人头吸脑髓不就是既控制肉体,又从精神层面上思想禁锢吗? 所以那具头已断却还连在肩上的死尸问了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怎么办呢?蒲翁没明说。但我想不妨就像李化龙那样办吧! 当一个人已经失无可失、退无可退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应如李化龙一般,暴跳而起,大喝一声,向不公的命运抗争。

世上千千万万个李化龙站起来了,世道也许就会变了模样,人间也许就不会再是横尸遍野的修罗场。

唉!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生长于现今之盛世,可谓此生无悔入华夏矣!

1、哆啦A梦/小叮当

心肠好,乐于助人,但却心肠软。每次大雄遇到困难,他总会帮大雄。但有时会用愚蠢的方法来帮助大雄。当吃不到铜锣烧或人们叫他狸猫时,脾气会非常暴躁。没有耳朵,因为在未来的时候,有一次睡午觉的时候耳朵被世修做的机器老鼠咬掉了,所以又恨又怕老鼠。

之所以来帮助大雄,是因为世修为了拯救自己家族不幸的命运,便派遣哆啦A梦到他祖先——野比大雄身边,让大雄变的更加聪明,不再懒惰。

2、哆啦美/小叮铃

哆啦美和哥哥哆啦A梦不一样,是一只优秀的机器猫。在哆啦A梦回22世纪检查时,哆啦美便暂时代替哥哥帮助大雄。有冷静的头脑,很少发脾气,做事比哆啦A梦谨慎,但是哆啦美做事太过锲而不舍,因为哆啦美是高价货,她使用百宝袋的时候不会像哆啦A梦一般。

哆啦美的百宝袋比哆啦A梦的更为精致耐用。有时候,哆啦A梦会叫哆啦美帮忙收拾残局。兄妹感情很好。为什么她也没有耳朵,而是用一个蝴蝶结来代替呢?原来是害怕刺激哥哥。耳朵被制成蝴蝶结的形状,看起来很华丽。

通过这个耳朵,哆啦美可以听到远处的声音,也能够听懂动物的语言。哆啦美做事认真、努力,是学校里的优等生。不过,唯一的缺点就是有时会认真过度,不懂变通。

3、野比大雄/叶大雄

大雄性格懒惰,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不肯读书,上课不专心,总是睡觉及做白日梦,测验平均每五次就得一次0分,运动很差(除了射击),赛跑经常获得倒数的第一名,打棒球又经常犯错;笨口笨舌,经常惹怒胖虎……而且很傻,很容易被人耍的团团转。

4、源静香

大雄最好的朋友,也是未来的妻子。聪明乖巧、成绩优秀、心地善良、善解人意,深受大家喜爱。缺点是有洁癖(一天要洗三次澡),而且拉小提琴拉出的琴声甚至比胖虎的歌还要具有破坏力,也拯救过世界。

5、骨川小夫/小夫

家境富裕、骄生惯养、成绩不太差、性格自大、骄傲、逢迎谄媚、爱炫耀。胖虎的好搭档,大雄的又一敌人兼好友。欺软怕硬,狡猾,总把大雄当成是最便宜的玩具,因为和胖虎一起欺负大雄比胖虎欺负自己要好的多。

很聪明,可是都不用在学习中,每每想到的就是捉弄别人、吹嘘、习惯性地说谎,有时撒的谎到了即将被拆穿的地步就会来央求哆啦A梦帮忙。但是在关键时刻很勇敢。自认为长得不错,就是矮了点。

非常擅长组装模型,而且还有一个表哥,后者经常送给他自制的模型。经常尿床,遇到危险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人生目标是服装设计师,最后当了董事长。

6、刚田武/胖虎

强壮有力,情绪暴躁,欺负弱小,是个粗鲁的孩子王,对于不顺眼的人或事物便以暴力相向。目标是当歌星,可是他的歌声非常差劲。他常常以武力逼迫其他人去听他的演唱会,还一直想有一个自己的歌迷俱乐部。

优点是勇敢、有正义感,勇于承担责任,非常爱自己的家人和宠物。勇于去面对危险。对于同伴,总是以大哥哥的身份照顾大家,是个有情有义的人物,尤其是在剧场版中,胖虎表现出的那种正义感总会让人感到非常温暖。

7、出木杉英才

性格善良,是一个运动健将。以样样皆精来形容他是最贴切的了。因此,他在人际关系、学业成绩、体育 、甚至演戏方面也是一等一的天才高手,更深得女同学的欢迎。可是他却因为特别出众而经常招来大雄、小夫、胖虎等男同学的妒忌。

性格正直,是全作里唯一一个在玩耍过程中想到学习的人。大雄试探性的让其出丑,也没有起效过一次。在童年时期,一直都是一个和主角五人作为同学或能够一起玩的朋友,而没能够作为挚友的第六人,长大后可能有所改观。

8、野比玉子/妈妈

标准的家庭主妇,有时为收支出现赤字而烦恼。学生时代成绩非常好,空闲的时候会看看书与电视,甚至插插花(技术非常好,还受到宗师的赞赏,《哆啦A梦》26卷《宗师招牌》)。常常因为大雄的慵懒训斥他,不过都是出于关心考虑。

不容许大雄捡被遗弃的动物回家(但在1982年《大雄的大魔境》,2014年《新大雄的大魔境》中因为狗狗帮自己找回了钱包,而同意大雄养狗)。

9、野比助/爸爸

年轻时是个没有名气,但十分会画画的画家,曾被一个富豪看中。富豪还决定要把女儿嫁给他,并要送他到巴黎去进修绘画。不过他不屑这个机会,想自己亲身奋斗,于是登门拒绝了富豪的好意,被愤怒地赶出了门,不过他反而觉得放下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了。 

在那次从富翁家回来的路上,他认识了一名女学生片冈玉子,两人后来结了婚。因为绘画的收入不稳定,所以婚后改为在公司做一名小职员,成为一个典型的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搭电车上班。对野比比较和蔼。考车牌又屡战屡败、嗜酒如命,还常抽烟,想戒也戒不掉,还是非常强的雨男。

——狗与人系列之一

文:李汉荣

狗被人驯化的历史,与人的文明史同步。当狼群里分流出狗,一些野狗被远古人类驯化成第一批猎狗,文明史就开启了人与动物合作的历程。

与狩猎时代相比,在近现代,狗的分工更细化了,职能更专业化,分为猎狗、军用狗、家狗、导盲狗、宠物狗,等等。狗,是动物中被人异化和驯化最彻底的一种,有的狗,特别是宠物狗,穿衣服,穿鞋子,系项链,戴耳环,吃特制食物,只差戴一副眼镜,提一款电脑,就成狗类里的知识分子了。有的狗,还同时拥有中文名字和外文名字,体现了全球一体化趋势,办个护照,就成为国际公民。我曾亲眼看见一位男士抱起在路边树上翘腿“刷微博”“写日志”的小狗,连声呢喃:来,女儿,乖女儿,让爸爸抱。抱起来,还在狗脸上叭叭亲了几下。情景动人。我当时想,假如这乖女儿在外面有了相好,那相好又怎样称呼?女婿乎?其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呢,都视同亲戚吗我想,这就很难办了。我还知道,有的狗去世了,主人痛不欲生,为之开追悼会,修墓立碑,有的还为亡狗作传写诗出书,建网站,出画册,祷祝其忠魂长存,永垂不朽。

那么,人与狗,何以达到如此至亲至情境地?

人与狗,相处久了,彼此肯定产生情感,如依赖、感激、忠诚等情感。和一根拐杖处久了,都会产生依恋,何况有灵性的狗。但把狗提升到至亲至情的位置,主要还是人的一种移情。何以故?我想,很可能是由于人的某些深挚的情感诉求在同类中却找不到表达和给予对象,于是就转移到狗的身上了,如忠诚、正直、温顺、憨厚、天真、朴拙、念旧、知恩等等情感和品质,在现代人群中已很稀缺。现代人匆忙、焦虑、多疑、善变、势利、物质主义、自我中心、极度自恋、不重然诺,不守信义,人与人之间多明争暗斗而少深情厚谊,多趋炎附势而少忠直信义,多机心而少真心,多精明而少淳厚,人成了人的对手甚至敌人。狗不懂人的文化和潜规则,狗不识字,没读过厚黑学,没研究过商场、官场、职场、名利场的谋略和投机钻营沽名钓誉升官发财损人利已的学问,还保持着自身一些宝贵的天性和品德,可谓之狗德,如忠诚、单纯、率真、念旧、知恩等。于是人们内心里一直期待而未能得到的某些情感,在狗那里感受到了,狗的情感和表现,补偿了人内心情感给养的匮乏;同时,人心里所潜藏的一些很优质的情感,在不那么优质的人际关系里因未能遇到值得奉献出去的对象,只好保留或封存在内心里,但这不符合作为情感动物的人的天性,人总得把情感释放出去,才能在对象身上感受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于是狗就成了人的优质情感的投放对象,即成了人的移情对象。许多人养狗,实际上等于养了一个情感特区,将内心积压的的情感投放进去,又将自己所期待的情感从狗那里收回来,投入产出基本成正比,甚至有盈余。人们养一只或几只狗,其实是养护一种心情。也类似一种精神投资,投入情感精力和物质成本,以期收获一份情感利润。

如上所述,在人与狗之间情感的双向互动中,人与狗都是受益者,人的情感饥渴在狗那里获得了一种代偿性补给和满足,孤独感也因此得到缓解。但较之于人,狗受益更大,因为,人其实已经将狗拟人化了,即把狗当做了人,甚至把狗当做比人还好的“人”来看待,从而把最优质的情感给予了狗。但是,狗毕竟是狗,再聪明的狗也不知道地球是圆的,再灵性的狗也不会对着彩虹吟出一句诗来,再忠诚的狗也不会为一种信仰献身。狗没有宇宙观,狗不知道哪里有个宇宙,狗的智性还停留在史前的混沌之中,狗甚至不知道狗是谁。你问狗,你是狗吗?狗肯定一脸茫然,然后,汪汪汪,断然否定。人把那么多优质的情感献给了狗,但狗并不完全理解这份情感,人以为它理解了,其实不然,是人代替狗理解了自己的那份情怀,说到底是人借助狗作为中介,自己理解了自己,自己认领了自己,自己安顿了自己,自己慰藉了自己。而能深刻理解和认领这份情感的人,却因为彼此觉得对方薄情、寡义、可疑、不配而不肯互相给予,从而失去了这份情感。

如果,人世的情感是有总量和恒量的,那么,狗在人这里赚走了额外的情感,人能享有的情感份额就少了。

当然,狗从人世得到的情感是用它的忠诚和天真换来的,它把情义献给了人,人回报它以足额甚至超额的感情,这是狗的福报,狗没有白跟人一趟。我只是替人遗憾:狗在人这里,赚走了多少优质情感;人在人那里,却丢失了多少优质情感。

若把世界视为一个广义的“情场”,大家来一趟,都为了赚取信任和情感,无疑,狗是赢家,狗赚足了,人则有点亏。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www.hunlipic.com/qinggan/769392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9-07
下一篇2023-09-0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