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放开后集中爆发时间

疫情放开后集中爆发时间,第1张

疫情放开后,集中爆发时间因地区和情况而异。

在广州、北京和上海等北方城市,第一波感染的爆发时间集中在2022年12月中下旬,也就是元旦节前后。第二波感染的爆发时间则主要集中在2023年的3月至4月之间,也就是春暖花开的清明节前后。

在北方地区,第一波感染的爆发时间集中在2022年的12月中下旬,也就是元旦节前后。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地区和情况的不同,疫情的爆发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关注官方渠道的疫情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感染病毒。

疾控部门寻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广大市民朋友:

4月11日,接江苏省疾控中心反馈,有2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我市活动。目前,2人已被接驳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群众健康,现公布该2人的活动轨迹,紧急查找接触者。

2021年4月9日乘杭州至青岛的G282次列车从宜兴出发,17:19抵达徐州东高铁站。17:40乘坐徐州东站到邳州的大巴,座位在最后一排,19:10左右抵邳。

19:20至19:35在徐福记快餐店就餐。饭后乘出租车到戴圩街道,先到供销宾馆,因电脑故障无法办理入住。

21时左右入住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0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吃早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在光大电子厂食堂吃午饭,随后在光大电子厂路边等货,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9时许,在戴圩街道土菜馆吃晚饭,然后返回戴家宾馆。21时许,在供销超市买烟,然后返回戴家宾馆。

2021年4月11日7:30左右,在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2时许,戴圩街道黄焖鸡米饭就餐,然后返回戴家宾馆;15时许,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市疾控中心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以上2人在同时段、同地点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报告,居家不外出,并尽快主动联系市疾控中心,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疫情防控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2日

今天上午11点,我市又有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从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治愈出院,返回邳州。两名患者已安排在指定地点隔离留观14天,邳州市疾控中心将进行定期随访。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名新冠肺炎检测阳性患者治愈出院。

另据江苏省疾控中心2月20日疫情通报,2020年2月19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5例。已连续九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10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普通型病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例,其中,普通型病例61例,重型病例1例,危重型病例1例。目前治愈出院10例。已确诊病例中,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鼓楼区3例,云龙区5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5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17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5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920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63人,尚有65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1:邓某某,男,39岁,住睢宁县睢城镇星河湾,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9:30-10:30许在红叶路港华燃气营业厅办理业务。1月23日12时许曾在人民东路国花园饭店就餐。1月24日9时左右分别在天马装饰城路边、新华书店旁旭旺超市购物,10:10-10:40在星河湾小区西门百盛润家超市购物。1月25日-29日正常往返家和单位。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王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邱集镇大主村,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18时许在兴美广场4楼就餐,1月23日-29日期间正常上下班。1月30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3:李某某,男,43岁,住邳州市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北楼,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中午曾在邳州市锦华大酒店就餐。1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乐辉超市购物,1月24日-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被隔离治疗。2月1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1日

邳州市新增一例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2月7日,邳州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患者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紧急寻找接触者,其活动轨迹如下:

陈某花,女,47岁,现住址:邳州市水杉御景小区17栋。

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自武汉返邳。

2020年1月25日1时许,从山东枣庄下高速。2时许,自邢楼镇五圣堂村进入邳州境内,途经岔河镇、铁富镇、官湖镇,3:32到达家中。到家后一直居家隔离。

因自武汉返邳途中的同行者柳某印于2月3日被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阳性,2月4日12时许陈某花被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2月5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陈某花病原体检测阳性,随即被送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7日

邳州今日无新增病例。

邳州确诊患者分布小区

根据徐州市疾控中心数据,我们梳理出13例确诊病例所涉及的小区,名单如下:

1、李某:运河街道银河湾小区

2、侯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3、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4、李某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5、李某某:建设南路蔬菜公司宿舍

6、张某某:明德小区

7、包某某:戴圩街道仕庄村406号

8、陈某某:万兴市场三元小区

9、范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0、温某某: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

11、柳某某: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__

12、董某:运河镇银河湾小区

13、赵某某:邳州民主东路南4巷

感染关系:李某某携家人从武汉自驾回邳州老家,至6人感染;港上镇范某与温某某系夫妻关系。

邳州又一例患者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3日我市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初检阳性病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发布该患者的活动轨迹。

赵某菊,女,55岁,家住邳州市运河街道民主东路南4巷,为2020年1月31日睢宁县病原学检测阳性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6日

赵某菊在睢宁县中医院护理其母吴某某。

2020年1月27日

16时许乘私家车与其丈夫潘某强从睢宁返回到邳州家中,其丈夫潘某强已隔离观察。

2020年1月31日

6:19—6:53

因发烧,在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发热门诊就诊。

6:55—7:09

在一楼CT室拍摄CT。

7:11—7:27

在一楼抽血处抽血。

7:30—8:31

返回发热门诊。

8:33—8:56

在一楼大厅收费处缴费。

8:58—19:19

被发热门诊留置观察。

2020年2月1日

10时许,被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邳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2日我市发现3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目前,均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现发布3人的活动轨迹。

1、柳某印,男,51岁,家住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从武汉出发,25日凌晨2时许在邳州市八义集高速路口被联检卡口工作人员拦截,25日凌晨4时许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2、范某,男,35岁,家住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4组。2020年1月23日晚21时许驾私家车从武汉返邳,24日11时许到达邳州市港上镇,将同行人送至港上镇北荆邑村后一直居家未外出。当日晚22时许,被排查到,随即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3、温某凤,女,33岁,系范某妻子,其活动轨迹与范某一致。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疫情通报

经省确认,2020年2月1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增7例确诊病例中,沛县1例、邳州市1例、云龙区2例、贾汪区3例。截至2月2日10时,徐州累计发生确诊病例30例,均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

新增7例确诊病例为:

患者1:施某某,男,45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2:薛某某,男,42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3:郑某,男,41岁,住徐州市贾汪区,为贾汪区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4:陈某某,女,24岁,住徐州市云龙区,有近期武汉旅居史,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5:李某某,女,49岁,住徐州市云龙区,为患者4陈某某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6:魏某,女,21岁,住徐州市沛县,为沛县确诊病例杜某的密切接触者,30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7:包某某,男,40岁,住徐州邳州市,有近期武汉旅居史,28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当前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

常州来邳州人员防疫规定

根据邳州市疾控中心提醒:

11月1日以来,重庆市、成都市、常州市等地相继报告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输入我市风险巨大。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邳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10月28日以来,所有来自或途经常州市的来邳返邳人员、10月18日以后有重庆市、10月28日以后有四川省成都市旅居史的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相关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做好有关准备。

三、广大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要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两站一场”、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学校、养老院、宾馆酒店、大型商超、影剧院、网吧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设置“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审批监管,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活动的举办和规模。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日

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邳州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邳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各项措施,依法加强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全体市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必须依法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徐州、邳州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村或所属企事业单位如实报告,主动配合完成健康申报、健康检查和不少于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认定后纳入失信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近两周内,有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的;

2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

3近两周内,曾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共同乘坐同一密闭型公共交通工具的;

4身边有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人,或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5有其他可疑情形的。

二、返邳人员在火车站、交通道口等场所必须按规定接受健康检查,主动登记相关信息和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湖北省及浙江省温州市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来邳;确需进入我市的,主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来邳;确需进入我市的,主动接受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3发热人员一律由120专车转至发热门诊就诊。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其他诊断依据疑似病例必须接受隔离治疗,其同行人员必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对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有关部门认定后纳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凡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经调查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否则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名单。

1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机构采取隔离治疗、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等必要的防控措施,配合各卡口、检查点检测,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有关机构强制执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就诊时应当如实告知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传染病人接触史等相关情况。故意隐瞒上述情况,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来自湖北、浙江温州市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应主动报告,不如实报告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所有来自外县、区的人员三小时内应主动到村如实报告,若不报告一经查实,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应配合疫情防控机构采取的防控措施。如发生逃离转运车辆、隔离场所或者擅自接触他人等违反防控措施行为,导致传染病传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管控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体市民必须自觉遵守《邳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各项规定。

在公共场所自觉戴口罩,不得集聚,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

不得销售活禽,不得猎捕、销售、食用野生动物;

不得编造涉及疫情的虚假信息,不得传播谣言;

不得利用疫情哄抬物价、恶意抢购,不得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并严格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防疫义务。

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名单。五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未经批准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门暂停营业,经防疫工作人员告知关闭暂停营业后,发现仍然继续开门营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纳入失信名单。

六、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应当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履职、主动担责,做到依法依规、群防群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法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及公职人员的,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同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相应处理。

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9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均为普通型病例。全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60例,其中,普通型病例58例,重型病例1例,危重型病例1例。目前治愈出院8例。已确诊病例中,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鼓楼区3例,云龙区5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5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15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4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9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58人,尚有53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病例情况

患者1:张某某,女,46岁,住云龙区骆驼山街道世贸天观。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0日-21日9时许乘坐608路公交车到东店子,转25路到徐矿一院呼吸科探望住院家人,停留1小时后,坐25路转608公交车回家。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6日-28日每天8时至11时左右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1月28日15时-16时去七十一集团军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9日14时-16许和1月30日10时至13时许曾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1月30日15:30左右到大黄山矿务局第一医院就诊后被收治入院。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2:谢某某,男,51岁,浙江省绍兴人,住泉山区山语世家商住楼。1月23日乘坐K1624从武汉于凌晨2:40到达徐州火车站,2:50乘坐出租车回家;1月24日-29日居家未外出;1月30日乘私家车前往市中心医院,8时许在该院急诊科量体温后回家;1月31日-2月5日居家未外出;2月6日10时-11时许在徐医附院东院发热门诊就诊,16时再次到徐医附院就诊被隔离收治。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3:贾某某,男,80岁,住睢宁县锦绣华庭,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1日-2月1日曾在睢宁县中医院呼吸科住院治疗,2月2日-6日均居家未外出。2月7日21时被隔离治疗。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患者4:赵某某,男,50岁,住睢宁县睢城镇东方花园,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27日,曾至睢宁县中医院探视病人,1月31日被隔离治疗。2月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尽量不要外出、聚集,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0日

疫情通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诊病例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

据此,2020年2月7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普通型病例。

截至2月7日24时,徐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2例,其中普通型病例48例,危重型病例1例,治愈出院3例。确诊病例52例中,鼓楼区3例,云龙区4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4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9例,新沂2例,邳州14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8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32人,尚有853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患者1:翟某某,男,50岁,住云龙区世茂天观。

1月23日经郭庄路于10:40左右到达骆驼山康馨园南附近,15:30左右原路返回家中。

1月24日晚21时许经郭庄路,到民怡园民富园附近,21:30左右返回家中。

1月26日8时-11:30许陪家人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11:20左右到七里沟批发市场附近。11:40到铁路医院、铁路三宿舍、和平大桥附近,12:20左右到家。

1月27日8:00-10:20左右陪家人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其中上午9点左右在七十一军医院急诊活动。下午15:15-15:50陪其家人去七十一军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当日出现发热。

1月28日送家人8:40-10:10左右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16:40经复兴路和平路到妇幼、丰储附近又返回,17:05左右到家。

1月29日下午送家人14:12-15:40许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

1月30日与家人10:13-12:40许在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输液,15:40左右到大黄山矿务局第一医院就诊被收治入院,患者随同陪护。2月2日再次出现发热,在矿务局第一医院就诊并输液治疗,2月3日被隔离收治。

患者2:滕某某,女,51岁,住睢宁县高作镇高南村。

该患者是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19日-30日因阑尾炎住睢宁县中医院。1月30日下午在高作卫生院就诊。1月31日和2月1日每天上午8-9时间到高作卫生院输液。由其儿子滕辉骑电动车往返。2月2日发烧,2月3日下午被救护车接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3:赵某某,男,60岁,住睢宁县胡集村赵西组。

该患者是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6日赵某某骑车前往胡集街采购,在“二跃五金”门市和胡集街买菜。1月27日患者陪家人去安徽省灵璧县高楼镇青谷堆刘峰诊所输液,之后到该镇青谷堆超市购物。1月29日作为位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医学观察。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私家车要注意开窗通风。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不要去麻将馆等空间狭小、通风不好的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8日

全城急寻病人接触者!

广大市民朋友:

2月5日清晨经徐州市疾控中心检测,云龙区美的翰城1例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该患者曾于以下时间段在新城区美的广场C区1层1-121号老堤北米线店就餐,现急寻同时间段就餐者:

1、2020年1月29日18时29分至18时50分;

2、2020年1月30日17时52分至18时20分;

3、2020年2月1日19时26分至19时51分。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14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

2、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同时电话联系云龙区疾控中心。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4、居家隔离人员如需咨询,请致电所在辖区值班电话:

云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6-83826573

疫情通报

2020年2月6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

截至2月6日24时,徐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9例,其中鼓楼区3例,云龙区3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4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7例,新沂2例,邳州14例。目前治愈出院3例,1例病情危重,其它患者病情尚稳定。目前全市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508人,已解除医学观察654人,尚有854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确认病例情况:

患者1:崔某某,女,33岁,住徐州市睢宁县天华小区,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稳定。

患者为确诊疫情密切接触者,1月28号在家中出现发烧症状,1月29日上午入院治疗,当日进行隔离医学治疗。

患者2:陈某,男,33岁,住徐州市云龙区美的翰城,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稳定。

患者曾居住安徽蚌埠市,1月25日晚乘火车K738次17车68座到达徐州站,乘坐出租车回家。1月26日-28日患者每天到高铁站维修班上班。1月28日中午出现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于当日和2月1日到市中心医院就诊。1月29日-2月2日到蝶梦社区诊所输液。2月4日再次市中心医院就诊,被隔离治疗。

患者3:陈某某,女,47岁,住徐州市邳州市水杉御景小区,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稳定。

1月24日从武汉乘私家车返邳州,25日凌晨到达邳州市家中。1月25日-2月4日上午,居家未外出,后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患者4:仝某某,女,67岁,住睢宁县睢城街道帝壹城,患者于1月30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目前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病情危重。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1月23日起,自省外入徐返徐的所有人员,立即主动申报健康状况!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自我保护。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尽量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开私家车要注意开窗通风。少去密闭、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特别是不要去麻将馆等空间狭小、通风不好的场所。在外要注意减少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如果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咨询,必要时主动就医,并主动告知前2周的生活轨迹。同时注意不要盲目就医,更不要短期内到多家医疗机构就诊,避免不必要的交叉感染。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7日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2月5日0-24时,徐州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月5日24时,徐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5例,其中鼓楼区3例,云龙区2例,贾汪区7例,泉山区4例,丰县2例,沛县7例,睢宁县5例,新沂市2例,邳州市13例。治愈出院病例3例,其他病例病情尚稳定。

目前,全市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3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463人,尚有974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当前我市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要存有松懈和侥幸心理,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出门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可及时拨打12320卫生热线,并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6日

关于上海、天津、安徽等中风险地区

来邳返邳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提示

为加强上海、天津、安徽中风险地区来邳返邳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10月27日以来有天津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及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邳返邳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与邳州市疾控中心联系,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邳返邳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相关地区。

三、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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