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感人的爱情故事?

世界上最感人的爱情故事?,第1张

铁筋与石头

有位男孩很爱女孩,把她当宝一样的捧在手里下雨时,男孩总是把雨伞尽量撑在女孩身上,而自己身上都湿了却笑得很甜,女孩很感动,也喜欢男孩这样的宠着她那天,他们一起去散步回来,路过一个工地,突然一块碎石从上面掉了下来男孩赶紧用身体包住女孩,可是突然地男孩将女孩的身体背转过来,自己倒在了地上女孩重重的摔在他身上,而石头正好砟在女孩的额头,血慢慢的流了出来女孩哭着跑了回家,她真的很失望男孩给她打了很多通电话,她没接就把手机关了,把自己关在房间痛哭直到被敲门声惊醒,她妈妈告诉她,男孩被一根铁筋刺穿了肺部,失血过多离开了人世她疯了一样地跑去医院,男孩躺在白色的病床上,手里紧紧地握着手机,上面写着这样一条信息:"亲爱的,当我看到地上的铁筋时,我已经没有办法为你挡住石头了亲爱的,痛吗"女孩抱着男孩的尸体痛哭好好珍惜你爱的人,不要等失去后才来珍惜

天堂在哪里?天堂在自己身边!

  他四十多岁了还孤身一人,不是他没娶过老婆,而是娶过两个都弃他而去。他痛恨过的前妻改嫁了,他深爱着的续弦珍死于车祸。两位妻子意外地留下了两本日记,他将之尘封在衣橱的角落,始终想看又不敢看,他怕看了会心碎。终于在一个难眠的深夜,他忐忑不安地翻出两本日记。

  小心地掀开一页,那潦草不羁的字迹是前妻的:我真羡慕张姐有一个神通广大、财运亨通的好丈夫。可我家这位却不善言辞、讷于交际。一下班就往家钻,摆弄摆弄这儿,鼓捣鼓捣那儿,并且还总是婆婆妈妈的,我吃条鱼他也得说三遍以上的“别卡住”。唉,我怎么找了一个安于现状、蝇营狗苟的窝囊男人呢!

  第二页:昨天是情人节,张姐的丈夫给她买了一大束鲜花和一件很贵的大衣。我回家和丈夫提起此事,他根本不知道哪天是情人节,更不用说礼物了。这么多年来他没主动给我买过一件礼物,我的好衣服和项链,都是我厚着脸皮生“宰”来的,想起来真是悲哀呀!

  第三页:我和他冷战了两天,他竟然不知道原因。前天晚上我好不容易有了兴致想聊聊天亲热亲热,可他非要我先睡,自己背过脸看书去了,真是个毫无情调的榆木疙瘩呀!再这样下去,我可要找别的大哥去了!

  第四页:今天我和他大吵了一架。他对我是一副木头样,对邻居月华却是一脸媚态,竟然帮她提菜!我也不客气了,明天陈哥约我唱歌,我去定了……

  此时他再也看不下去了,愤然扔掉日记,往日争吵打闹的情景又来咬噬他的心,他仿佛又回到了那地狱般的日子。

  他又拿起另一本。淡淡藕荷色的纸面上,行行娟秀的字迹,跳跃在眼前:很多朋友的丈夫虽有钱有势,但整日忙于钻营交际,花天酒地,妻子无奈地独守寂寞空房。而我的丈夫则像一个隐于尘世的智者,淡泊浮华功名,安享月白风清。他对我关怀备至,体贴入微,就连我吃鱼,也得再三叮咛“别卡住”。在我们简约素雅、温馨宁静的小家里,荡漾着似海如渊的爱。这深情挚爱,是多少物质都不能代替的呀!

  第二页:今天夜晚,我感动得偷着哭了。因为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丈夫越是白天累了,越是让我先睡,而他则背对着我看书。其实他早已又困又累,哪里还有精神看书。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毛病:如果白天累了,晚上睡觉就会打呼噜,怕我睡不着,就想了这招儿,骗我先睡。这秘密是我装着先睡着后发现的。丈夫的爱,悠长又绵密呀!

  第三页:今天,我又感受到了丈夫无处不在的爱。前几天,丈夫不顾天气的燥热,给邻家妹子修车。就在丈夫出远门的这几天里,以前和我发生过口角的邻家妹子,竟处处关照我。幸亏她的帮忙,我犯了阑尾炎才及时地赶到了医院。丈夫的爱,提前贷给我了!……

  看着看着,视线模糊了,原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他拥着爱妻用过的枕头,沉醉欲睡。朦胧中,他又回到了与妻子幸福相依的天堂般的日子。

  一天,一个熟人劝他说:“珍已经走三年了,你也该组个家了。听说,你前妻现在也一个人过,她有意和你复婚,不如你俩就一起过吧!”没等说完,他的头就摇得像拨浪鼓:“不、不,我只和懂我的女人在一起,那才是天堂啊。”熟人说:“珍一定是懂你的人,但是她已经走了,天堂没有了。”他说:“懂我的女人即使走了,留给我的回忆也是天堂啊!”说完,两人对视无语。

男孩很花心

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

女孩很爱雨天 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

男孩往往也想陪著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

男孩总问:『为什麼你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常会反问她:『如果淋雨会生病的话为什麼你还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都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

但是幸福的时光总是不长久的

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生

喜欢她的程度更甚於女孩

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在一起吃饭时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

而风是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 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的楼下 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的很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的时刻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啜泣了起来

男孩抱著她 许久之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麼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著你一起淋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地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那一天晚上天空又下起了雨

一天夜里,男孩骑摩托车带着女孩超速行驶,

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

女孩:“慢一点我怕” 男孩:“不,这样很有趣” 女孩:“求求你这样太吓人了” 男孩:“好吧,那你说你爱我” 女孩:“好我爱你你现在可以慢下来了吗?” 男孩:“紧紧抱我一下” 女孩紧紧拥抱了他一下,女孩:“现在你可以慢下来了吧?” 男孩:“你可以脱下我的头盔并自己戴上吗?它让我感到不舒服,还干扰我驾车。” 第二天,报纸报道:一辆摩托车因为刹车失灵而撞毁在一幢建筑物,车上有两个人,一个死亡,一个幸存 驾车的男孩知道刹车失灵,但他没有让女孩知道,因为那样会让女孩感到害 怕。相反,他让女孩最后一次说她爱他,最后一次拥抱他,并让她戴上自己的头 盔,结果,女孩活着,他自己死了

就在一会的时间里,就在平常的生活里,爱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话 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独立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 "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

  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忘记一切,但却又连一粒嫉妒的沙石也不能容纳,下面这些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几篇都市男女情感 故事 。

  都市男女情感故事1:藏了半辈子的甜蜜爱情

 他和她,坐在花坛边。一个黑人老头,一个白人老太。在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 文化 ,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都市男女情感故事2:爱情的气质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

 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

 船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山水相隔,二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但她坚信他不会背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岁月在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于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的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卖钱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但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讯。““””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想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蒙蒙。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时间苍白,流变黯淡。

 隔着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有人问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什么不可阻挡的情感穿透我的心,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 清明 而纯净。穿越流变的至真、苍白岁月的坚守、黯然风雨的执着……爱情的气质在风雨的打磨和岁月的浸润中,渐渐浸透到我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气息,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黯,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都市男女情感故事3:轮椅上的梦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我们没有暧昧,只是喜欢做朋友》

男生说有种女生让我很喜欢,却不忍动情。跟那种女生在一起时,会有种温暖的感觉,那感觉并不出自激情的感动, 而是来自于彼此心灵的了解。

真的,跟那种女生在一起时,你不会当你自己是个男生,你们只是圣洁的分享,彼此心中的感动和心灵的交会,没错,当你发现她的心和你是如此贴近时,常会想给她个结实的拥抱,但当接触的一瞬间,相视一笑,有些东西是比爱情更珍贵的。

这种女生当女朋友是种浪费,我害怕她做的我女朋友后,我必须每天守着电话等着她的声音出现,我害怕我必须说些黏腻的话哄她,更加害怕现实的束缚,会限制住纯洁的心。

这种女生,我真的好喜欢,但我不动情,爱她,但遥遥的守护着她,喜欢她,却不占有她。这种感觉真棒,既不用为情所困,为她的行为控制自己喜怒哀乐,又能享有心灵的交融。

有很多人都为交不到女朋友所苦, 但有女朋友真的很好吗 与其狂烈的追求,相恋如蜜,还不如交个好朋友,淡淡的,却很甘美

女生说 有一些男生,很令我动心,但不动情, 怎么说呢? 因为他们给我的感觉像朋友,真正的朋友。

我可以和他们很坦诚的谈论彼此的爱情观、婚姻观, 以及种种的人生问题。在他们面前, 我会忘记自己是女生,就不会撒娇、嫉妒、耍心眼, 我和他们各站在天平的两端。

我们可以一同看**、郊游回来, 在车站挥挥手,各自去等自己的车,走自己的路。 这种感觉好极了! 我觉得自己很有尊严,人的尊严。 信不信?

跟这些男生相处在一起,甚至比跟同类的女生相处来的愉快。 女生的聚会,是黏稠稠的,像一锅浓粥,温暖在胸,但是吃多了会撑,一眨眼又饿,而且很多女生都为情所困,谈来谈去总是心有千千结,别人管也管不完。

跟这些男生相处,就像一同「温一壶月光的酒!是给彼此的心灵加养料,让彼此潜在的才能发酵,挥发灵魂的芳香。真的,这些男生所散发出来的生命活力,深深感动着我。

我很惊讶,他们不必从文字、故事的迷林披荆斩棘,就能一眼洞穿人生的奥秘,甚至开始为旁边的同行者掌灯。就能一眼洞穿人生的奥秘,甚至开始为旁边的同行者掌灯。能结交有智能、理想与热情的朋友,是人一生莫大的幸福吧

我是这样着迷于他们高贵的气质, 也感谢他们把我当「朋友」看待,不因为我是女生,就随便说些甜言蜜语来哄我,或者根本不睬我 。

如果,追求人生的伴侣也必须如此相知相惜,那我实在「舍不得」把这些男生当成男朋友。我害怕一旦变成男女朋友,我就会计较他不送我回家、他不说些好听的动心话,他宁可送我「尼采与上帝」也不送一朵小花, 我还担心从此他只要我乖乖的陪在一旁,微笑地看他在众人间侃侃而谈;我发问的机会都没有,遑论 有所质疑。

似乎两人之间只要渗入感情元素,气氛就不一样了。比如去看一场好**,有几对情侣在互相依偎陶醉之余, 还能正襟危坐的讨论那场**的成就? 在无声胜有声的时刻,那实在太无趣了。

何况,男女朋友总会呕气,甚至最后各奔前程,这就更无趣了 爱情消逝,友情也跟着淡漠。说什么「我们仍然是好朋友」,都是鬼话 就算这不是一厢情愿找台阶下,而是双方共同的心愿,这心愿也太残忍一点,何苦把自己逼到那么窘迫的境地!

分手而后重逢,能说些什么呢?「纵使相逢应不识」 尤其是当对方的身边又多个人的时候。 对这些男生,我的确是心动而不敢、不忍动情。唯恐不小心逾越分际,徒惹一身烦恼。

当然,偶而会有那么几刹那,会情不自禁、悄悄地流露爱慕之意, 他感觉到了,我也感觉到了, 但是握手的瞬间也只是轻微的感觉,当我们抬头再看看澄澈的天空, 以及对望彼此无私的眼眸

我们知道∶有些东西会比爱情恒久,更值得我们追求。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 男朋友或是丈夫,都是另一个封闭而完整的圆,对我这个圆来说,可能是相交、相切或重叠,甚至根本在另一个空间,八竿子也打不着的。无论如何,我在他面前,还是要保持一个圆的形状,把自己扎成一个花球,随着爱情的频率跳动。

这种默契,是属于男女私情之外的,我如此相信。 可是在这些男生、这些朋友面前,我却可以松开五花大绑,成为一条无限延长的直线,因为不用费心去画一个圆,或是费心去和另一条直线相交叉, 我们只是各自奔跑,志同道合就彼此吸引, 成为两条,甚至一组平行直线,也许不属于同一个平面, 但是彼此知道、看得见、互相扶持、互相敬重。 我期求这样的友情,这样的男生令我动心而不动情。

感人的爱情故事:爱情的胎记

  

他们是大学同学,他爱上了善良温婉的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脸颊上有一块天生的铜钱般大小的褐色胎记。

  最初恋爱的时候,她也曾试探着问过他,要不要把这块胎记除去。他气恼地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不仅仅是外表,他爱她包括她与生俱来的那块印记。她感动得在他怀里落泪。

  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把他在乡下寡居的老母亲也接了来。他一路从一个小职员渐渐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

  事业有了发展,他的应酬多了。

  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需要家眷同去。她连妆也没化,穿着平日的一件工作服就去了。满场的华服艳影,她成了一个不那么和谐的音符。

  第一次,他发现她脸上的那块胎记竟是那样刺眼。

  那夜他轻声地和她商量,要不,去医院把胎记弄掉吧,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她没有回答,他看不到,她那块胎记上正有泪滑过。

  次日,女人不见了,他发现了女人留给他的字条:“如果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我除去胎记又能挽回些什么呢不如,离婚吧。”男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可是,男人很快就发现,凡是他所能想起的,全是女人的好。那一切早就像胎记一般烙印在自己的心底,永远也无法抹去。

  他唏嘘不已,慌忙赶往岳母家。

  她见他来,肿着红红的眼,把起草的离婚协议递给他。他一把抓过,狠狠撕毁。然后,他把惊诧不已的女人拥进了怀里。他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女人又一次落泪了。

  第二年的冬天,婆婆抱着三个月大的大胖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并且发现儿媳妇脸上的胎记竟然不见了。男人紧张地解释自己真的不再在意那块胎记。女人却笑了。她甜蜜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说:“既然有没有胎记都不影响你对我的爱,我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变得美丽一些呢”他心中释然。

  原来,爱情是真的能让女人变得美丽的。而同样美丽的,是那些见证了他们一路蹒跚的爱情的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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