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去哪里查

土地使用证去哪里查,第1张

法律分析:查询土地证,应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果要查询土地证号码,那么必须要到本地的土地局去办理查询手续的,至少也要到县级的土地局才能够查询到相关信息。

在查询的时候要搞清楚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区别,都是要搞清楚自己房子土地的性质,然后再到更加详细的部门去咨询。

在查询土地证号的时候,通常只有本人或者是公检法机关才能够查询到相关信息,并且在查询的时候是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很多人以为土地证是房产证,但其实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土地证号和房产证号也是不一样的。房产证其实是业主到交易中心缴纳的税费之后去房管局办理的证件,所谓的房产证其实就是指房子的所有权证。但是土地证是要去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办理的证件,有了这个证件就代表业主可以正常使用这块土地。

法律主观: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 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载明的 土地使用权人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上相关内容即可。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一、怎么查自己的土地确权证

1、查询自己的土地确权证直接去土地局去查询即可。查土地确权需要的材料如下: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3)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4)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测绘单位;

2、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等方面情况和信息逐户进行调查、核实;

3、按照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规范进行实测并公示确认,来完善承包合同;

4、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5、相关登记资料要一并存档备查,并建立健全登记资料数据库;

6、逐级开展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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