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婚前贷款买房子,男方会介意吗?

女孩子婚前贷款买房子,男方会介意吗?,第1张

要看具体情况。特别是要明确女方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在男方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男方不知道女方婚前贷款买房,或者换言之女方选择对自己贷款买房这件事情选择隐瞒的话,男方会介意的可能性很大。

毕竟是两个要走向婚姻殿堂的人,双方之前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而这种隐瞒自己财产状况,没有将两人的未来纳入决策的考虑,无异于是在破坏双方之间的信任基础。

如果男方知道女孩婚前贷款买房,或者这件事是两人共同商量的结果,那么男方一般不会介意。换言之,如果介意,男方就也就不会和女方走到婚前这一步。

在这种建立在双方都知情的前提下的决策,往往不会对两人的感情产生太大影响,甚至双方还会因为有了共同奋斗的目标而更加亲密。

这个挺过分的。

这事现在还能拿出来说?婚姻法改了亲,从你俩领取结婚证那天起,你俩所共同创造的东西都属于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即便加上你名字也是永远没有你份的,房子是贷款买的。

你俩结婚后所还的每一笔房贷都有你一半,即使离婚也有你一半,包括婚姻存在期间房子的增值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前首付是男方付的话,那一旦离婚,首付那一部分依然是男方的。

我想我还是在这方面比较有权威性的,因为刚离: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交了8年的房贷,离婚找的律师,法院判离,其他都没异议,就是房子的问题,当初是1500/每平米,现在6500/每平米,律师出具的文件说明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八年还贷12万,夫妻双方各占六万,最重要的房产增值部分是以夫妻双方还贷部分来算比例的,前期六万还房贷,她只能以这六万来算房产增值的所占比例,也就10几万。

买房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男方全款。这怎么写名字都行。第二种男女方共同首付和装修,一起还房贷。房本两个名字,也没毛病。第三种,男方出首付装修,女方不管。婚后一起还房贷。这也是唯一有很大争论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如果写上女方的名字,那男方真的很大气。但如果不写女方的名字,其实女方也没有吃什么亏。

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款的部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那么这部分按揭的贷款钱,离婚可以分割;同时,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房子升值的部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也就是说,男方付的首付,即使房子没有写女方的名字,女方婚后是否工作挣钱不重要,都会被认定为一起还房贷。

如果离婚,女方可以获得共同还贷部分一半的钱,同时可以分割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女方为什么要纠结是否要把名字加上去?其实,把名字加上去,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分割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钱。

都说现在女人现实,其实男人才是真现实。身边很多女孩找对象,都没有把钱放在第一位,而有些男人呢,为了钱可以抛弃一切。

你的男朋友在婚前买房,出的首付,你不出首付的话,是可以要求他把你的名字加上的,因为你需要跟他一起还贷款,但是就算是加上你的名字,因为是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你也只是享受你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的钱的利益

最好不要这样做。

以一个人的名义和公积金贷款,实际上债务全在贷款人名下。在未结婚的的情况下,如果你男朋友停止还款,无疑所有的还款义务和金融风险全部由你来承担。即使签订了私下合同在法庭上也属于无效合同。

另外,建议留意一下你男朋友的职业。不乏有做金融的人打着谈恋爱的名义骗取业务,之后不认账。

您好,首先谢邀。一方在婚前通过出资首付购房的,属于其婚前财产,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其共同财产。具体如何看待对方婚前买房的事情,也会与很多不同的看法,因为很多人结婚时希望对方有房、有车等等客观条件。一方希望能够满足客观条件而在婚前买房屋的也有很多,建议双方协商及时沟通建立信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01

看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夫妻婚后生活该不该AA制?

我的一位读者朋友,陈女士,刚生完孩子一个多月,呆在家里休产假(没有工资),本想让老公支付这几个月的生活费,然而没想到老公要求她之后钱要还给他。

“老公一个月工资一万多,平时消费也低,根本就不差钱。虽然婚后我们一直都AA制,但老公的不懂变通让我感到很是寒心。”

其实,对于夫妻婚后生活应不应该AA制,我的回答是:根据你们的感情需要。如果双方都没有意见,完全是可以,但不可以是出于保护自我利益提出AA制要求。

或许陈女士认为老公不善解人意,毕竟夫妻本就是互帮互助,老公怎么能在自己经济困难的时候还在意当初所提的AA制要求?可她老公的回答也没错。

所以说夫妻婚后可以AA制,但一定得是双方主动去接受,而不是被动,因为一旦有一方是被动选择,那么这样的“AA制”就变了味,夫妻感情从而失去了真与纯。

02

“我不是反对男朋友提出新房子的首付跟房贷两人AA制,要不然房产证只能有一个人名字的要求,我是真的拿不出来首付钱,父母不会负担,我能找谁去凑呢?”

之前还是一脸笑容,与男朋友谈了三年的爱情终于等到结婚这一步了,可现在的陈芳,一脸丧气,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尤其是想到男朋友提出的AA制,陈芳就心烦。

陈芳与男朋友两人是自由恋爱,读大学的时候相互认识,继而确认了恋爱关系,大学毕业后的他们,开始为了以后的结婚做准备。

去年,陈芳老家的房子赶上了拆迁浪潮,虽说家里还有个弟弟,但陈芳的父母也没偏心,答应等拆迁房分下来也会给她一套。

尽管父母已经答应给她一套房子,但陈芳也没太在意这事,一方面拆迁分来的房子还要等几年时间才能拿到手,另一方面自己结了婚肯定住婆家那边。

与此同时,陈芳的男朋友也有一套房子,家里人给买的。虽说不是拆迁房,也不需要还房贷,但由于房子买的早,又是在他老家那边,距离两人工作的城市有些远,所以这房子也不会当两人的婚房。

考虑很久后,两人决定在现在工作的城市买套房子当以后的婚房住,换句话说就是两人打算在现在工作的城市定居。

然而还没等两人开始寻找称心如意的房源时,就因为以后买房的首付跟房贷问题产生了分歧。

“我理解他的想法,我也希望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可房子首付我真的无法负担起,并且我是真的愿意跟他一起还以后的房贷,可他就是听不见去我的话!”

在这里提一下,虽然两人都在一个城市工作,但工作的公司都不一样,还有就是陈芳的工作待遇远低于男朋友,所以两人谈恋爱的这期间消费,经常是男朋友一人买单。

尽管有些时候对男朋友的“请客”行为,陈芳心里边过意不去,可想到两人同居的日子里,洗衣做饭收拾家务这些基本都是她一人忙活,陈芳就会好些,毕竟付出与回报是对等的。

可平时从不主动提AA制要求的男朋友,这一次在房子这件事上却主动提出了,并且态度还十分坚定。

03

其实,早在还没考虑买房子这个问题时,陈芳的男朋友就已经跟她提了两点要求:

一,彩礼跟嫁妆数额上不能差太多。二,以后孩子的冠姓权,一个孩子一定得跟男方姓,两个孩子再去考虑可不可以跟女方姓(前提是男方父母要同意)。

当时,陈芳就跟男朋友争吵了很长时间,原因是陈芳可以接受第一个要求,毕竟彩礼跟嫁妆只是双方父母的一点心意,但她很难接受第二个要求,凭什么以后孩子不能跟自己一个姓呢?

“生养一个孩子对女性来说,真的很难,利少弊多,需要我牺牲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健康的身体,可能还有未来的事业,要是嫁给一个没担当的,还需要承担婚后对方的孕期背叛、家庭暴力……”

那个时候,两个人就因为这第二个要求吵了很长时间,陈芳也有一段时间没理他,最后还是男朋友主动跟她认错才把这事给了结。

后来工作的事情让两人彻底把这事给忘记了,这不,现在经她男朋友提房子首付需要AA制,陈芳又想起这事了。

既然男朋友可以按照现代平权的方式走,那么自己又为什么要在以后孩子跟谁姓这件事上跟随传统习俗走呢?

“我答应你房子的首付与贷款AA,但你也得答应我一个要求,那就是以后我们的孩子得和我一个姓。”

陈芳这话刚说完,坐在沙发上的男朋友立马起身,朝她发火,斥责陈芳这是在侮辱他,不给他面子,还骂陈芳双标。

为房子这事,两人争执了好长时间都谈不拢,陈芳自己也不知该怎么办,甚至想到了分手,可这份感情已经谈了三年多,舍不得。

“我可以接受彩礼跟嫁妆数额一样,也可以接受房子首付和贷款AA制,但我真的无法接受以后孩子的冠姓权(生一个的情况下),我在乎这段谈了三年的爱情,但我也有我的底线跟原则。”

谈不拢的两个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分手。

04

很多人觉得AA制的婚姻更幸福,毕竟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女人在经济上不依赖男人,娘家也会有底气,可这样的婚姻生活前提是双方的主动参与。

不论是我的读者朋友陈女士,还是陈芳的男朋友,他们提出AA制的目的是出于保护自我利益,另一半是被动去接受这样的要求,感情自然会被割裂。

用舒婷在《致橡树》中的一句话去形容理想的婚姻: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其实,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里的两个人,可以提倡过AA制的生活,但千万不要用其当保护自我利益的挡箭牌。

还有就是只有你自己看得起自己,别人才能看得起你,别轻易就被他人的态度否定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这个问题涉及到金钱、感情和家庭等多个方面。在许多情况下,夫妻/情侣之间会共同分担家庭财务,但某些文化和传统可能会导致对“男人应该负责买房”的观念,使得男性更倾向于承担这个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女性应该与男友沟通,并尊重对方的意见。

下面是几个应对的办法:

1 存在不同的期望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存在不同的期望,女性希望男友能为她付出,而男性则想独自承担买房的责任。双方应该坦率地沟通,尝试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原因。找到一个平衡和解决方案,例如:可以由男女双方一起存钱,或者男方存首付,女方负责其他费用。

2 探索共同理解

可以探索共同理解,发现彼此的立场和目标,从而达成共识。例如,男方可以解释他的买房计划是出于对未来的规划,同时女方可以表达自己对于关系的看法,以及她可以为这个目标做出的贡献。

3 寻求专业意见

许多家庭在买房方面存在同样的问题,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帮助彼此更好地理解和协商。例如,可以考虑咨询金融顾问、情感咨询师或律师等,以确保您的决策是理性和合法的。

4 考虑长远利益

首先,长远利益应该作为优先考量因素。这需要双方认真分析彼此和家庭的现状,了解不同选择的风险和收益。例如,在男方独自存钱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考虑把自己的收入用于其他方面,如投资、旅游或教育。这样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平衡。

总结来说,这个问题需要双方坦率地沟通,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期望,并寻求专业意见和共同理解。双方都应该考虑长远利益,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最终目标是建立一段健康和稳定的关系,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一、婚前男方按揭购房离婚怎么分割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尚未还清贷款的按揭房能否分割

一般来讲,按揭人只要取得了房产的权属登记证书,就对按揭房产拥有了所有权,是否还清了银行按揭贷款与是否取得按揭房产的所有权并不等同。而在离婚诉讼中,真正的问题在于按揭房产的权属是否已经确定,而不是因取得房产权属而承担的债务是否已经完全清偿。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按揭房产权属登记的情况下,没有理由限制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只是一方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

虽然房子是男方在婚前就按揭购买的,往往也是登记在男方的名下,但是在结婚之后还涉及到偿还房贷的问题,这个时候男方用什么性质的钱来还贷,关系着离婚的时候女方是否能分割房子的问题。其中,若是结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之后离婚女方是可以要求对婚后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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