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古代行刑者的各类叫法和刑法各类资料越全越好

求古代行刑者的各类叫法和刑法各类资料越全越好,第1张

中国古代的挺全了,我找点国外的吧

一、动物行刑

这是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些女人都是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野兽作为食物的。

二、割喉刑

割喉始终是古罗马所特有的刑罚,因此有"罗马刑"之称。它的要旨就是割断喉咙。与砍头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头和躯干并不分离,但这两种刑的行刑原则是一样的,因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过多以至脑部失血而死,其直接原因在于颈动脉和主动脉被切断。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罗马的刑罚中却从未将“割喉刑”列为主要的死刑手段。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日本,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四、投掷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让犯人从高处跌落。当然,在没有高处的地方,便不能够执行,例如沙漠里……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说明:立枷,犯人多有被活活饿死的。

六、十字架刑

该刑在古埃及时便有,在地中海沿岸及中东国家运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说来是用于惩罚社会地位较低的人,如奴隶、乞丐。为了羞辱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时也用十字架刑。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规模屠杀。在中国的战国时期,秦将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赵国降卒四十万,秦始皇的坑儒行动只是小巫见大巫。说明:日本的水刑——刚开始人还可以勉强将头探出水面,到后来……

八、木桩刑

对于此刑,19世纪的《大百科全书》下了这样的定义:"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行刑方法在于将木桩插入犯人身体,最常见的是插入肛门,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因同性恋被处木桩。

九、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十、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

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

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十一、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说明:解剖刑——从声带至乳房,一块块地切割,与中国的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

十二、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图为夹棍刑。

十三、压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酱沫。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十四、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十五、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十六、锯刑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日本后,日本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锯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症的盖世太保来完成的。他们有各种型号的钢锯,在他们手里,人变成一棵可以恣意妄为的树,想锯那个部位都成。说明:16世纪德国多见的一种酷刑——锯刑,在到达要害之前受刑者绝对意识清醒。

十七、箭刑与贯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说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会倒吸一口冷气了,这就是有名的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人只要被放到里面,随着她的关闭,那将会是地狱的风光。

铁处女

致命的拥抱:铁处女(Iron Maiden)

翻开拷问史,在众多关于拷问器具的记载当中,以人体形状为模型制作的器具最多。这种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里面装置有尖锐的钉子,一关上门,里面的人就会体会到铁钉刺穿身体的疼痛。在这类刑具中最为有名、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国的“纽伦堡铁处女”。

让人意外的是,这种怪异的处刑工具竟然拥有相当久远的历史。最早的记载是一名西元前二零五年至一九四年,统治斯巴达的暴君那比斯(Nabis)。他经常会说:“如果我无法说服你,或许我美丽的爱琵加(Apega)可以。”然后,这个倒楣的家伙就会被领到一个以暴君美丽妻子为外型的雕像面前,雕像的双臂上有尖利的刀刃,受刑者就会在这致命的拥抱中被杀死。

接着,西班牙人为了拷问那些不愿意改信天主教的异教徒,也研发出了类似的工具来。这具雕像通常是由僧侣所雕刻,外面会披上薄纱,手中则拿着象征信仰的旗帜,外型则是代表着圣母玛丽亚。由於大多数的拷问室都在地窖中,受刑的异教徒必须走过一段长长的阴森、黑暗、潮湿的走廊之后,才会看到这个恐怖的刑具。行刑者会大声的念诵一段句子,其意为即使你是异教徒,圣母依旧愿意拥抱你。然后,装有尖刺的双臂同样会收拢,让受刑人的上身被刺穿。在这样的状况下,行刑人会继续审问犯人,要求他认罪,否则就会继续收拢雕像的手臂。

起初这种刑具只用来惩罚叛教或是污辱圣人的犯人,但稍后它也被用来当作处罚叛国和图谋不轨的刑罚。在这之中最有名的就是德国纽伦堡的铁处女了!至今大部分的铁处女外型都是仿造这台原型机所创造的,唯一可惜的是在同盟国一九四四年二次世界大战轰炸德国时将它毁掉了,因此目前并没有保留下来。德国人的手艺果然是最精巧,整个刑具可说是当时工艺的结晶!

由于史书中对该种装置的使用情况记载得不是很多,所以很难判断这种刑具的存在是传说还是事实。因为关于拷问的史料文献都是以19世纪的研究为基础,而当时的研究受浪漫主义思想和民间传闻的影响较深。而有关“铁处女”使用的记载很少,从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该装置起,只有几十年的时间。当天,法官把受刑者关入“铁处女”中,门只是“稍稍”地关了一下:“钉子尖锐的前端慢慢刺入了那男子的身体,先是手腕,然后是脚等其他几个地方,接着是小腹、胸、膀胱和局部肌肉,接下来是眼睛、肩膀和臀部。看上去虽然很疼,但还不至于立刻要了犯人的命。这期间那男子不停地发出凄惨的叫声,显然他非常痛苦,就这样连续哀号了两天他才死去。”根据这篇文章的记载,恐怕当时的“铁处女”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铁钉,靠改变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而且铁钉还是可以活动的,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执行人故意把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向外拔了一点,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

18世纪后,纽伦堡逐渐取消了审讯时实行拷问制度的习惯,在1784年出版的旅游指南中,明确记载有“‘铁处女’这一可憎的、令人战栗的拷问器具,成为了弗雷德利克_巴尔巴罗萨时代的古董”的字样。虽然该书把时代弄错了将近400年(弗雷德利克_巴尔巴罗萨时代比中世纪还要久远),但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当时的“铁处女”已经成为博物馆中的收藏品了。

铁处女的外表像个人型棺材,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可活动铁钉,靠改变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执行人故意把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向外拔了一点,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该刑具有四个基本特征,这四个基本特征也充分显示了其非人道的特点。

一,若从小孔向里面钉入长钉会把受刑者的身体打通。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还特地避开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由於该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内完全是被铁钉悬挂起来的。

二,桶棺内的空间极其狭窄,这会不断地带给受刑者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这种刑具虽然四面也有对开的门,但即使把所有的门都打开,受刑者也跑不掉。

四,该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开门的话在外面是听不到受刑者的呻吟声和惨叫声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门打开,再关上时,铁针还会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样的伤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够减轻临死前的痛苦。

如果只有这样,德国其实也不配被称作世界工艺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在经过刚刚的一番折腾之后,很显然铁处女内部已经一片狼籍,要把尸体处理掉就成了很恶心的一件事情了。但是,德国人在铁处女底下安置了一整条垂直的地道,行刑者只需启动机关,打开暗门,尸体就会直直落下。在地道的尽头则是一连串转动的刀刃,结合上尸体从高处落下的冲击和锐利的刀刃,这倒楣家伙的尸体就会被切成碎片,正好落入纽伦堡中的培革尼兹河,最后流入莱茵河中。行刑者最后只需要把血水冲入隧道中就可以保持乾爽清洁。

十八、毒刑

从很早的年代始,服毒致死就是执刑方法之一。

有记录本案的早期毒杀是对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死刑执行。苏氏因得罪雅典的权贵而被毒死。当毒药送到后,他问刽子手:"好吧,我的勇士,告诉我该怎么做"后者告诉他,喝下毒药后不要在房间里走动,因为运动会减缓毒药的发作,延长死亡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地少说话,否则就需喝下两倍以上的剂量。据说苏氏都接受了。那时的希腊,多是用欧洲普遍可见的毒芹中提取出来的毒芹碱来做毒药。(芹叶钩吻)

而在古中国,则多用从动物、昆虫、矿物、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现代社会出于对有效性和人道的考虑,又开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毒气室、安乐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种延续。

十九、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

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9世纪中叶,中国的清政府曾用吊刑处罚过天主教的传教士,并将吊刑作为一种合法形式的刑罚普遍运用

二十、鞭刑与棒刑

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国家首推新加坡。

二十一、车轮刑

这是一种将人绑在车轮上活活打死的刑罚。

二十二、磔刑

就是中国的“五马分尸”,该刑的特殊之处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时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杀

扼杀即勒死,它和绞刑一样是一种使人窒息的刑罚。但它不主要依赖犯人本身的重量,而是通过某种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来致死。扼杀曾被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欧洲若干地方有规定,不允许处女遭受扼刑,于是刽子手在用绳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处女失身。

二十四、绞杀

绞杀并非绞刑。它与扼杀的原理十分相似,可以说是一种手工死刑的机械化。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后来,出现了用金属制造的绞杀机、铁项圈代替了绳套,可以旋转的螺丝让铁环的收缩更加容易。

李师师到底长得怎么样?晏几道的一首《生查子》,将她的色容描写的惟妙惟肖:

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

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遍看颖川花,不似师师好。

其实,说起宋朝名妓李师师,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很多的影视作品,也都是以她的故事为主要内容,加以创作和演义,特别是她与宋徽宗之间的感情纠葛,更是流传甚广。

宋徽宗有一个绰号,叫做“青楼皇帝”,足见其风流成性。他喜好美色,对于京城的风月场所更是了如指掌,更是那里的常客。有时候,宋徽宗留宿青楼,竟然可以耽误早朝,还需要官员为其撒谎掩饰,由此可以看出,徽宗皇帝是多么的不着调。

其实,作为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世间美女任挑选,根本不缺美人陪伴。但是,他就是喜欢去青楼,去物色更美、更新的“猎物”,来满足自己那颗喜新厌旧的心。而李师师,这个鼎鼎有名的京城花魁,诸多人仰慕的名妓,自然也在宋徽宗的“猎艳”名单之上了。

任何一个流落红尘的女子,都有着可怜的身世,李师师也不例外。

资料显示,李师师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死了,她的父亲是一个染布工人,母亲去世后,是父亲用豆浆代替奶水,一口一口将其喂养长大的。古时候,父母如果心疼女儿,便会将其送到佛寺生活一段时间,以积累福祉,保佑其以后无灾无难,顺风顺水。而佛门弟子,多以“师”为名,故其父给为她起了一个“李师师”的名字。

话说,李师师在当时,那可是京城名妓,多少王孙公子都排着队,想一睹她的芳容。那么,她与宋徽宗之间又有着怎样的感情纠葛呢?

宋徽宗第一次见到李师师,是高俅和杨戬带他去的。李师师与高俅可以说是旧相识,早就认识了,她知道高俅是一个非富即贵之人。然而,这次带来的另一个人,连高俅都要对其卑躬屈膝,殷勤谄媚,想来,必定是来头更大。于是,心思机灵的李师师对宋徽宗百般讨好,迎合奉承,哄得宋徽宗开心无比,对师师更是喜爱有加。

就这样一来二去,他与李师师的接触越来越紧密,最后,宋徽宗干脆谁也不带,自己跑去青楼与李师师幽会,且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温,恩爱无比。宋徽宗之所以喜爱李师师,不仅是因为其容貌美艳,同时,也因为其才艺颇多,能歌善舞,是美貌与才气并存的多情女子。自此,得到皇帝宠爱的李师师,再也不接待其他客人。

当然了,明知道这是皇上的女人,就算是想招待,也得有人敢来才行啊!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还真有这么个不懂事儿的主,非要与皇帝做情敌,这个人就是贾奕,时任武功员外郎。此人相貌堂堂,武艺超群,也是一个风流才子,之前更是李师师的常客。自从宋徽宗到李师师这里“宠幸”之后,贾奕再想来找师师寻乐,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有一天,李师师出外游玩,恰巧遇见了贾奕,于是,旧梦重温,不自觉的来到了李师师的家中,忍不住留宿了一晚。更在酒后,借着醉意,吃起皇帝的醋来,写下了一首《南乡子》的小词:

闲步小楼前。

见个佳人貌类仙。

暗想圣情浑似梦,追欢。

执手兰房恣意怜,一夜说盟言。

满掬沉檀喷瑞烟,报道早朝归去晚,回銮。

留下鲛绡当宿钱。

这首小词描写了与佳人幽会的情景,更抒发了自己对情人的眷恋,以及因为皇帝宋徽宗的介入,使得自己不能抱得美人归的惆怅之情。

没过多久,这个事情便传到了宋徽宗的耳朵里,徽宗看了看这首词,心中甚是生气。因为,此时的他对李师师可谓是一往情深,自己的心爱之人,怎么能被他人喜欢,于是,便下令:“一定要杀了贾奕,以解自己的心头之恨。”

幸好贾奕的一个挚友,名叫张天觉,是当时的谏官,得知此事之后,立刻赶到朝堂之上,替贾奕向宋徽宗求情:“陛下应该以国事为重,怎么能为了一个妓女,大动干戈,对官员动用刑法,这样怎么能让天下百姓信服呢?”

宋徽宗听完,想了想,的确这么做有碍国体,更担心受到民众舆论的谴责,所以,不得已便赦免了贾奕。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最终,贾奕被贬到了琼州,也就是现在的海南岛,从此以后,再也不许来到京城了。

一天,李师师听闻皇帝生病了,没有办法出宫,于是,便偷偷约周邦彦来家中密会。但是,未成想,这个时候,宋徽宗突然来了。周邦彦顿时惊慌失措,李师师也是害怕极了,连忙让周邦彦藏在了床底下。

徽宗进屋之后,与李师师谈笑风生,好不自在,聊了好半天之后,准备起身回宫。这时,李师师假意挽留:“现在已经是三更天了,外面路滑天凉的,陛下身体又不舒服,怎么能冒风雪回宫呢。”宋徽宗回答道:“我身体不太舒服,得回去调养休息一下,所以,得回宫去。”

二人的对话,被床底下的周邦彦听的是真真切切,不由心有所感,将此情此景写谱成了一阙,名为《少年游》: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

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笙。

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

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周邦彦写完了这首曲之后,在李师师家留宿一晚,便回去了。而这词,写的句句动情,秀丽委婉,行云流水之间,将当时的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让李师师非常喜欢,于是,她便依照曲谱,自己在家练习起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调养好身体的宋徽宗再次来到李师师家,与其把酒言欢。兴浓之时,便让李师师为其唱歌一首,来助助兴,李师师也颇为忘情,竟然,将那首《少年游》唱给了徽宗听。宋徽宗听出了是那日他二人对话的情景,便问李师师:“这首曲子是否为自家所做?”

唱到兴头上的李师师,不假思索地便脱口而出,是周邦彦做的。

宋徽宗一听,他们的对话,周邦彦怎么会知道呢?想必,那日他也一定就在房中,顿时龙颜大怒。心想:“满朝官员,谁人不知李师师是我的女人,他周邦彦竟然还敢来招惹,真是吃了豹子胆,要是不严加处罚,以后这李师师的大门,还不成了城门,谁人都能出入的。”

于是,就在当天宋徽宗就派人将周邦彦平时写的那些满是“污言秽语”的艳词搜罗了一番,作为了呈堂证供,并以轻薄之罪,将周邦彦撤了官职,贬到汴州去了。

搞定了周邦彦之后,宋徽宗再次来到了李师师的家中,但是,却发现李师师不在家。于是,他便在那等着,一直到了初更时间,李师师才回来。但是,到家的李师师满脸憔悴,泣不成声,宋徽宗非常惊讶,于是,便问她:“你为何满脸泪水,又为何如此伤心?”

李师师直接告诉徽宗:“我是去为周邦彦送行去了。”

宋徽宗也是个好事儿的主,问李师师:“这次又写了什么曲子啊?”李师师回答道,他谱写了一首《兰陵王》的词阙:

柳阴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飘绵送行色。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长亭路,年去岁来,应折柔条过千尺。

闲寻旧踪迹。又酒趁哀弦,灯照离席。梨花榆火催寒食。愁一箭风快,半篙波暖,回头迢递便数驿。望人在天北。

凄恻。恨堆积。渐别浦萦回,津堠岑寂。斜阳冉冉春无极。念月榭携手,露桥闻笛。沉思前事,似梦里,泪暗滴。

随后,她便忘情地唱了起来。

李师师一边唱,一边拭泪,特别是那句:“酒趁哀弦,灯映离席”,几乎哽咽到无法继续演唱,让人听之动容,心生怜爱。而宋徽宗听到这样动情的演唱,自然也感到凄凉和伤感。

话说,徽宗也是个性情中人,对于儿女情长也是颇有自己的感悟的。多情之人,便也容易动情,经过李师师的这么一唱,皇帝的心竟然也如玻璃般破碎一地,于是,到了第二天他便下旨,将周邦彦又叫了回来。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从那以后,周邦彦和徽宗竟然成了“知己”一般,成天混在一起,填词谱曲。

后来,金军入侵,宋廷的男男女女二十余万人被金军俘虏。而金军在得知李师师是宋徽宗的外宠之后,也将其抓住了,并要求其侍奉金人。李师师虽为一介女流,且是风尘女子,但是,对于宋徽宗却也是一片痴心,面对外敌的侮辱,其难以接受,最终吞金自尽。

一代绝色风尘就此烟消云散,不禁令人惋惜不已。

首先报案,去公安局申请法医做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伤情就构成犯罪了,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构不成犯罪就是民事赔偿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予以确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各项实际费用支出,按照上面的赔偿项目要求赔偿。

创作背景

真正的吸血鬼

朱丽·德尔比在影片中饰演的匈牙利的巴托丽伯爵夫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吸血鬼,而是确有其人。1611年巴托丽伯爵夫人的诉讼案是历史上真正存在的嗜血魔王的案件。

巴托丽伯爵夫的赛依特城堡坐落在喀尔巴阡山匈牙利山区,她的丈夫是纳达司第伯爵。伯爵经常丢下自己的妻子,出外征战。在家里闲得无聊的伯爵夫人在仆人陀尔克的怂恿下开始学习巫术。在几个巫师的蛊惑之下,她便派人在附近的村庄里挟持少女回来折磨,对她们施以酷刑,她把这些女孩当作是屠宰场里的动物放血致死。巴托丽伯爵饮用这些鲜血,并用它来沐浴,因为她觉得这样做可以永葆青春和容貌。

1610年,巴托丽伯爵的表兄图尔索伯爵率兵起义攻占城堡,将她拘禁在自己的房间内,食物由一个窗口送进去。就这样过了30年,直到1640年伯爵夫人去世为止。在这之后,赛依特城堡渐渐荒芜,没有人再敢搬进去居住。后来这个城堡成了小说、诗歌、戏剧和**创作的原型。据史料记载,惨遭巴托丽伯爵夫人杀害的少女大约有300多人,但是巴托丽伯爵夫人本人并没有被施以绞刑,倒是她的仆人、巫师和打手等共犯一律被处以了极刑。

朱丽·德尔比眼中的吸血鬼

最近几年,朱丽并没有什么脍炙人口的作品面试,影迷对她的印象还是停留在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白色》以及她和伊桑·霍克合作的《日落之前》与《日出之前》中。这次朱丽·德尔比将历史上真实的嗜血的巴托丽伯爵夫人的爱情故事搬上了银幕,她是怎么考虑的?这个故事又在什么地方打动了她?

“最开始,这是一个朦胧的想法,我并没有想过要去扮演一个女伯爵”,朱丽说:“不过当我了解了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之后,我决定要把它写出来。有人说这是一个哥特式的故事,可是在我看来,它更是一个戏剧。我并没有要在**里表现什么血腥的情节、也不想把它拍成一个恐怖片,我考虑的是,当人一旦有了权力之后,他会怎么样?心理会有什么变化”。

从这个角度上,在朱丽看来,巴托丽伯爵夫人并不那么可怕,她说:“如果不看她做了什么,其实巴托丽伯爵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女人,她不是什么美女蛇、更不是什么神经病,也不是那种歇斯底里的疯婆娘。她只有一个常年在外打仗的男人,一个女同性恋的爱人还有一个喜欢SM的情人。她所做出的一切出轨的事情——包括性爱、屠杀都是无聊和权利使然。后来,她碰到了比她小很多的青年贵族伊斯特凡,她才觉得自己生命被点亮了。我想展示的是她的这个阶段的生活,而不是她是如何用血液沐浴的”。

全能的朱丽·德尔比

在这部影片里,朱丽·德尔比显示了自己全能手的一面,除了包办了影片的导演、编剧和主演之外,她还给影片制作了音乐,甚至还做了制片人。到底是什么让朱丽·德尔比这般倾力亲为,如此付出自己的才华?

朱丽表示说:“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个故事,只不过一直没有把它当作一个工作来做。为了拍这个**,我做了很多史实的研究,我要搞明白伯爵夫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确是杀了那么些人,但是如果她没有那么做,我们又会如何评价她?她的丈夫常年在外征战,也会杀死很多人,为什么我们对他就没有这些怨恨和抱怨呢?一代人接着一代人的战争,让所有人都不会治理国家了,而巴托丽伯爵在疏于治理上的表现就是无法掌控自己的城堡。她听信蛊惑,学习巫术,然后走火入魔。但是这一切都是在她有极大权力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她没有权利,如果她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妻子,她还能这么做么?所以,我看事情的一切起源就是权力的滥用和没有人能监管她——在那个城堡里,她就是国王。带着这种思考,我觉得我必须得自己编剧、自己做导演、自己来表演才能把我的想法完全展示出来”。

除了朱丽横溢的才华之外,剧组里的其他演员也都是一把好手。扮演女伯爵情人伊斯特凡的丹尼尔·布鲁赫是近几年红透半边天的欧洲男星。凭借着在2003年的影片《再见列宁》中的出色表演,他获得了欧洲最佳男演员大奖。对于和朱丽合作,他说:“(她是)我非常崇敬的演员。我一直想和这么杰出的演员合作。在片场,我们演对手戏的时候,我看着她的眼睛,经常会有一种战栗的感觉,似乎她能一眼看穿我的灵魂,我想这就是出色演员的魅力吧”。

伊桑·霍克原本是影片的主演,可是由于档期的冲突,他没有参与影片的拍摄。

本片翻拍自1971年的英国恐怖片《德拉库拉女伯爵》。

翻拍《德拉库拉女伯爵》

·本片翻拍自1971年的英国恐怖片《德拉库拉女伯爵》。

作为影片中嗜血如命的女魔头,女伯爵的人物原型曾经真实存在。女伯爵名为伊丽莎白·巴瑟,于1560年出生于匈牙利的贵族

家庭,从小便被娇生惯养。她不仅具有优越的家庭背景,还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美貌动人,据说最出众的是乌黑的秀发和白皙晶莹的皮肤。15岁时,出于政治目的,她被嫁给号称“匈牙利黑色英雄”的Fernencz Nadasdy伯爵,婚后的伊丽莎白开始显现出骇人的变态天赋,她以折磨仆人为乐,她用烧红的钳子将少女撕裂,把她们放在火上烘烤,总之极尽残忍之能事。

在丈夫死后,日渐衰老的伊丽莎白开始尝试不顾一切的挽留青春。一次偶然,她无意间发现新鲜的血液能使肌肤白皙光滑,在身边女巫的怂恿下,相信处女的鲜血能够让自己找回青春的伊丽莎白开始丧心病狂的大开杀戒,将女仆们的鲜血放进大桶中,在尚留余温的血液中沐浴。上百名少女被绑架,她们被带进城堡抽干血液,不断寻求血源的伊丽莎白还开设了伪装的学校,让求学的少女落入魔爪。

后来,终于有一位神父向匈牙利的马提亚王告发此事,后者开始责令调查,除了在女伯爵城堡中尸横遍野的惨象之外,他们还发现了写有650名少女名字的花名册。1610年,伊丽莎白和几位助纣为虐的女巫接受了审判,女巫被纷纷处死,而伊丽莎白则因为高贵的出身而逃脱了罪责,只是被严禁跨出城堡半步。几年后,54岁的她死在被关押的小屋里。

历史人物

伊丽莎白·巴瑟

女伯爵Elizabeth Bathory(1560-1614),通常以她的匈牙利Erzsebet名字被提起,是一个匈牙利的贵族女性,出生在一个匈牙利最富有也最有影响力的家庭。就象那个时候欧洲大部分的贵族王朝一样,她的家族也被由近亲通婚导致的精神病所困扰。波兰的King Stephan算是她的一个比较有名的亲戚了,而她还有一位虐待成性的拥有双重性别的姑妈和一个精神分裂的叔叔。因此,Elizabeth从4岁开始就突发癫痫症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她从小就被宠坏了,一群女家庭教师围者她,满足她所有的需要。虽然受到她的突发症和冷僻性格的影响,Elizabeth还是被认为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年轻女性。

从11岁开始(有些记载上说15岁),她嫁给了一位26岁的Fernencz Nadasdy伯爵,一个很有声望却因为其残酷的本性而被冠以“匈牙利黑色英雄”之名的战场英雄。这样一场婚姻在当时的贵族圈中一点也不希奇,完全是她那秉承机会主义的母亲所导演的一场政治联姻。而Nadasdy家族也因此提高了不少社会地位---Bathory家族因其资历而有着更大的权利。虽然对这场婚姻有诸多的猜测,但是Fernencz的经常外出确实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他们结婚的头几年,Elizabeth并没有生育,也就是在这长时间的孤独中Elizabeth的虐待狂天性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在我们继续探索之前,我要先提到一件对成年的Elizabeth的残忍举动有着显而易见的影响的发生在她年幼时期的事。在很小的时候,她曾经目击了一次对一个背叛的吉普塞人的处刑过程。那个可怜的吉普塞人被塞进一头被活活剖开的马的腹部并且被缝在了里面。这次处刑是公开展示的(为了讨取到场的贵族们的愉悦)。 在刽子手的脸上并没有浮现出丝毫对受刑者之死的同情和怜悯。这次事件让Elizabeth明白了一件事---正是这件事使她残忍的个性开始萌芽----杀一个平民根本无须受罚和担心受到报复。

在她二十出头的时候,Elizabeth可能是出于无聊,慢慢发现了折磨仆人所给她“带来的快感”--如果你这么称呼的话。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为什么她对于他人的痛苦有着如此大的快乐,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证明她确实非常消受。在她的那些女仆人中,她所锁定的目标是那些青春期的少女。她先是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把她们的身体撕裂,把她们放在火上烤,或是用一种叫“Star-kicking 的刑法来折磨她们(用沾满油的纸条夹在受刑者的脚趾间,然后点火,而Elizabeth本人则在旁边观赏受刑者痛苦的尝试踢走那些火星)

她也曾经把那些女孩的头撕成两半(就是用工具把她们的嘴硬撬开,不断扩大角度直到她们折断颈部而死) 在她不那么BT的日子里,她只是强迫那些女仆们赤身裸体的在成群的男人面前做家务活。

随着她的年龄不断增长,她对那些无辜的年轻女性的血肉的渴望愈发强烈了。她发明了许多新的折磨手段,象一种叫“甜蜜的痛苦”,就是把一个少女涂上蜂蜜然后抛置于野外,任凭昆虫和食腐动物吞食。还有一种叫“水之痛苦”,就是先把一个少女扒光,浸在0度的冰水中,并且不断从头上浇冰水直到受刑者活活冻死。在她丈夫死后,她更加变本加厉,并且因为她容颜衰老而开始了传说中臭名昭著的“血浴”

当一个女仆在给她梳头时不慎扯掉了她几跟头发,Elizabeth狠狠地煽了那个女仆几耳光,下手之重导致女仆的血都溅在了她自己的脸上。当她想去把血擦掉时,她发现被血碰到的皮肤变的光滑和白皙了,就象过去一样。她向她的几个帮凶(三个分别叫做Darvulia,Helena Jo和Dorka的女巫)咨询。三个女巫让她相信处女的血就是传说中的活力之泉,让在其中的沐浴的人找回青春。她于是下令割断那个女仆的喉咙并将鲜血倒入一个巨大的桶中。Elizabeth就在还温热的血中沐浴。于是,一场恐怖的仪式开始了:上百的少女被绑架,带到Elizabeth的城堡,并且被抽去血液。Elizabeth还经常啃咬那些少女的脖子和胸部,从那创口吸取鲜血,撕吃肌肉。她更是向德国的铁匠订购了全套的处刑工具;于是不久之后,在她度过了她大部分成年时光的Csjethe城堡的地下室,一座规模宏大的处刑室建成了。除了那著名的血浴之池和铁处女以外,还有刺之牢笼和吊在天花板上的铁刺球。少女们被放在刺笼中,并且被烧的发红的拨火棍逼迫,直到她们自己把自己穿在了那些铁刺上。其他人则被放在那个刺球中(空心,但是内部有朝向球心的铁刺),那个刺球被推动后象钟摆一样不断做单摆运动直到关在里面的少女的身体被完全撕碎。哦,对了,那个刺笼底下还有个口,处刑之时Elizabeth会站在笼子下面,这样就可以享受一次血之淋浴了。

Elizabeth的恐怖统治持续了很多年。伤亡数字已经上升到了三位数,这是后来被从女伯爵的写字台上找到的花名册所确认的。死去的少女的尸体或者被烧毁,或者被埋到了城堡下面,或者抛于野外任野兽吞食。恐怖的震波穿透了邻近的乡镇,但是没有人敢站出来揭发女伯爵的兽行。就连那些本应该为维持和平和公正负责的神职人员也都保持沉默。

但是就算是一个极有权势的贵族也不可能滥杀多达600人而安然无事。在她马拉松般的屠杀的末期,女伯爵开始变的草率了,她随意将受害者尸体扔出城外让野兽吞食,或者让神甫把受重伤的少女活埋。但是,对她的暴行所采取的直接行动一直没有被施行,直到她已经把周围城镇所有的少女“耗尽”,开始将魔爪伸向那些较低级的贵族妇女。她建造了一个虚假的学校,欺骗那些贵族出身的少女来她的城堡并承诺对她们进行教育,仅仅是为了把她们折磨至死。

一个神父最后终于向匈牙利的马提亚王通报了此事,后者开始对女伯爵的所作所为进行调查。当他们到达城堡时,他们所见到的场景比他们预计的要可怕的多:一个死去的少女倒在门厅,另一个已经奄奄一息了,全身被刺满了洞。另外一些则被吊在地下处刑室的天花板上,象被消化过的死鹿一般,而她们的血则倾注在了那个已经成为传说的血浴之池。50多具尸体被从城堡地下发掘出来,而那本在Elizabeth桌面上发现的花名册,则列着被屠杀的650位少女的名字。女伯爵的三个女巫同谋被抓去了,而女伯爵本人则被关在了自己的城堡中。

1610年,女伯爵和她的同伙被带上了法庭。三个女巫在长时间的严刑逼供后终于坦承了全部罪行,但是她们试图减少她们在这次恐怖事件中的重要程度。在17世纪的匈牙利,监狱中的犯人是不可能获得假释的。三个人都把罪行推到了一个在审判前几年就死去的同为女伯爵同谋的女巫身上。超过200个证人被传唤到法庭,但是大多数人都只能提供一些道听途说的消息做为证据。但是,这些供认还是和马提亚王和他的士兵所亲眼见到的恐怖景象一样,为法庭对女伯爵的定罪提供了足够的证词。Elizabeth本人则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也没有承认任何罪行。

这里我必须小小的离题一下,Elizabeth不能出庭的原因不是出自她自己的选择,事实上,她一直恳求逮捕她的马提亚王替她开脱罪责。但是,对她来说很不幸的是,马提亚王和她并没有利益关系,将她的审判安排成向大众公开。虽然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她的罪行,我们还是得注意到她并没有被允许出席她自己的审判并为自己辩护。

她的同谋比较惨些,没有受到恩惠和宽恕。Dorka和Helena Jo,手染基督徒之血的邪恶女巫,被用烧的发红的钳子扯掉了所有的手指,在她们被扔进火堆之前。另一个则被砍头并且尸体被穿在了树桩上(关于Impale的故事,稍后我会在Vlad the Impaler的故事中说明)还有一个叫Erszi Majorova的女巫,则在迟些时候被砍头。

由于受她的贵族出身所保护,Elizabeth并没有和她的同谋一样下场悲惨。不过她的堂兄Thurzo在1611年判她永远不得踏出她自己的城堡一步。(有传言说他是在“参观”了那个受刑室之后做出如上判决的,但是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传言的真实性)Elizabeth被用墙围成的小房间关住,墙上只开了些小口以便透气和传递食物。这坐关押她的塔依然矗立于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一本关于那次判罚的抄本今天还保存在布达佩斯的匈牙利国家档案馆中。

女伯爵Elizabeth Bathory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的罪行,也没有对她的所做所为表示过懊悔。在拒绝担当随军牧师之职后,她在1614年被发现死在自己的那个小房间中,也就是她被正式关押的三年后。她死时54岁。民间传说她的死和她剥夺了太多处女之血有关,但是衰老而死则是更可靠的说法。

一本完整的关于她的审判的的抄本在当时完成之后就在布达佩斯的国家档案馆度过了之后的几个世纪。Csjethe城堡已经化为废墟,但是在今天的斯洛伐克共和国境内你还是可以看到的。(相关随后放出)Elizabeth被埋葬在她的家族墓地中,而匈牙利国会则通过了一项法案禁止人们提到她的名字。直到东欧政局剧变,共产主义政权垮台后,那份文件才被公之于世。之前虽然缺少确凿的证据,Hollywood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他们基于Elizabeth的传说编造了一个又一个低级的恐怖故事。1970年拍摄的<Countess Dracula>是第一部明确地围绕Elizabeth的故事改编的**,但是故事中的反派女魔头的名字却是叫Mathory 该影片知情人士透露一部新版的关于Bathory的**正在制作中。

以下文字是我多年泡妞必备秘籍个人使用过效果甚佳

“悄悄的我跟着她走了,正如我悄悄的跟着她来,我动一动嘴皮,不花掉一张RMB”——徐痔摩

第一计:铁面计。随着社会的发展,MM变得越来越凶。女人猛于虎,既要泡得MM,又不要被MM所伤,最好莫如戴上一幅铁面。有铁面护着,说多肉麻的话,脸不红,妹妹玉手打来鼻不酸来眼不花,当的过份英俊曾从寨主处悟得此计。等妹妹累了烦了芳心也就许了,一幅铁面,胜过德才兼备远矣!忠告是此计莫在大洋用,大洋MM太厉害了,简直是老虎中的老虎。

此计尤其在开心E族失效,你有铁面计,东方MM有踢屁功。

第二计:打折计。看到一个MM,先要沉得住气。色不迷人人自迷,不要见到MM自家先乱了枪法。再美再傲的MM,都可以打折来看。她漂亮不一定温顺,她是美女,有可能是个草包。无论MM再好,打折打到脚脖子上,也就泯然众人矣。别把MM当回事儿,就成功了一半,深信此言。妞无常势,泡无常形,别打折打得太过份,对MM失去兴趣。有位老人家说过,要战略上邈视MM,战术上重视MM。

第三计:秋千计。有过打秋千经验的人知道,要想把秋千荡得高,需要一下一下地加力。泡成功一个MM,也得一下一下地加力。今日加力,明日减力,只能在原处晃荡。除非你是世外高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保持MM平衡,否则你只有金枪独抱,眼睁睁瞧着人家妞来妹往。记住了,泡妞要有条理,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泡妞如做人,需要一步一个脚印。

第四计:吃草计。好马不吃回头草,所以好马常饿肚子。这个世道,只要MM存在一天,GG的命运就多舛一天。当MM都象狗熊掰棒子般被扔掉,好在你不是狗熊,目前腋下没有夹着棒子也不要紧,可以回过头再遛一圈。许多MM潜的很深,要小心寻找美人鲨的蛛丝马迹。辛GG在九百年前研究过此计,他说蓦然回首,那妞却在灯火阑珊处。

第五计:高帽计。人都喜欢戴高帽,MM是人,所以MM喜欢戴高帽。懂得拍马屁的GG是好GG,懂得拍MM马屁的GG更是人中俊杰。此计不容易把握,有些水平高的MM,只有水平很高的马屁才能够被薰倒。嘴甜的GG有妞抱,从实践中走来,还将向实践中走去。薰倒的MM容易下手,不过常倒的MM你千万不要下手,比如要提防东方MM倒地时暗藏兔子蹬鹰式。

第六计:黄花计。黄花计是指青春易逝,许多事许多人转眼就成昨日黄花,杜秋娘JJ在泡妞三百首中说过,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行乐能几时,不只是GG遇到一个好MM不容易,MM遇到一个好GG也不容易。一定要抢抓机遇,与时俱进,MM如黄花,转眼花飞去,泡妞工程,时不我待呀!记得有位浪费掉无数宝贵泡妞时间的GG惨痛回忆,“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只可惜,没有泡妞空悲切,白了少年头。”

第七计:叉饭计。叉饭计是指无论多好饭,总吃一样总会腻的,只有均衡营养,才有利于身体健康。泡妞也是如此道理,才有利于GG们身体健康。你有一天觉得泡某个MM腻了的时候,就要考虑象鱼丝学习,有时候泡米饭MM,有时候泡烧饼MM,泡起妞来健康快乐。饭切忌吃得太饱,MM切忌泡得太多。

第八计:土豆计。土豆藤蔓延伸多,土豆就结多远,即使藤蔓被毁,土豆依然可以保存,此计不适用于东方MM,她是生物老师,给她施此计,她挖地三尺也要把土豆刨出来。主旨是泡一个妞要有泡一个妞的收获,不要泡了N个妞,还跟一个妞没泡似的。有个叫保尔的老外说过,GG的一生应该是这样渡过的,当他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妞而感到羞耻,他应该自豪地说……

第九计:射雁计。这条计很老了,不过历久弥新,郎君还是把它写上了,老树也可以开新花嘛!两位古人射大雁讨论怎么吃雁的时候,雁已经飞跑了。看到MM,不要总想着泡到手后如何与她嘿咻,正当你做白日梦的时候,她说不定已经倒在别的GG怀里。射雁计主旨该出手时就出手,手出的不准,是技术问题,手出的不快,是思想问题。

第十计:金钱计。十个MM九个贪财,泡不到MM不要着急。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在她的裙下死掉一百位GG也与你无关,你只须闷声赚银子。等你腰包鼓了,不用你去泡MM,MM排着队来泡你。有钱的GG自然妙语如珠、貌美枪粗、绅士风度、钻石老五。

第十一计:咖啡计。咖啡虽苦可以提神,泡妞虽苦也可以提神。即使你把一位MM泡上了床,也需要知道上床是个力气活。泡妞看起来表面光鲜,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有MM的时候自然挺提神,提神过度难免神经衰弱,吃不香,睡不宁,这是典型的泡妞综合症。

第十二计:走狗计。这是普天下GG泡妞时用得最多的一条计,在MM眼睛的柔里,我宁愿做一条走狗,不计时间,不计名利,风雨无阻,无怨无悔。其实也挺有效的,走狗计实在是一条朴实无华的泡妞之计呀,推荐指数五星。

第十三计:台球计。记得有个段子,说女人和台球的区别,女人是杆进球不进,台球是球进杆不进。虽然泡妹妹的和打台球有区别,但目的都是进洞,虽然不能要求象戴维斯享得利基本上杆杆进洞,也得打几杆进一洞吧。台球计怎么样,不好说呀,泡妞如同打台球,十杆进一洞也是胜利。如果你泡妞只为她的心灵不为她的肉体,那整个大洋的GG都要佩服你的高境界。

第十四计:西游计。泡MM好比是师徒四人一马西天取经。泡妞时常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群人的事情。一个泡妞三个帮,团结就是力量,大多数MM在群狼面前是没有招架之力的。成功要素是确定一个主泡手,不要妞未泡成,反而自家乱了阵脚,孔夫子有心得,GG之忧,不在泡妞,而在萧墙之内也。

第十五计:臭袜计。穿一个月不洗的袜子逻辑上比穿一天不洗的袜子要臭。一个月不泡妞的GG逻辑上要比一天不泡妞的GG劲头要足。这种劲头对MM来说诱惑力太大了,MM也需要尝鲜的。人活着就需要有活着的劲头,泡妞要有泡妞的劲头。

第十六计:卖柑计。杭有卖柑者,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置于市,价十倍,抢购中。MM就是这样,哪怕她是草包,只要长的漂亮,总是泡者云集。虽然漂亮MM都是草包,但是想泡漂亮MM,GG就绝不能是草包。假如你是草包怎么办?很好办,你只需桃花运当头,泡她的GG比你更草包。

第十七计:两面计。外表绅士,暗地流氓,有这两种面孔的人,泡起妞来厉害得不得了。此计前人之途备矣,郎君不想续貂。只说中国的流氓文化。十个GG九个黄,还有一个是流氓。流氓皆是男人中的才俊之士,因此几千年来,流氓泡妞成功率一直居高不下。在诗经里借抱布贸丝泡妞的是小流氓,升官发财的是大流氓,当皇帝的是最大的流氓。你不要自吹泡的妞多,再多还多过皇帝吗?

第十八计:蝴蝶计。你和我是蝴蝶的双翅,停落时挨紧,飞翔时分离。此计运用到妙处,若即若离,如蝶舞动。这是程度较高的GG泡档次较高的MM常用手段。若即若离不是对MM忽冷忽热,而是你的一即一离都要牵动MM的芳心。

第十九计:解牛计。庖丁解牛目无全牛,泡妞有了境界也会目无全妞。庖丁解牛十九年来,游刃有余,看到牛还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熟练的GG看到MM也都会小心翼翼的。庖丁刀下,牛如土委地;GG枪下,妞如土委地。特别注意,庖丁解牛刀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郎君不知道世上有没有GG泡妞十九年还枪如少年新的。泡妞慎之,慎之,泡妞天下之凶器,不得已而为之呀!

第二十计:画饼计。画饼当然是为了充饥。没有泡到MM,拿张MM的片片总是聊胜于无。郎君曾迷惑,把此计定为画饼计呢,还是望梅记呢?最后还是决定画饼吧,因为已经有情圣鱼丝画过饼了,想必画饼比望梅爽一些。望梅的滋味酸酸的,牙倒了可不妙。画饼容易泡妞难,年年画饼不是咱。

第二一计:唐诗计。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yin。爱的生说过,泡妞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你流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泡妞汗水,差不多已经是泡妞天才了。泡妞是个熟练活儿,没有泡到妞吗?不是你运气不好,而是你不熟练。有诗为证泡妞正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泡MM,个个皆辛苦。

第二二计:厕所计。不是教你偷窥上厕所的MM啊。你憋着的时候想上厕所,或者上厕所只是想在清净一下,抽根烟,然后呢?当然是离开,有谁想在厕所呆一辈子。

你有很多种原因去泡妞,你有很多种原因把泡到的妞甩开。唉!这就是现实,未泡妞先打算甩妞,是GG的悲哀也是MM的悲哀。

第二三计:苹果计。苹果砸脑袋,牛顿第一时间想到万有引力。MM经过面前,你要象牛GG学习,要在第一时间想到泡她。世间诸物道理相通,万有引力定理适用于泡妞定理,有漂亮MM经过时,GG总会感觉到万有引力。泡妞成功与GG质量成正比,距离成反比。你一时没有办法提高质量,只有想办法接近距离,近水楼台先得月,近身GG先得妞。其实MM没有人泡,也是挺寂寞的,让一个MM寂寞,简直是在犯罪。不信咱们可以在东方MM身上做个试验,一天不与东方MM打招呼,看东方MM什么反应。不过这个协议可能达不成,东方MM太招狼爱了。

第二四计:小鲜计。治大国如烹小鲜,泡妞如治国。老子的话意思不是说治大国象是烹小鱼一样容易,而是说烹小鱼时不能总是翻动,会把鱼翻烂的,讲的是无为而治。泡妞到了无为而泡的境界,当然是想泡谁就泡谁。不过无为的难度太大,对初学乍练的GG只需要记得说话做事要三思而行,废话少说,闲淡事儿少做。每句话,每件事都要起到良好的泡妞效果,要搔到MM痒处,象烹小鲜一样,翻动不多,却是事半功倍。

第二五计:霸王计。郎君不是让GG们温习好《刑法》后搞rape。温柔对许多MM根本没有杀伤力,那就需要来个霸王硬上弓。初中物理教科书中提示我们,泡妞的阻力是恒定的,那泡妞力度越大,泡妞速度越快。当然你使霸王力的时候,一定会遇到MM的阻力,你用的力一定要超过阻力,否则MM是不会就范的。能不能用霸王计,可以做个小测试,她在街上和一个男人手挽手逛,这时你敢不敢捧起她的脸吻一下,如果不敢,建议你用第二十计吧。

第二六计:睡觉计。如果泡妞萎靡不振,那就好好睡一觉去。你对她朝思暮想,衣带渐宽,她根本不会知道。当面她可以是主,背后就当她是猪好了。睡一觉去吧,明天你可以精神饱满地对她说昨夜一夜未睡,让她的心打鼓去吧。连睡觉都睡不好的GG,怎么能泡得好MM。可以毫不张地说,睡觉是检验泡妞心理素质的唯一标准。

第二七计:开心计。要泡妹妹得先到开心E族贫贫嘴,什么时候练得心花了,眼绿了,嘴油了,就可以泡妞去了。MM喜欢幽默的GG千古不变。梁锦松是怎么泡到伏明霞的,据伏明霞说,梁比较幽默。MM和你在一块儿开开心心的,这时候,你撵MM走,她都舍不得走。建议开心版弄个开心GG比赛,取得名次的皆可出师泡妞。

第二八计:牙婆计。如果没有红娘,张生泡不成莺莺;如果没有王婆,西门庆泡不

成潘金莲。中介的力量真是强大呀。不要找GG为你牵线搭桥,顺手牵羊的教训太多了。郎君求学时曾与MM探讨过,要是张生泡红娘,西门庆泡王婆,世界将会怎样?

第二九计:秋鸿计。苏东坡告诫他侄女世上的常用泡妞手段是: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春梦无痕说的是三六计计中的最后一计,下文有交待。人似秋鸿说的是泡妞也得讲诚信,虽然女人的别名叫弱智,但女人感觉一向挺灵敏,诚信不诚信,她能感觉到。《礼记·庸》上说,诚者自成也。

第三十计:**计。买**为了中奖,虽然中奖的可能性很小。泡个好MM和买中头彩的难度差不多。有的GG不见兔子不撒鹰,有的GG的鹰吐血了还是没捕到兔子,但为了泡到合意的MM,GG们还是前赴后继。买**看彩经,泡妞看泡经,只能稳稳神罢了,总有总差那么一点的感觉。一道简单的几率题,身材好的MM一百个里也没一个,漂亮的MM一百个里面也没有一个,有素养的MM一百个里面也没有一个,一百的三次方是一百万,好妹妹是百万里挑一呀!郎君忠告,中五块钱的**也是中彩,泡60分的妞也是泡妞。

第三一计:醉酒计。酒是色媒人,MM喝完酒容易搞定。可是现在很多GG不争气,喝酒喝不过MM。伤心中,不愿多说。

第三二计:克螂计。屎克螂推粪球,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档次的GG泡什么档次的MM,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非要癞蛤蟆吃天蛾肉,别最后连苍蝇屎都吃不上。羡慕牛粪上插鲜花是正常的心理反应。可你别小瞧牛粪,他必有过人之处。赖汉取仙妻,表面风光,那赖汉背地里不知道承受了多少苦难,能娶到仙妻的赖汉,与伟人相去不远。

第三三计:守拙计。郭靖将守拙计运用得出神入化,所以武功练成了,黄蓉泡成了。非有大智慧不能用此计,郎君只是提一下这种现象罢了,真能达到大巧若拙境界的,哪里还用郎君教他怎么泡妞,都可以当郎君的老师了。郎君就没见过有真傻的小子能泡到好MM的。

第三四计:撞钟计。妞儿寂寞了,总是难免红杏出墙,所以你要时常恐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泡一天MM就要多讨好一天MM,不过现在MM挺复杂的,你就是天天临幸她,她也难免对别的GG投怀送抱,不过你对她好一点,她对别的GG投怀的次数少一点。长叹!这世道,出墙少的MM就是好MM,呜呜呜呜……

第三五计:存酒计。郎君从来不会把酒储在一处,否则会酒到喝时尽空瓶,常用的方法是,某处存酒A,某处存酒B,某处……妞到用时方恨少,时常需要诸备一些备用。某处存MM甲,某处存MM乙,某处……

第三六计:飞翼计。苏东坡向侄女这样解释泡妞:“事如春梦了无痕”。李白说得狠:“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GG常吟的一句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郎君深明此理,所以将此计为压卷之计,三十六计,走都嫌慢,还是飞来得快

最后一计:走为上计有些时候到了绝境时不需要再纠缠下去,那就闪

闪了海阔天空闪了风平浪静其实多半闪了后女人会主动找上门!

每次打开短视频,都会被吸引住,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无法自拔,

现在短视频行业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自由从业者,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经超过2亿年轻人选择自由职业,因为现阶段短视频博主是特别赚钱的,这其中一定大半都是出自短视频。

但是谁也不知道短视频是不是个泡沫,到底它还能火多久,主播行业确实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个人觉得看到以下几点问题是我认为需要规范的:

主播偷税漏税。

门槛太低。

拍摄题材毫无正能量。

网络主播简直是一个暴利的行业,往往几小时的直播就能斩获几百上千万的收入,而他们的收入却非常复杂。

主播们的收入大概分为几种,我个人所熟知的就是带货收入、广告收入、粉丝打赏收入,这些收入交织在一起,会产生很多的个人所得税,最近几个月也频频爆出有主播偷税漏税的情况,甚至有的主播被罚超过1亿元,我认为这种整顿是很必要的,毕竟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说到暴力就不得不说主播行业的门槛过低,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做主播,什么样的行业也都可以做主播,甚至你有个手机就能做主播,我想说做主播是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但是往往涉世未深的淳朴百姓就成了传媒公司的棋子,每个人要审视自己的能力,能做就做,不能做不强求,套用最近很火的一句话:

水很深,你把握不住。

我曾经遇到的一件是就是在某知名带货主播的直播间买东西,不得不说是真的划算,翻遍网购软件都买不到他这个价,我看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心动的买了一件T恤衫,价钱才199元,我想这么便宜,要求不要太高,结果我还没穿,只是洗了一下,晒干发现衣服破了个洞,也是醉了。

很多传媒公司利用一些话题大肆炒作揽金就很不妥,记得前段时间很火的一件事就是“拉面哥”的故事,他在乡镇开着一个拉面摊,亲民的价钱使得他的拉面摊生意贼火,但是自从一个热门博主去了之后,导致了各种蹭热度的自媒体、传媒公司纷至沓来,弄得他的面摊无法经营,严重影响他的生活。

还有一次我看一个主播拜访到一个街头卖菜饼的老奶奶,奶奶已经90多岁,因为无聊和女儿一起摆摊,女儿经营着自己的小吃,奶奶则现场做点野菜饼售卖。

本来老人家就图一乐,没想到被博主曝光之后很多人慕名而来吃饼,导致老人家累的将小摊关闭了。

这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除了这些问题,我不得不说现在的短视频存在很多不正能量的内容,我曾经就看到过很多令人不适的内容,有血腥暴力的题材,有特别无聊的题材,还有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题材。

记得最清楚的就是那种捉弄人的,有一次看一个博主的视频,是朋友推门进来,结果他在地上弄了容易滑倒的东西,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奶油攻击,最后掉到水里,本来是搞笑的题材,但是相信正常人看了都会特别不舒适,况且一些被人捉弄受伤过得人就更受不了了。

除了这种题材,很多男性应该能刷到那种美女穿着黑丝袜高跟鞋跳热舞的视频,其实如果是成年人看了就还好,但是青少年看了就很影响他们成长,我几年前曾经看到过一个大概5岁的男孩抱着手机看美女跳热舞,还用手摸,不时的哈哈大笑,这能不让孩子学坏吗?

令人欣喜的是很多地方都在慢慢的完善,比如现在看视频有大数据,自己忍受不了的内容可以刷不到,视频里面出现违规点都会被下架,看到令人不适的视频会提醒你谨慎选择观看,包括推出了青少年模式,让孩子不至于被一些污秽的视频影响到。

毕竟主播行业还没存在多少年,许多地方还不够成熟,希望蒸蒸日上的直播和短视频行业也能越来越完善,让我们接触的时候能够更纯净,能够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网络体验!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案例

推荐答案

检举 | 2009-9-15 12:20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群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卖,卖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市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买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长期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案例六:引狼入室洗劫家财

太平区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儿离家出走。就在曹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人民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真相,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房子里抓获。

(不爱学习,是许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流固然不行,但是过于严厉,也会产生逆反心理。)

案例七: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八:

3月22日上午,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传到南京《现代快报》编辑部,徐州市丰县21日晚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仅仅因为不满一年前校长作出的开除决定,该县年仅20岁的孙杰(化名)竟入室对校长一家行凶,丧心病狂地杀死4人,重伤1人。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丰县,在丰县人民医院7楼的重症监护室,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抢救的校长妻子高某。据主治医师丁医生介绍,伤者情况非常危险,头部被钝器严重击伤,颅骨多处骨折,颅内受伤严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监护室的走廊里,站满了伤者的亲友,面对记者的采访与镜头,亲友们的悲伤与愤怒已经无法用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始终在重复4个字“严惩凶手”。同时,在急诊中心4楼,嫌疑人孙杰因从3楼跳下,造成腿骨骨折、颈椎体滑落,目前在警方的监控下接受治疗。

案例九: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案例十一:

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案例十二:

2003年,宝鸡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案例十三:3名少年焚烧电缆剑河新县城“摸黑”

黔东南州剑河县3名少年用打火机焚烧电缆线,导致该县城供电一度中断。据介绍,1月5日下午,剑河新县城遭人为破坏发生全城停电事故,经当地民警调查,于1月7日将彭某等3名涉嫌破坏供电设施的嫌疑人抓获。据悉,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当日,3人在县城边一处变电站外边玩耍时,1名少年提出,用火烧变电站边井坑边的电缆线,看看里面是不是铜线。另1名少年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电缆线胶皮点燃,之后他们将燃烧的电缆线胶皮放进井坑里面,连接井坑里的电缆线一起燃烧起来,遂造成全城一度停电。

案例十四:乌鲁木齐抢劫团伙手持砍刀抢中学生8人已落网

一个大部分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手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专抢碱泉街附近几所中学的学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碱泉街派出所警察已经抓获其中8名嫌疑人。1月2日19时许,一名满头缠着纱布的初三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碱泉街派出所报案称,他刚出校门就被八名青年围住,让他掏出口袋里的钱,见他不愿意,这伙人拿出棒子打得他满脸是血。正在这时,学校里又出来好多学生,那伙人才离开。警方立刻展开调查。1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区的一家网吧里2名嫌疑人落网。1月7日凌晨,另外6名嫌疑人也在网吧被抓获。

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团伙涉案人数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们从去年8、9月份开始实施抢劫,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在碱泉街附近的4所学校及203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对学生下手,半年抢了近7000元。和以往抢劫学生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连女学生也抢,对此学生们感到恐惧。目前抓获的8人中,年纪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抓获的8人中,都曾因抢劫学生被抓过,因为年龄太小,大多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王某2007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些孩子都已辍学,常年泡在网吧里,抢来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游戏中的杀人、抢劫画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之一。”民警常建新说。

据了解,该团伙抢劫学生30余次,另外,还涉嫌多起盗窃案件。

案例十五:醉酒男子撞到未成年人被报复砍重伤

10日凌晨在公司年终大会中喝醉后,广州天河某建材公司职员曾某在海珠区赤沙无意中撞到一少年身上,不料对方纠集另外两名少年,持刀将其重砍至少7刀,致其失血休克,幸亏及时送院抢救挽回性命。11日,曾某慢慢恢复清醒。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医生介绍,他身上至少受7刀重伤,刀刀深及骨头,其中还有一刀砍中脸中央,额头、眉心、鼻子、嘴唇中间一线全部开裂,鼻子被砍得分开两半。韩某10日前往海珠区官洲派出所指认了凶手。据其称,当日,3名凶手在赤沙某水产学校宿舍被警方抓获,其中2人是该校学生,而“莫希干头”是无业游民,全都是未成年人。

案例十六:学做“古惑仔”一少年捅死一女大学生

未成年人高某在看了**《古惑仔》后,为寻求刺激,竟模仿**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较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去年6月上旬,他对母亲说想外出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大连玩。几天后,高某来到上海。6月18日晚,高某在旅馆休息,正好电视在播放**《古惑仔》。以前就很喜欢这部**的他此时看了更觉热血沸腾,觉得拿刀砍砍杀杀十分刺激。于是他拿起前几天切西瓜用的水果刀出了旅馆大门,此时在上海某大学就读的小玲正巧和一起打工的同事路过,高某模仿**情节,持刀冲向素不相识的小玲,对着她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后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姑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高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家属也已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案例十七:11人团伙飞车抢夺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伟等11人特大系列抢夺案一审有果:11名团伙成员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朱海伟、李朋、李光华等11名被告人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飞车疯狂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境内的10余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朋、朱自阳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其他成员陆续抓捕归案。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该案涉案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特点,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得该案1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回尚未挥霍的赃款和赃物。

案例十八:警方破获一未成年盗车团伙连撬锁力气都不够

近日,桂林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了一个偷盗电单车团伙,抓获5名案犯,多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一个只有14岁。

如果不是被锁着,恐怕没有人会将这个满脸稚嫩、透着童真的少年,与小偷划上等号。但办案民警说,这个看起来还像个孩子的少年,却表现出了与同龄人极不相称的成熟,“只要一偷起东西来,他就特别狠。”

去年12月27日晚,他和两位小兄弟(都在17岁左右)去两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家玩。这两个朋友都是外地人,和父母一起租住在叠彩区蒋家岭一栋三层高的民房里,大院子放着两辆电单车。这让少年起了盗心。他把想法告诉了四位朋友,没想到大家都赞成。“搞就搞嘛”,几位朋友满不在乎地附和道。晚上12点多钟,他们用事先拿到手的钥匙开了房子大院铁门,偷走了一辆电单车和一个电瓶。一伙人开着偷来的车在外面晃荡了一会,最后决定把车交给少年看管。第二天清晨,房东起床发现院内的车不见了,就报了警。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当晚只有院内的两兄弟带外人来过,就把他们带回队里调查,案子很快告破。

民警将漏网的少年抓获后,将他的名字在电脑上一查询,发现他居然有五六次偷车记录,其中,有好几次因为撬锁撬不动,或撬开锁了推不动车,未成功。长期干偷盗,他已形成“免疫力”,民警说,去抓他时,他一点都不紧张,表现出奇平静。

后来民警了解到,由于父母原因,少年早已辍学,一直在外流浪。

案例十九: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案例二十: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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