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关于加强疫情交通客运管控的紧急通告

睢宁县关于加强疫情交通客运管控的紧急通告,第1张

全县市民朋友:

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为有效切断交通运输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11月26日12:00起,对我县公路客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加强紧急管控,现通告如下:

1全面暂停离睢公路客运班线运营,已订票旅客可到相关客运站免费办理退票业务。

2严禁出租车离睢运营。

3公交车、出租汽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铁路、公路客运站设立出站查验点,对来睢人员全部进行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填报来睢信息。对“红黄码”人员,严禁流动,由卫健部门转运隔离;对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绿码”人员,能够出示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正常后,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无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

5在高铁站设立进站查验点,对进站人员进行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体温异常、非“绿码”或不能够出示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候车厅,不得乘坐高铁离睢。

6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发布。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调整相关行程,做到“非必要不离睢”,确需离睢的请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主动接受相关查验,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交通管控组

2021年11月26日

睢宁疫情最新情况

20210827丨截至8月26日24时江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8月26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普通型,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出院病例38例。

20210826丨截至8月25日24时江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8月25日0-24时,江苏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出院病例5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8月24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轻型。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以上病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出院病例2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8月23日0-24时,江苏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出院病例38例。

疾控部门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广大市民朋友:

4月11日,接江苏省疾控中心反馈,有2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活动。目前,2人已被接驳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健康,现公布该2人的活动轨迹,紧急查找接触者。

2021年4月9日乘杭州至青岛的G282次列车从宜兴出发,17:19抵达徐州东高铁站。17:40乘坐徐州东站到邳州的大巴,座位在最后一排,19:10左右抵邳。

19:20至19:35在徐福记快餐店就餐。饭后乘出租车到戴圩街道,先到供销宾馆,因电脑故障无法办理入住。

21时左右入住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0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吃早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在光大电子厂食堂吃午饭,随后在光大电子厂路边等货,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9时许,在戴圩街道土菜馆吃晚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21时许,在供销超市买烟,然后返回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1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5时许,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市疾控中心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2人在同时段、同地点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并尽快主动联系市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疫情防控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2日

今天上午11点,我市又有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从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治愈出院,返回邳州。两名患者已安排在指定地点隔离留观14天,邳州市疾控中心将进行定期随访。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名新冠肺炎检测阳性患者治愈出院。

另据江苏省疾控中心2月20日疫情通报,2020年2月19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5例。已连续九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0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普通型病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普通型病例61例,重型病例1例,危重型病例1例。目前治愈出院10例。已确诊病例中,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鼓楼区3例,云龙区5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5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17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5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92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63人,尚有65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1:邓某某,男,39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星河湾,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9:30-10:30许在红叶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业务。1月23日12时许曾在人民东路国花园饭店就餐。1月24日9时左右分别在天马装饰城路边、新华书店旁旭旺超市购物,10:10-10:40在星河湾小区西门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25日-29日正常往返家和单位。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王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邱集镇大主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18时许在兴美广场4楼就餐,1月23日-29日期间正常上下班。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3:李某某,男,43岁,住邳州市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北楼,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中午曾在邳州市锦华大酒店就餐。1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乐辉超市购物,1月24日-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1日

邳州市新增一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2月7日,邳州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紧急寻找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陈某花,女,47岁,现住址:邳州市水杉御景小区17栋。

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自武汉返邳。

2020年1月25日1时许,从山东枣庄下高速。2时许,自邢楼镇五圣堂村进入邳州境内,途经岔河镇、铁富镇、官湖镇,3:32到达家中。到家后一直居家隔离。

因自武汉返邳途中的同行者柳某印于2月3日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阳性,2月4日12时许陈某花被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2月5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陈某花病原体检测阳性,随即被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7日

邳州今日无新增病例。

邳州确诊患者分布小区

根据徐州市疾控中心数据,我们梳理出13例确诊病例所涉及的小区,名单如下:

1、李某:运河街道银河湾小区

2、侯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3、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4、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5、李某某: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

6、张某某:明德小区

7、包某某:戴圩街道仕庄村406号

8、陈某某:万兴市场三元小区

9、范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0、温某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1、柳某某: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__

12、董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13、赵某某:邳州民主东路南4巷

感染关系:李某某携家人从武汉自驾回邳州老家,至6人感染;港上镇范某与温某某系夫妻关系。

邳州又一例患者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3日我市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初检阳性病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发布该患者的活动轨迹。

赵某菊,女,55岁,家住邳州市运河街道民主东路南4巷,为2020年1月31日睢宁县病原学检测阳性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6日

赵某菊在睢宁县中医院护理其母吴某某。

2020年1月27日

16时许乘私家车与其丈夫潘某强从睢宁返回到邳州家中,其丈夫潘某强已隔离观察。

2020年1月31日

6:19—6:53

因发烧,在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发热门诊就诊。

6:55—7:09

在一楼CT室拍摄CT。

7:11—7:27

在一楼抽血处抽血。

7:30—8:31

返回发热门诊。

8:33—8:56

在一楼大厅收费处缴费。

8:58—19:19

被发热门诊留置观察。

2020年2月1日

10时许,被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邳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2日我市发现3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目前,均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现发布3人的活动轨迹。

1、柳某印,男,51岁,家住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从武汉出发,25日凌晨2时许在邳州市八义集高速路口被联检卡口工作人员拦截,25日凌晨4时许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2、范某,男,35岁,家住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4组。2020年1月23日晚21时许驾私家车从武汉返邳,24日11时许到达邳州市港上镇,将同行人送至港上镇北荆邑村后一直居家未外出。当日晚22时许,被排查到,随即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3、温某凤,女,33岁,系范某妻子,其活动轨迹与范某一致。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疫情通报

经省确认,2020年2月1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增7例确诊病例中,沛县1例、邳州市1例、云龙区2例、贾汪区3例。截至2月2日10时,徐州累计发生确诊病例30例,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新增7例确诊病例为:

患者1:施某某,男,45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2:薛某某,男,42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3:郑某,男,41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4:陈某某,女,24岁,住徐州市云龙区,有近期武汉旅居史,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5:李某某,女,49岁,住徐州市云龙区,为患者4陈某某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6:魏某,女,21岁,住徐州市沛县,为沛县确诊病例杜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7:包某某,男,40岁,住徐州邳州市,有近期武汉旅居史,28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睢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最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12月1日起,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索取进口冷链食品的购货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从2020年12月1日起,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申报核酸检测,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销售,相关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应建立销售登记制度,做好销售记录,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运输进口冷链食品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食品包装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

五、2020年12月1日前,已经在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在全面消毒并取得货物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销售。

六、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网购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防范。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强化防范风险的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配合监督检查和核酸检测。

七、请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12315。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1日

告知书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外地来睢必报备。凡从外地来睢、返睢人员,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所在村或所住酒店报备,并到核酸检测点检测,未出结果之前,主动居家隔离,不流动。自境外或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请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措施。

二、如非必要不离睢。建议近期如非必要,不要离开睢宁。确需离睢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防途中交叉感染。

三、不聚集不扎堆。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进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主动配合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四、邮寄物品要防范。谨慎从国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尤其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如购买到相关地区发出的邮递物品,接触前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包裹、商品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快递外包装不带入室内。

五、卫生防护最重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的习惯;加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十大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并立即报告所在村或所住酒店。

六、配合防疫不添乱。通过官方途径了解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睢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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