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篇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篇,第1张

世间没有绝对的完美,但时间有美好的事物,它们不以高度的完美臻于世,人生亦如此,漫漫人生路,苦中作乐有何不可。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苦中作乐高一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1

清晨,一声急促的哨声把我从梦境中拽了出来,我揉着惺忪的眼睛走下了楼。新一天的训练又要开始了,距离回家还有4天。

做完了所谓的“快乐早操”,吃完了早餐,我便随大部队来到了老君山的太极广场。虽然骄阳似火,但那位于广场西部的巨型老子像,还有周围墙上的八卦图倒是有几分闲情雅致,我的心情似乎也跟着轻松了许多。

和昨天一样,又是队列练习,不过新增加了好几个新动作,比如:敬礼、半面转、蹲起、齐步走等。今天的训练应该说比昨天轻松了许多,听我室友说:“这里的日子是越来越好,第一天最苦了,看来他没有瞎说。

下午又开始了站军姿,烈日下挺直胸板站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今天并没有像昨天那样晕倒,正暗自满足时,教官突然对我说:“你叫杜敬心吗”“是的”我回答,教官又看看了她的手机,我一下子明白了,一定是爸爸妈妈发来了短信,这一刻,我猛地一下全身发热,眼泪又一次涌上了眼眶。

“哎,我发现每一天都是煎熬啊。有什么快乐的呀!哎,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嚼着嘴里的青菜,差点没把我噎死。哨声又响起了,我赶忙跑了出去。又看见了那位教官,真是有些反感。开始了晚上的活动——叠方块被。这正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原来我们去参观消防队官兵宿舍时,看见那些整齐绿色方块被,都说是机器做出来了,今天自己也可以做了,倒是也倒是说得出口,800元没白花,学会叠被子了。嗯,一定要认真学。看了一便示范之后,还是特别迷茫。现在教官要抽人检查了,我虽然在心里一遍又一遍重复:“不要选我,不要选我。”可教官还是选中了我。我蹑手蹑脚地走上台去,看了看教官那严厉的眼神,不仅咽下了一口吐沫。我小心翼翼的把被子叠上去,很多同学也看是帮我,最后竟然叠好了,还算可以吧。可是我在这里边感受到了莫大的快乐,这快乐足以盖过白天的泪水。

哈哈,赶紧睡吧,明天就好了,我不情愿的打了个哈欠,耳畔突然响起哨声,是该睡觉了。我刚躺到床上便睡着了。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2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消散不去。”人们常说曲终人散,又面临一年毕业季,流的泪,喝的酒,太多太多。相对而言,又无非是苦中作乐。

身在KTV,心却缭绕在另一个人身上,太多的心里话想要借着醉酒时的茫然在临别时倾诉与她,心“咚咚”的乱跳,脸在灯光的映射下红的异常,嘴却闭得更紧了。就是因为太熟了,所以才会觉得难以启齿,那是一种何等的柔弱,眼里看着她与别人玩乐,心里愤愤不平,明明生气却又装作是无所谓,总是将情感隐藏在心底,无动于衷,独酌一杯酒,苦中作乐,涩中沉思。

回想当初成为朋友时的那份简单与从容,如今只剩下一种暧昧却又如及若离的气氛环绕左右。毕业季,本应欢乐,却因心里想法太多只好苦中作乐,或许日子一天天在过,时间也一把把的再流,我们未曾疯狂的为自己拼搏一把,只是把目光短浅的放在另一个人身上。毕竟可能是牵挂太多,舍不得又放不下,只能遵循着退缩忍让原则在大路上漂泊。

夜的漆黑会让一个人沉静,身边仍旧是一大群同学,兴头正嗨,吵吵闹闹的,可眼中似乎只有那一处光源,从始至终,手里的酒一瓶接一瓶,心里的话越憋越多,眼角却一直盯着一处,终于盼到是一回眸,一转身,得到的仅仅只是一句帮我拿下东西,紧接着劈头而来的是一个包,打在了脸上,也打在了心上。一瞬间,失望如毒药一般遍布全身,喉咙有些窒息。多想站起来大声嘶吼,就当着她的面,当着所有人的面。可谁曾想话到嘴边却成了一句弱弱的好吧。内心犯贱似的反而觉着美滋滋的,脸估计早被酒染红了,之后依旧平淡,无人问津的坐在一处,独酌一杯,看别人狂嗨,自己苦中作乐。

苦中作乐,是心头上的苦,也是精神上的煎熬,乏味的面对生活,生活也如出一辙。感觉世界的光亮被蒙上了一层黑纱,自己在黑暗中挣扎,摆不脱也挣不掉,多么渴望可以有一双纤细的手能够拉我一把,无奈眼前只有一片苍茫。唯一值得一乐的是,那一道光芒依稀看得见,而且还驻留在身旁。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3

军训,大概一提到这两个字眼,大家都不会有什么好感吧,大家就只会想到了一个字--“苦”,而我觉得军训是苦,可是也能让人苦中作乐啊。

前一个星期,我就去军训了,现在我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军训生活吧。

记得出发的那天早上,我们这一个个还沾点小学生气息的初一新生,拉着、背着一个个沉甸甸的旅行包来到了青少年活动中心,一个个满脸的兴奋与新奇,呵呵,我的军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起床去开会了,待全体坐下来,军官就开始啰唆了,过了两个小时,同学们早已腰酸背痛,才开始介绍教官,同学们这才提起精神来,“一班,苏教官”我们英俊的教官走出来,向我们敬了个军礼,然后笔直地站在我们的前边。苏教官严肃地说:“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教官,每天早上6点起床,8点训练,好了,现在跟我去训练场吧。”啊这简直是雪上加霜嘛,刚刚坐得腰酸背痛,就要训练唉……此时,烈日当空,我们休息立正向后转,汗流浃背,体能消耗极快。第二天的重复让人更是痛苦,中间休息时,大家似乎已经虚脱了,一个个东倒西歪的,一动也不想动。“集合!”--这那是亲人解放军,简直就是法西斯。“教官啊教官,您让我们再休息一会吧!”“这是军队,没价讲,集合!”唉……

军训苦是苦,可休息时教官教我们唱军歌,也是挺快乐的,比如,《我们是一个兵》、《团结就是力量》、《一二一二》《打靶归来》……每当唱起歌都激荡起我的爱国情怀,让我们苦并乐着…… 早上,我们得早早地起床,训练时,立正稍稍动一下,你就得准备“领奖”--一个横踢屁屁。那时日光很烈,教官就好好给我们“享受”了日光浴……

几天一晃就过了,我们已经学会很多军姿。汇完操后,我们就带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活动中心了。再见了,中心,再见了,可敬的教官……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4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每个人,尤其是青少年,都需要通过学习来传承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好比是将一块璞玉打磨的过程,需要付出很多的艰辛和努力。我觉得读书,是一个苦中作乐的过程。

记得刚升入初中,我最头疼的就是数学了。因为自己的数学基础并不好,再加上那些抽象的概念定理,我就更觉得学数学是一门苦差事,因此,我的数学成绩一直都不理想,我总是硬着头皮,跟着老师的思路,学习解答数学习题。

在某一个周末,我在家里啃那道数学题,想了很久,一点思路都没有。我越来越不耐烦,就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候,表姐然走进我房间,看到我抓耳挠腮狼狈样,就温和地说要教我做数学题。她一边讲解,一边在草稿本上演算。开始我有点漫不经心,后来感觉豁然开朗了,思路一下子清晰起来。于是迫不及待地把剩余几道类型题做好,结果大吃一惊,竟然全部做对,当时的内心无比激动,这是我第一次做数学题有这种无以名状的成就感。接着,表姐谆谆教导我说:“做数学题的时候应该有耐心,不要一遇到困难就想着放弃,只要你找到解题的方法和规律,任何难题都将迎刃而解。”自此以后,我更加专注地去学数学,遇到难题也认真地研究,每当解决一道难题,心里都十分高兴。是啊,其实数学也并不是那么难,只要自己不放弃,坚持不懈,肯定能获得成功。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的感觉真的十分玄妙:在秋日的午后,静坐树下,几缕暖暖的阳光洒在书上,字里行间散发着淡淡的书香。这时的我尽情地神游于书海之中,驰骋在天地之间,想象就变成了脱缰的野马,在狂奔,在疾驰,被张海迪的坚毅与顽强所鼓舞,被简爱的勇敢、自强所折服,更为斯佳丽与白瑞德浪漫凄美的爱情潸然泪下。鲁迅先生曾陪伴我度过旧中国那段最黑暗的日月,余秋雨先生则引领我穿越历史去经历那段沧桑岁月……多少次,我与作者对话,与伟人对话,与那个时代对话。突然,这一切都消失了,仿佛流星转瞬即逝,那些书也不见了。我从睡梦中惊醒,真不知道,如果离开了书,我们还怎样维系原本就短暂而脆弱的生命。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固然苦,但读书能让人的思想由简单变得丰富,让喧嚣的人返璞归真。读书无悔!为了读书,甘愿消得人憔悴!

读书是一个奇妙的过程,可以使软弱的性格变得坚强;读书是一个神奇的过程,可以使无知的灵魂变得博学;读书是一个苦中作乐的过程,可以使迷茫的未来找到方向。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5

随着星期五傍晚放学铃声的响起,它在告诉我一周又过去了。每一周我们都过着基本相同的生活,两点一线的距离,路边风景,花花草草,建筑摆设早已司空见惯,没有新的经历可以体验,慢慢的又没有了开学时的新鲜感。而在学习上,比以前要难上几倍的功课堆积在我的眼前,每一科都不再那么通俗易懂。每天这个定律,那个定理弄得我头昏眼花,几次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我依旧不能放弃,因为苦中作乐才是人生的真谛。下面我就几科谈谈我的想法:

语文,这是一门很精彩也很深奥的科目,从开学到现在,基本上整节整节课都得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面对一首首很优美的诗,我不得不被诗人的才情所打动,不得不被诗人的智慧所打动。这正是我上高中之后的一大收获,我不知不觉地发现了诗歌的美,也不知不觉地开始爱上看诗。不过,可能是我还没有修炼到家吧,我却没办法写出好诗来。看来还得经过一段过程啊!

数学,正如老师所说,我确实是遇到强敌了,数学这个我以前的优势科目,难道真的要在中考的失利后,掉入万丈深渊。哦,不,不行!从不放弃一门科目,这是我的学习根本,即使再难懂,只要自己尽力了,也不会有遗憾。曾经的班主任告诉过我们,“拼搏的人生最美”。哼,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啊,经历过那样苦的军训生活的我,还会向这点小困难低头

英语,这可是一个听了令许多人头痛的字眼,语法、词组、单词……一个个字都如何刀戳向我的心。虽然,在中考那回,我以一百一十几分的较高分挽救了我在语文和数学上的失败,可我心里很清楚,我的英语并不好。进入高中,英语更是有难了几倍。我知道我的弱点在哪儿,那便是语法与词汇量。语法真的是我的超级大弱点,它不仅让我在英语上受害,也让我在语文上受害匪浅,我不得不说,在英语上我还得痛下一番功夫才行啊!

化学:这可还真是正如老师所说,在初中,我的化学一直不错,原来对这门科目充满了信心,认为只要像以前一样,这门科目应该不成问题。可是,这才上几节课,我便已摸不着头脑,概念细略,无法理解,只有在周末再自己好好恶补一番,这样才能跟上老师的步伐呀!

就这四科,我便谈了这么多,这也充分体现出了我实际的高中生活与我预先想到的有多么的不一样,有苦,还不止一点点;也有乐,却很少。不过,我很喜欢这个苦中作乐的生活,一周过去了,我将迎来下周的生活,我又要重复这样的生活了。但是,有一点不一样了,我少了几分胆怯,却多了几分勇敢与自信,这三年,要成为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三年。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6

什么是乐乐的含义非常广泛,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或是得到想要的东西……但最大的乐,莫过于苦中作乐。

伟大的波兰科学家居里夫人一生献身于科学,在她致力于研究镭的日子里,可以说是她最艰苦的一段时间。他们在院子里工作:下雨,雨水就滴在工作台上;下霜,人都会冻僵,而暖炉丝毫没有用处。每日,炼制时产生的有害气体不断刺激着他们的眼睛与喉咙。搬运容器,连续几小时搅拌溶液,使居里夫人十分疲惫。长时间的烟熏火燎,将她的工作服弄得满是尘污与酸渍,她从不抱怨反而很快乐,她从未因工作的劳累而痛苦,也从未因环境的简陋而悲观。她一心专注于镭,在苦中获得了快乐,在工作中获得属于自己的快乐,居里夫人没有为物质条件的苦而慨叹,而是将科学发现作为乐趣,将工作当成了自己的快乐。

作家路遥于1982年开始执笔《平凡的世界》,至1988年完稿,共用了6年时间。这6年里他为了准备资料深入农村,和农民们一起干活。为了查阅资料,他无数次的翻阅报纸和期刊,甚至将手指磨出了血。写作时每天睡两个小时,这已经是奢侈了。他累到吐血,医生要他停止工作,但他仍然继续写下去。因为路遥认为这是一种快乐,他乐此不疲,乐在其中。完稿那天,他如释重负地将笔扔出窗外。已经僵硬无法动弹的手指颤抖着,而脸上却绽放着笑容。路遥没有将写作当作痛苦,而是将其视作乐趣,乐在其中。

著名舞蹈家杨丽萍从小就承担了许多家务活儿和农活,有人问她苦不苦,她不但不说苦还很快乐。后来杨丽萍成为了一名舞蹈演员,她每日都刻苦训练至深夜,饭也是只是飘着几颗油星的水煮白菜。人们问她苦不苦,她说不苦啊,这是我喜欢做的事,怎么能说苦呢杨丽萍在公演前,每日专心训练,只睡一两个小时,人们又问她苦不苦,她说这是我的作品,看着自己的作品公演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怎么会觉得苦呢。杨丽萍之所以不觉得苦,是因为她善于从苦中寻找快乐,做自己喜欢的事,苦也是快乐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为之努力,为之奋斗,品尝着它的苦,享受它带给我们的幸福,苦中作乐是人生一大幸事!

苦中作乐高一作文7

生活如百味瓶,蓄满五味杂尘,亦有苦亦有乐。那一次爬庐山的经历,让我真正感受到苦乐共存的滋味。

到了庐山脚下,我便惊愕于它的高耸:连绵的山峦环绕着游客们,远远望着登山的人们,仿佛是紧贴在山峰上的近乎垂直的长梯,一直通到雾霭深处,不可见。我开始有些担心:“这么高的山,这么长的山路,得要走多久啊”

此时刚好为午后,天气晴朗得很,但浓浓的山雾却如穹顶一般遮蔽了天际。我不敢犹豫,立即涉足出发。

很快便到了山间,茂密的树丛将羊肠小径映得若有若无;灰白的石阶与山中特有的墨绿邂逅,隐约透露出和谐之美;林间欢愉的鸟鸣欢迎着我们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让我不觉精神一振,不觉加快了脚步。约莫两个时辰,我们到了半山腰。往悬崖下望去,一道深邃不可见底的山涧映入眼帘,白色缠绵的雾笼罩于其中,看着附近就是万丈深渊,使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会失足掉下去吧!我的腿已渐渐酸软起来,只顾呼哧哧喘着粗气,艰难而无力地迈下一个台阶,连沿途的风景都顾不上了。勉强啜了一口水,扶着栏杆向前“摸索”着,此刻,周围人们围得水泄不通,我一步只能踏出平时的一半远,就像一只蚂蚁,在无尽的路途上缓慢前行,我终感受到了爬山之苦,又被蜂拥的人群挤在里面,不耐烦得想放弃爬山,可还未见到壮观的瀑布,我只能咬牙坚持下来。

“爬山”果真并非想象中容易,越高处,气温越低,空气越稀薄,我的手脚有点不太听从使唤似的,不要说灌了铅似的,只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酸、胀,像长跑的那样僵直无力,稍一提速,嗓子眼就如针刺般疼,再看看上南络绎不的“人梯”、“悬路”,我望而生难,但越往上,植被越茂密,溪流也渐渐多了起来,几乎无处不在,咕咚咕咚在涧中流淌。恍忽间,我似乎听到了一股来自不远处的巨大的的轰鸣如震雷声,是庐山瀑布!我顿时兴奋起来!就要登顶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幕巨大的水帘,喷涌的瀑布势不可挡地落下,下面的水潭蓄满了澄净的水,溅出的水雾扑面而来,顿觉一阵清凉,在山颠,我纵目回望,简直感觉置身云层,而下方都不可见,真有飘飘欲仙之感!瀑布疑似银河坠落,蔚为壮观。这就是登山的最终趣味!

亦苦亦乐,苦中作乐,别有一番风趣。

姥姥的为人就像她所信奉的上帝一样,慈爱而又是宽厚,有种博爱精神,不管对谁都有是笑眯眯的。

姥姥生了十多个孩子,但最终只保住了三个。当他看到被父母抛弃的茨冈时,她不顾姥爷的反对,收养了茨冈,并像亲生儿子那样对待。姥姥是多么的善良。每当姥爷收拾我之后,她总会前来安慰我,给我讲好听的故事。也许是她经历的苦难较多的缘故,虽然她没有读过书,却很会讲故事。有她的陪伴,我的心情会很快好起来。姥姥对邻居也是非常的和顺。每天都有人来烦扰姥姥,让她帮忙。姥姥对谁都不烦,总是很有耐心。她也爱自己那不孝顺的儿子。儿子像对待仇人一样对待她,把她打伤了,可姥姥在关键时刻,提醒儿子快逃。特别是对自己的女儿,也就是高尔基的妈妈,更是关怀备至。

可别小看了姥姥,她有着姥爷也不曾拥有的冷静头脑。有一次,染坊起火了,全家人都不知所措,可姥姥却裹上棉被,奋不顾身地冲入火海,搬出了能导致爆炸的一桶硫酸。然后,指挥大家救火。

尽管如此,她还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骨子里镌刻着男尊女卑的观念。她对姥爷一直是逆来顺受。姥爷教训孙子,姥姥心里舍不得,可又不敢上前阻止,只在边上轻声埋怨何苦来哉。脾气暴躁的姥爷动不动就会讴打姥姥。有一次,姥爷又发疯了,把姥姥痛打一顿。姥姥头上的发卡深深地嵌进了头皮,渗出血来。可姥姥还是默默地忍受着。只说着:“恶有恶报。”

残暴的姥爷

姥爷的脾气很大,情义很淡,他心目中的上帝,是专门惩罚人的。

自己的外孙因为好奇把白桌布染成了蓝布,就用柳条打。外孙再怎么喊,他也不停手。姥姥多说了几句话,姥爷就拳打脚踢,甚至把发卡打进了姥姥的头皮,毫不客气。他又把每周四定为“收拾”孩子的“法定日”。对十九岁的养子茨冈也是一样,他做错了事,姥爷也用柳条儿狠抽。在那次抬十字架时,茨冈被十字架给轧死了。姥爷并不感到悲伤,只说舅舅们把他的财路给断了。

姥爷虽然脾气很大,但很勤劳、简朴。他虽为一村之长,但他天天待在染坊里干活,胳膊上被硫酸溅得好一块坏一块的。裤子和背心都有补丁了,但还不换。

造就姥爷这一个性的,是时代使然。男尊女卑,男的对女的可以随便打。对孩子则遵循这一观念:孩子不打不成器,小树不修不成材。

得力助手茨冈

茨冈是一个佣人,但他并不全是佣人。因为他小时候就是被姥姥收养的。就像是一个养子。他的工作能力很强。一到节日,茨冈就是个大忙人,忙里忙外,几乎没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他工作时也勤劳。大家都说他好,长大定有出息。当他因帮二舅搬二字架去二舅妈坟前,却被十字架砸死后,姥爷说:“二舅是断了他的财路了。”这句话,也说明了这一点。

他还很有义气,对我非常好。每次我被姥爷打的时候,他总是很巧妙地保护我,他那粗壮的胳膊便总是青一道紫一道。说过不帮我了,可每次都会无所求地护着我,只因为他喜欢我。

但他也有缺点,那是因为人性的弱点所致。每次,姥爷会给茨冈五卢布,但茨冈总会拿回十五卢布左右的东西来,还有剩余。那些是他偷来的。虽然他知道偷不好,但因为旁人都因此夸他,所以让他染上了这一恶习。真是环境渲染人。茨冈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他的生命在二舅他们眼里是那么的一文不值,让我感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

惨遭无人道的舅舅

我的两位舅舅是个贪财的人。为了分得财产,他们不顾手足之情,大打出手。后来又为了得到我妈妈的嫁妆,二舅挑拨离间,教唆大舅在酒后杀了姥爷,自己呢,则跑去当好人。大舅听了二舅的教唆,明目张胆地带人去砸姥爷的店铺,扬言要杀老爷。在他们眼中,除了钱以外,没有其它亲人了。

舅舅们不仅贪财,而且很残暴。他们只要有一点点的不顺心,就把妻子折磨个半死,后来竟然把善良的妻子给活活打死。他们对工人更是残暴。他们拿格里高里开玩笑,随意辱骂格里高里,根本不把他当人看。即使是对他们的干弟弟茨冈——一个由姥姥收养的孩子也不例外。二舅让茨冈一个人抬十字架到他老婆的坟上。雪地里,茨冈深一脚、浅一脚。一不小心,被十字架给压死了。二舅没有因为自己没有帮忙而内疚,还在庆幸:“幸好我躲得快,要不也要被轧死了。”真是没有人性的两个人。

是什么导致大舅、二舅如此的惨无人性。第一,我想主要是当时的社会太黑暗的缘故,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中,人也变得黑暗起来了。第二,姥爷的教育方式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和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童年的“我”

“我”是一个爱“惹麻烦”的人。因为发现把**布放进黑水就变成了蓝宝石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疑惑不已,想亲自染一下。萨沙提议让我把柜子里的白桌布偷出来,然后把它染成蓝色。结果被姥爷发现,挨了一顿痛打。但是我还未记住教训,不知又挨了多少次的鞭子,都是因为“不乖“的缘故。

我特别爱问问题。但我也懂得察言观色,大人有兴致跟我讲时,我才问。

我的学习能力很强,姥爷第一天教我《圣经》,我就很快记住了,也因此改变了姥爷对我的态度。后来我上了学,即使我很不用功,我的成绩还是不错,还拿到了奖状,奖到了三本书。

我还是个懂事的孩子。姥爷把家分了以后,经济条件就每况愈下,到最后沦到了叫花子的地步。姥姥生病了,没钱看医生。我就把奖到的三本书卖了,得了钱,给奶奶看医生。为了贴补家用,我还会去帮奶奶捡废品。

童年的我,并不幸福,充其量也只能说是沉闷的幸福。

陪我走过人生低谷的**是金秀贤演的一部韩国**《隐秘而伟大》讲的是几个北朝鲜的间谍。在南韩潜伏生活的故事。

男主是北朝鲜派来的一名间谍。他隐藏在一个小村庄的老奶奶的便利店里。他平时装疯卖傻,潜伏了许久之后,被告知行动取消。自己的祖国要把自己杀掉,以掩盖这一个计划。

这个**让我看到了并不是所有的英雄,都是有名字的,在暗处有许多人为自己的国家安全以及其他的崇高的方面牺牲自己,但却不为人所知。

这一部**也蕴涵着一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的一个情感的表达,男主与老奶奶之间的感情让人落泪。最后男主将要死掉的时候,拿出了老奶奶送给他的存折,上面现在写的是我的儿子

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所付出都是有意义的,这个世界也并不是绝对公平的,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面,坚守自我,发光发热。

飘读后感

跌《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是一部文字优美,情节荡起伏、扣人心弦,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斯佳丽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赫思嘉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希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希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在失望的时候,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会想起这句话。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 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 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读的书确实不多,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 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五分之一。十四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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