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拆迁补偿两套房,妻子要求借他弟弟一套结婚,我该不该答应呢?

我家拆迁补偿两套房,妻子要求借他弟弟一套结婚,我该不该答应呢?,第1张

《欢乐颂》火了樊胜美,也火了“扶弟魔”这一个词,凡是看过这部剧的人都知道,樊胜美为了自己家庭牺牲多大。

其实,现在生活中樊胜美这种女人很多,你要说她们爱财吧,也未必,因为她们努力奋斗并不是为了自己享受,而是为了家人。

但这个家人,特指她们娘家人,在她们眼里,只有娘家人才是自己人。而且觉得不管自己为娘家人付出什么,都是天经地义的,都是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表现。

当然这种想法没错,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女人婚后这么做,却会给自己的婚姻带来极大的麻烦。

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理解自己女人这么做,毕竟分门立户过日子,自己努力打拼是为了让自己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没底线的倒贴别人。

琳琳就是这样一个“扶弟魔”式的女人,用她自己的话说,“好不夸张的说,即便是对自己儿子,也没有对弟那么好。”

这种极端的“扶弟”,当然引起老公的不满,矛盾日积月累,最终因为想把自家拆迁补偿的一套房送给弟弟,终于跟婆家爆发了激烈的矛盾,最终导致离婚。

“我当初嫁给你什么也不图,就图离家近方便照顾弟弟”

琳琳外形不错,当初追求她的人很多,可是她最终选中的老公不但长相一般,家庭条件也不是多好。当时大家都不看好这段婚姻,可是两人确定关系没多久就完婚了。

说实话,但凭外在条件,琳琳老公确实配不上她,所以在确定关系后担心夜长梦多,催着琳琳赶快结婚。琳琳家人起初并不喜欢她老公,但是琳琳说老公脾气好,还离家近,将来方便照顾弟弟,正是因为这些条件,父母才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琳琳弟弟其实比她也没小两三岁,可是因为从小就被父母和姐姐溺爱,导致长成了半大小伙子,还一事无成。不过他可从来没有担心过,因为即便父母老的管不动他了,还有姐姐。

琳琳婚后的日子过得并不好,因为婆家本身条件就一般,她为了照顾父母和弟弟,还不同意老公出门打工。担心万一娘家有什么事,自己一个人解决不了,只有老公在身边她才安心。

老公为了讨琳琳欢心,也只好在周边打些零工,收入很有限,可就是这有限的收入,也被琳琳拿来补贴了娘家。因为担心琳琳离婚,公婆和老公一直都是敢怒不敢言。

因为有次老公为此向她表达过不满,但被琳琳怼了回去,说,“你自己什么条件心里没点数吗,我当初嫁你什么也不图,就图离家近方便照顾我弟弟,要是照顾不了,我们的婚姻就失去继续存在的意义了。”

这明显就是绵里藏针地警告,从那以后,老公就不敢再说什么了,任由琳琳尽心尽力地“照顾”弟弟。

“拆迁补偿房反正也是白来的,送我弟弟一套怕啥”

经济地位决定上层建筑,正是因为婆家经济条件不好,所以琳琳从来没有把公婆和老公放在眼里。

可是风水轮流转,“平地一声雷,陡然而富”,琳琳婆家忽然被划进了拆迁范围,而且最终不但补偿了一笔可观的现金,还补偿了两套房。

都说钱是人的胆,有了钱之后,琳琳公婆和老公对她的态度慢慢也有了变化。当然并不是说随意欺负她,而是不像以前那么对她言听计从了。

琳琳也发现了这个变化,但跟之前不同的是,她没有再用离婚要挟过老公,因为她知道这时候离婚,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而且她心里还有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弟弟快结婚了,而婆家补偿的房子还空着一套,她想跟老公商量,让把空着的一套送给弟弟当婚房。

在内心斟酌了很久后,在一次吃晚饭的时候,琳琳在饭桌上提出了这个问题,她想如果公婆不同意送,那么借给他一套结婚也行。

可没想到的是公公直接连她借房的想法都掐死在襁褓里,直接黑着脸回房间了,临走前甩下一句话,“不借,请神容易送神难,房子空着就空着吧。”

琳琳感到很委屈,她不明白公公为啥这么绝情,委屈地跟老公说,“拆迁补偿房反正也是白来的,干吗非要空着,送我弟弟一套怕啥?实在不行可以借给他们,结完婚还了不就行了?”

“表面看是送给我弟房子,其实是为了减轻父母负担”

“表面上看房子是送给我弟了,其实是为了减轻我父母的负担,毕竟我弟将来结婚父母还是要给他准备房子的。”琳琳忍着愤怒,试图跟老公讲道理。

既然公公发话了,老公当然不能说什么。可是琳琳不干了,回房间就开始跟老公闹,说父母把自己养这么大,难道回报一下父母的养育之恩不应该吗?

老公无奈地笑了,说这事他真做不了主,毕竟房子只有两套,如果跟父母分开住的话,也只是刚够住而已。琳琳马上说自己可以跟公婆一起住,并不会嫌弃他们。

她老公当然不会这么想,有条件住的宽敞一点为什么不自己住,反而要把房子让给别人呢?再说孝敬父母有很多种方式,而不仅仅是替他“抚养”儿子这一种。

眼见送房子无望,琳琳又开始故技重施,向老公提出了离婚。让她始料不及的是,这次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老公痛快地答应了。

听完琳琳的讲述,我觉得这完全就是咎由自取。想帮父母,照顾弟弟都没有错,但不能“损害”到别人的利益,而且一切的做法都要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

更为关键的是,琳琳当初的婚姻基础并不牢固,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这么多年让“娘家人”一直凌驾于“婆家人”之上,这种矛盾的积累始终没有爆发,只是因为在婚姻中,她的这种优势一直存在。

可遗憾的是,当婚姻关系中两人的优劣形势发生转换时,她并没有很好的转换自己的角色,还是继续把婚姻当做帮扶娘家的“基地”。

其实,他们的婚姻我并不看好,即便这次没有离婚,最终也一定会有引爆矛盾的导火索。

村里开始征收拆迁,嫁出去的人就无权得到补偿了吗?有何依据?不是的。城市化的发展导致国家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数量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在征地补偿费收入分配问题上也出现了大量争议。除了征地方与被征地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外,征地方内部也会存在一些争议,如“已婚女性”、“出国工作”、“留学”等群体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根据中国的历史或文化传统,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女儿是外人”的概念根深蒂固。许多女儿没有权利,不愿继承父母的财产。

1、 了解处于弱势地位的已婚女性的尴尬处境。由于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土地少人多的现象,土地变得非常重要,这很好地反映在已婚妇女的状况中。已婚女村民的原居住地一般不保留其承包土地,丈夫的村集体往往不愿意分配新的承包土地。因此,已婚女性的收入分配权会出现空缺,导致其原居住地与新居住地之间相互推诿,使已婚女性失去应有的居住地收入分配权。因此,广大农村妇女应该在了解自身权利的同时,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规定,在承包期内,如果妇女结婚后没有在新的居住区获得承包地,用人单位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妇女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已婚妇女能否获得征地拆迁补偿?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找到依据。被征地人能否享有安置补偿权,取决于被征地人是否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如何识别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呢?根据《物权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从三个方面予以承认:一是在农村生产,二是在农村生活,三是在农村依法登记,并符合三个条件,即被承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已婚女性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群体?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判断方法,已婚妇女可能不符合在原村庄居住的条件,那么是否承认已婚妇女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就农村地区而言,老人住在农村地区,孩子在城市上学,父母常年外出工作。他们是否必须因为不住在村子里而失去村民身份?答案是否定的。因此,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是否为成员的依据应该是户籍。征地拆迁期间,只要该村户籍仍被占用,就享有移民安置补偿的权利。

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应该为他做任何事,你们相处那么久你自己心里应该有数,他人怎么样可靠不可靠,要是你不想跟他分开的话就完全可以考虑结婚,毕竟现在时间刚刚好,他家人都很赞同

要是你不和他结婚那么他家人以后对你可能会略微带有偏激可能会经常拿房子说事(事情可能还会很复杂)你自己完全可以想想的,就给你打一个比方吧,你要是哪天要求他家买房子,那他家就会拿这个说事明白了吗,当初你怎么怎么的

要是你想不放弃他就快点带他回去见你的家人,说说他对你有多好什么的

只要你家人同意了就好办了,要是不同意那最后的决策者还是你自己,是去是留,希望你三思而后行

要是还有什么纠结的再联系我吧

法律主观:

律师解答:不违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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