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沐川枪击案现场:悲剧疑祸起感情及债务纠纷!嫌犯与受害者是啥关系?

探访沐川枪击案现场:悲剧疑祸起感情及债务纠纷!嫌犯与受害者是啥关系?,第1张

近期四川沐川 枪击案这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可谓是闹得沸沸扬扬,据相关的媒体报道,这起重大刑事案件的起因竟然是因为感情和债务的纠纷。犯罪嫌疑人李强是一名当地的民警,据有关记者求证核实才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其中一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知情人士则称这起悲剧可能起源于两人之间的感情和债务的纠纷。

近期四川省沐川县发生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导致两伤三死,而这一事件发生后,当地的警方便迅速展开行动,迅速的缴获了犯罪时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枪支弹药,但是如今犯罪嫌疑人仍然在警方的追捕下进行逃亡。据沐川县当地的村民介绍到,这三名死者分别是杨某的公公和杨某的儿子及女儿,而杨某就是该犯罪嫌疑人的女朋友。杨某和其丈夫的关系并不是很好,其丈夫常年在国外打工,但是可能是因为杨某本人生活上不太检点,在有丈夫的情况下仍然与民警李强进行交往,而因情感和债务的纠纷导致了这桩惨案的发生。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李强犯下如此恶行,但是孩子都是无辜的,特别是这三个人受害者都是老人和孩子,这起持枪杀人可谓是给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也希望李强早日投案自首,或者被相关的民警给逮捕给社会和受害者家人一个交代。

李强持枪杀死老人和孩子,这一事情在理论上都是非常恶劣的,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无法原谅,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当地的相关公安机关能够对这一案件有突破和进展,把犯罪嫌疑人李强迅速逮捕,询问亲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还公众和受害者家属一个真相。并且这件事情也给我们一个启示,不要冲动。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听过,破镜重圆,覆水难收,当时的我真的不懂,什么是破镜重圆,覆水难收。镜子破了,粘在一起,不就是一块完整的镜子了吗?你从镜子中看自己,是否还像以前那样的完整。出轨获得原谅,其实就像刀扎在心脏上,心脏恢复如初的时候,还会像以前那样好吗?虽然伤好了,但是疤还在。

其实每次看到这方面有疑惑的问题,我都要进来,多多少少要写一点,也希望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男人或女人们,请你们,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

佛说前5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今生的一次人生的结合,需要前世多少次的回眸呢。生活本不易,老天看你,一个人过的孤苦伶仃,无精打采,于是就为你创造了另一半,与你结合相守。可是由于你的不珍惜让彼此之间的心灵受到了伤害无法弥补,那种创伤之后又恢复而留下的伤疤却无法恢复。

出轨这个词,不适用情侣之间的,而是用于婚后夫妻之间的。既然是夫妻,都说明都是成年人,成年人在生活上,在工作上,可以吃一点亏,毕竟吃亏是福,可是用在感情上,谁能承受得了自己的爱人,自己的另一半出轨呢。

记得之前,比较喜欢看了一个节目,就是社会与法,不是说社会与法节目,办的有多好,而是被里面有关婚姻,情感,背叛,以及造成的人生遗憾。被社会与法报道过的情感方面的内容,几乎很少有一个完美的结果,大部分都是因爱而生恨,因情而杀人,每次看到因情杀人,我就会感觉到难过。都是成年人,为什么有的人就放得下,有的人就放不下。

先讲一个案例,然后再分析一下,小a和小b结婚了,甚至有一个儿子,后来经过工作的原因,小a,和小穗认识上。并且由于工作的关系,两人在工作中相互安慰,相互鼓励,甚至工作之后出去吃吃饭,聊聊天,唱唱歌,时间一久因情生爱,两个人最后在一起了。后来被b发现了,两人最终争吵打闹。最后的结果是b,因为不能蒙受,这样的屈辱,把a和c杀掉,最后自己投案自首。

每次想到这个案例的时候,我都不能用言语很好的诠释自己内心的感受。当时的我,让自己置身于其中,如果说当时的我是b,我该怎么办?难道说用伤人杀人来偿还,他们对自己的亏欠吗?如果说我是他,那我该怎么做呢?才能让自己过得更好让别人也不会因此而受到伤害,卷到其中而来。

我记得当时的我就这样想的,如果我很气愤,一怒之下把两人都杀掉,最终的结果是自己,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人,自己也会搭进去而赔上自己的性命。最终自己的孩子该怎么办呢?自己的父母又该怎么照顾呢?难道说他们生自己养自己,最终的结果却是这个结果,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他们,想要的结果,还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人活在这个世上,想要的是什么?想要的是让自己过得更好,让自己的亲人,家人,因此而过得更好,这才是咱们想要的结果。

上述的例子如果真的发生,那我们该,何去何从,如何面对呢。其实很好想,既然发生,我们就要敢于面对,能接受的,就接受,不能接受的就放弃,只要我们想着让自己过得更好,在不失去伦理,道德,情感,只要我们能够活得更好我们就要选择,该选择的选择,该放弃的放弃。既然已不属于自己,就算强行得到,也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那只只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而已。

好了,话归主题,出轨后获得原谅,那感情还能如初吗。其实,这句话很好理解,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你就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第一,我原谅对方,是出于真诚的原谅吗?如果是,那么恭喜你,你的容忍度,你的大度,真的很令人佩服。既然你从内心呢,真诚的接受了对方所犯的错,那你,虽然,此时此刻的你,感情不会像以前那么好,但随着时间的淡忘,慢慢的,你们还能像以前一样,彼此共同的生活。

第二,我虽然原谅他了,但内心却不能接受他,这也是一种原谅。那既然是这种原谅,即使你们在一起生活,你还会因为他的出轨,回想到,她的那种画面,你和他在一起生活,内心是接受不了他,因为内心是感觉到委屈,却无法释放,而给自己带来的一种内心的沉痛。

不管是,出轨后是获得对方的原谅,还是不能获得对方的原谅?那既然想要得到对方的原谅,那为什么自己之前不做好自己,做真正的自己呢,而让自己,沦为一种,被人原谅,被人歧视的人了。

在此,希望那些精神,想出轨以及肉体出轨的人,希望你们,能够及早的醒悟,在不给对方造成压力,以及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及早的收手。也希望你们,在拥有自己家庭的同时,也让自己过得越来越好,也希望对方会因为你,生活变得更美好,也因为你内心过得更丰富,更充实,也要因为你让自己,都有所收获。

该收手的时候请尽量收手,不要因为自己收手晚了,而留下终身的遗憾,终身的疼痛。

9月8日,湖南临湘一名女子在乘坐出租车时突然持刀将司机脖子扎伤,接到报警后,女子被控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出租车内安装的监控记录下了女子当时的危险行为,当时出租车正在高速公路上疾驰,这名身材偏胖的女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她偷偷地从挎包里掏出一把刀具一直握在右手上,反复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突然调整坐姿,对着司机脖子就猛地刺了过去,受到惊吓的司机不停伸出右手阻挡,但是由于车子还在高速行驶,他还在注意车子行驶情况,女子则是不顾司机反抗更不看道路情况,疯狂的用刀扎司机脖颈部,司机脖子已经被她刺中好几刀。

若不是司机及时靠边停车选择报警,相信这名女子还会不依不饶地进行攻击,可以看到当时司机的上衣都已经被鲜血浸染,可见受伤还是比较严重的。

知情人介绍,这名女子当天从长沙乘坐出租车准备前往武汉,当时两人在车上一直也没有过多的交谈,当车子行驶到京珠高速临湘段时,女子乘司机不备,突然对他进行捅刺,导致自己脖子被捅中数刀,失血量也挺大,正在医院接受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但受到巨大惊吓,仍然心有余悸。

这名女子真是疯狂,竟然在高速公路上行刺出租车司机,这种做法是何其危险,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如果当时司机放开方向盘去躲避女子的攻击,那势必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车子失控对其他车辆造成影响,引发一系列严重事故。

2022年1月7日,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引发争议。

我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同。

首先,双相情感障碍并不影响定罪,先来看一起类似案例。

2019年5月24日,万某弟产生杀人想法后购买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于当日17时许乘出租车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发现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来,万某弟决定杀害走在三人中间的沈某某并尾随三人身后。当行至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团在建工地门口处时,万某弟持尖刀从沈某某身后往其颈脖部连刺数刀,将沈某某杀倒在地后,又往沈某某颈脖部连捅数刀,之后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边的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沈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伤全身多处致大出血死亡。当日18时左右,万某弟在锐拓资本大厦地下车库内,在南昌市特警支队民警搜查过程中主动投案。经江西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万某弟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案发时处于缓解状态,辨认和控制能力完整,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10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万某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显然,本案中的刘某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完整的,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第二,刘某的行为属蓄意谋杀未遂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仅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是错误的。

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首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再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最后,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具有违法阻却事由是不构成本罪的。如执行死刑、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纪录片《平衡》,讲述可可西里原型西部工委(野牦牛队)第二任书记扎巴多杰一生,由主人公亲自出演。  比可可西里的震撼有过之而无不及。

侧面描述描述了西部工委第一任书记索南达杰(扎巴多杰的姐夫)的传奇,由于事发突然,索南达杰给人留下的故事太少了。扎巴多杰从北京做完报告后,也在家中被人用枪近距离集中头部牺牲。

至于死因,也是司空见惯的被 “ 被自杀 ”。未删减版的已经找不到了,网上能看的也都是删减过的。

宁浩的《无人区》、科恩的《老无所依》《大地惊雷》、雷德利·斯科特的《末日狂花》、莱昂内的《黄金三镖客》、韦家辉的《和平饭店》、徐克的《龙门客栈》(这个偏武侠了)、当然还有朗霍华德的《大地雄心》。

在古代浸猪笼一般都是因为感情纠葛被世俗不认同的人,这时法律不会做出处罚民间就会用浸猪笼的方法来施行处罚,不过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浸猪笼的事儿都是违法的,一旦出现了人命都是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一、男子因感情纠葛被众人捆绑塞进猪笼。

11月20日网络上流传一段视频,视频中一个男子被众人塞到了猪笼里,在这则视频被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转发,目前警方已经着手开始调查,据警方公布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到,男子应该是因为个人的感情纠纷,这才被别人捆绑后放进猪笼扔进水里。

从警方的通告信息来看,眼下涉案的嫌疑人已经都投案自首,目前案件的细节也都在调查之中,估计当代被浸猪笼的事儿不会在出现第二个了,有了这个案子在前面作为例子,没准儿猪笼这种东西都会就此消失了。

二、这世上有法律用不着别人伸张正义,滥用私刑者属违法。

严肃的说一下,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不管出了什么事儿都应该先报警,然后由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普通人没有权力也没有职责来对别人进行处罚,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亲爹妈都不行,说的严重点儿,这种滥用私刑的事儿是犯法的,是侵犯了别人的人身自由,如果男子没有被人救下,那要是出了人命,这些人可就都是犯罪分子了。

因为一些私事儿把自己的后半辈子都搭进去真的值得吗?有啥事儿不能坐下来好好说,就算对方是个无赖还可以报警,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好好过日子,这种滥用私刑的事儿还是止了吧。

最后:

真想不到都二十一世纪了还会有猪笼这种东西存在,而且法律都存在这么多年了,还有人敢用私刑处理事儿,真是胆儿肥啊!

争议:

第一,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是“故意杀人”,还是“强迫杀人”?

第二,缺少依据的“钢琴强迫杀人症”,是否是“强迫立论症”产物?

第三,相比于药家鑫,马加爵杀人是否是“理科强迫杀人”?

事情发生在2011年3月23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开庭,当晚,李玫瑾在央视点评称,药之所以会在瞬间完成连扎6刀的动作,和他长期以来的钢琴训练有关。旋即,李的说法被网友称为“钢琴强迫杀人法”,认为她是在为药开脱罪行。李本人亦陷入漫天口水之中。

其中,在药家鑫杀人案的网络舌战中,网民对专家言论的宽容边界因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的央视点评而探底。李玫瑾表达的是心理学范畴的思考理性,因为法律审判与心理分析是绝然不同的两件事;网民们表达的是民意情绪,这种情绪纠结于把专家的言论等同于法律审判的结论。

 南都:你对很多案件的评价,曾引来很大争议。比如在药家鑫案上提出的“钢琴强迫杀人法”;还有湖北公安县纪检官员11刀自杀事件,你认为是“自虐式自杀”。这些看法不被普通人理解,是不是因为犯罪心理学还没有被普通民众接受?

李玫瑾教授:药家鑫案,我的角度和公众不同,我关注的是药家鑫为什么这样,关注他的家庭教育,我认为我的专业分析没有错,只是在那个时候说那样的话不适合,容易让人误解,大家的愤怒我很理解。湖北官员11刀自杀事件上,我当时曾说,我没有调研这个案件,不对此作评价。但我自己经历的案件中,有类似甚至比这个更复杂的。类似自虐的心理行为在生活中确实存在,比如割腕、不想上学故意把自己弄病,这都是一种自虐性抗拒。

把犯罪心理问题讲出来,是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这种严重的心理疾病发生的原因,从而如何防范。药家鑫案风波之后,我也在调整自己,我认为,我的评论应该用公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包括后来点评周克华案。我现在担心,大家对我形成社会刻板印象,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听我把问题讲清楚,我很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对社会有用。普及心理学不是几个案件就能做好的

南都:你曾提出要让孩子明白生命的意义,你认为药家鑫和马加爵残忍地杀人有共同的心理问题,就是对生命的漠视,那么应该如何让孩子对生命有敬畏?

李玫瑾教授:这个问题特别重要,马加爵案,我有一个报告,他从小学到中学,接受了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法律教育,就是没有人生教育。我认为人生的第一课应该是教育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课怎么上?我认为应让孩子进行参与式讨论。我给孩子做法律讲座,都要先提三个问题:一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最最宝贵的;二是为什么宝贵;三是最宝贵的生命我们如何来保护。应该讨论这个话题,让孩子明白生命不能轻易伤害。

这与法律教育不同,北京有几个少年学了法律,知道未成年人杀人不会判死刑,于是杀了一个同学,还向对方家里索要100万元,这就是只有法律教育,没有人生教育的结果。

参考资料:

药家鑫案引发“开药”争议

张扣扣案件在早年间引发社会关注,这起案件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

张扣扣一家曾经与邻居王某一家人打架,导致张扣扣的母亲死亡,而张扣扣为了给母亲报仇将王家的三兄弟全部杀死。

回顾陕西为母报仇杀人案:因仇恨攻心,春节前夕怒杀3个人,后来怎样?

2018年发生在陕西省的为母报仇杀人案件,曾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案件主人公

张扣扣,1983年在陕西汉中市长大。他的母亲和父亲都是农民,他从小就很懂事,经常下地里帮着家里干农活。

他的母亲汪秀萍因在村里建造地基的事,和村民王正军兄弟二人发生了严重的争执。汪秀萍愤怒之下拿起一根铁条打向了王正军的额头和脸部,王正军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朝着张扣扣母亲砸过去,导致汪秀萍失血过多死亡。

这一切发生在张扣扣面前,给他的内心造成了很大的阴影。

事后,法院因王正军不到18岁,也有自首情节,也负担了张扣扣母亲的丧葬相关的费用,法院判处了王正军七年有期徒刑。

大家都以为此事告一段落,年纪尚小的张扣扣内心种下了仇恨的种子,他对这个审判结果不满意,他的母亲失去了生命,对方才在监狱住几年,出来之后又可以潇洒的生活。

他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打算为母亲报仇。2018年2月15日,是中国传统的春节前夕,拿着砍刀去了王正军家,把王家父子3个人全部杀害。

张扣扣亲眼看母亲被杀害

张扣扣母亲被打死那一年,张扣扣年纪还很小,才13岁。

那天,母亲吃过饭说出去办事,张扣扣见母亲长时间没回来,打算出去找找,没想到在路上碰到王正军和母亲发生了肢体冲突,激烈争吵,他母亲被王正军打到在地,流了好多血,他赶紧打电话救母亲,在路途中,母亲身亡。

当年年纪小,张扣扣没能力帮助母亲伸冤,但是这件事情在他幼小的心理埋下了根,他对王家人耿耿于怀。2017年,张扣扣回了老家。

张扣扣为母亲报仇

2018年2月15日,是大年30,这一天举国上下欢庆的好日子,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饺子、看春晚。

这一天是张扣扣为母亲报仇的日子,他认为这一天团聚,王家人应该都会在家里。他从家里拿了一把砍刀,去了王家,把王家父子三个人刺死。

案件细节

根据村民反映,张扣扣是在吃了中午饭,从家里拿了一把刀杀气腾腾地去了王家,进去王家,没等他们开口说话,张扣扣的尖刀已经刺过去。

将这三个人杀死之后,张扣扣去村口点火焚烧王家的小轿车。有的村民看到张扣扣身上别着刀,但是没有听到有开枪的声音。然后去给母亲上坟,给母亲烧完纸就逃跑了。

逃跑到一半感觉身上钱不够,回了趟家拿钱,刚好碰到路边的民警,他从后院犯了围墙又逃走。

突然有一天,张扣扣亲自去了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和警察自首。陕西省为母亲杀仇人的凶手张扣扣被关押。接着,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舆论。

案件结局

2019年1月8日,陕西省人民法院公开受理了张扣扣杀人案,判决其死刑。

法院判决后,张扣扣提出上诉,并找了代理律师,律师认为,张扣扣因看到母亲被杀害,长期处在报仇的压抑状态下,已患了精神病,案发时,他的状态不是正常人,法院应该予以重新审理。

张扣扣代理律师认为,张扣扣在长期的的复仇压抑之下,已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其精神状态不是常人。

对此,在4月份的张扣扣案二审中,张扣扣的精神状态将成为辩论焦点。

案件分析

网友们的讨论点是:张扣扣是故意杀人,还是有精神病?

网络上的说法众说纷纭,有人说,张扣扣是为母亲报仇,情感上是可以原谅的,有人说,张扣扣置法律于不顾,应该受到制裁。

张扣扣被判死刑,造成这场悲剧的到底是什么原因?

我认为主要原因就是家庭事故对他打击太大了,本来两家可以好好的解决事情,但是由于当时的莽撞造成了悲剧的发生。

小时候看见母亲被别人杀害,可想而知当时对儿童心里的他打击得多大,而当时法庭的处理确实想当的潦草,这也使得他对法律的不信任,一个孩子从小没了妈,本来就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况且还是在自己亲眼目睹的,这隔谁也不能忍下这口恶气。再者就是当时处理问题的黑暗,当时就应该在小孩子面前树立起法律的威严,而不是让小孩子觉得法律有空隙可钻,法律本来是用来震慑别人的,让别人有贼心没贼胆,但是由于你在这件事上处理问题的疏忽而使人对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尊重,这是非常坏的行为。

第三,我觉得家庭管教的原因,父亲在小孩失去母亲后没有好好的教导,没能让小孩走出罪恶的牢笼,没能让小男孩走出阴影。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在小男孩遭受了如此重大的变故,作为父亲的应该多去走进孩子的内心,多去帮孩子理解理解当时的情形,而不是看到小孩子每天还是开心的玩耍就万事大吉了,小孩小不懂什么,也不善于表达,越是平静跟平常一样在心里的思念就越重,这时候就要我们去开导小孩,他的父亲没有去照顾到小孩内心的想法,从而导致了悲剧的上演。

我觉得还有一方面原因是教育的熏陶,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就话对于张扣扣来说非常的合理,可能他也是因为这句话一直隐忍,悲剧就慢慢上演了。

张扣扣杀人事件:是为母报仇,还是精神病疾病?

按照杀人犯张扣扣自己所言:“我又不是神经病,这一切只是为了给妈妈报仇。”

所以如果按照张扣扣自己我说这句话来理解的话,那我们就不能把这次杀人案件简单归结成是一次精神疾病所引起的,可是如果回归到整件事情本身来看待的话,可能这个问题就显得有些复杂了。

这次杀人案件发生在1996年的8月27日,按照警方公布消息,因为邻里纠纷缘故,张扣扣的母亲汪某,在这次邻里纠纷事故当中,被17岁的王正军用木棒打死。因为此事件已经上升为案件,所以在警方第一时间知晓案件后,急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当面询问之际,致死者有自己观点。

按照王正军的家人所言,因为两家之前就深有矛盾,那天当汪某走近王家门口,可能因为心中怒火激愤,于是便故意上来就吐口水。汪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极端挑衅,王家人见汪某此状,随后便对之也进行了极端回应。双方最先进行的是极端争执

双方先后动手,汪某动手在先

发生口角争执和肢体推搡后,王某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钢条,下意识地便用钢条将王家人打伤。当时双方正处于焦灼之状,大大出手更是接下来发生的场景。杀人犯王正军此时还没有出现,但随着挥舞着钢条的汪某,不断进行肢体攻击。

随后到来的王正军,正巧看到了大打出手的汪某,可能因为此前两家积怨已深,17岁的王正军便抄起木棍,冲上去之后别用手中的木棍击打中了汪某的太阳穴,因为力道过猛,这一棍下去,汪某直接应太阳穴受到强烈击打,当场死亡。

“汪某的死”真的很让人猝不及防,尤其是对于17岁的王正军而言,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他可能真的没有料,想到这一棍下去竟然会闹出人命。可当汪某倒地身亡的那一刻,似乎真的已经说什么都悔之晚矣了。因为王正军击打死汪某,所以便导致了接下来惨案的发生。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张扣扣杀人惨案

按照法律角度来判决的话,大家可能都对此事早已耳闻。王正军用木棍击打致死汪某,从法律角度上来进行分析的话,王正军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根本不属于故意杀人罪。紧接着我们再来看死者汪某家人的说法,按照张扣扣一家人的说法:母亲汪某路过王家,不巧被王家人辱骂,所以双方发生争执。

在发生争执冲突的过程中,张扣扣一家人甚至还听到了对方“往死里打”的言语。不仅如此,从之后张扣扣一家人的言辞来看,在和母亲汪某进行冲突的过程中,虽然打死母亲的是王家老三,但在整个过程当中,对母亲下死手的,而是王家老二。并不是这个未成年的王家老三,王正军。

面对这种事情,在没有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似乎只能依靠双方进行辩解,而且双方肯定是各执一词。面对双方这种言辞,法院最先作出判决,认定王家老三王正军是杀人凶手,并且判其有期徒刑7年。在入狱三年后应该予以其提前释放,这当中涉及到了未成年人杀人犯罪的因素。而法院的这种判决,其实也是后来为“张扣扣埋下杀人惨案”的重要伏笔。

张家人能接受吗?肯定不能接受!

法院最初认定接受了张扣扣母亲汪某挑起事端的说法,紧接着上面来说,因为王家老三王正军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对其从轻处罚,除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狱3年后提前释放”,还判决王家应该对增加赔偿96393元。这大概就是最初的判决结果,我们通篇都在强调“两家人是有过往私人恩怨的”,所以对此判决结果,张家人表示不能接受。

事情发生在1996年,当时的张扣扣还只是13岁的少年,但他亲眼目睹了母亲和别人争执致死的惨烈景象。由此便在13岁少年心底,已经深深埋下了报仇血恨、杀人偿命的仇恶种子。张扣扣之后的经历,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张扣扣没有继续接受学校教育,反倒是辍学进了部队深造,所谓的深造,其实就是为着之后替母报仇,在做着最坚实的铺垫。

按理说当初部队不应该收录张扣扣这号人物的,毕竟其他人报名参军是为了报效祖国,反倒是这号人物,整天嘴里心底都只是充满着四个字——为母报仇。所谓的报名参军,其实也正是为了进部队来锻炼身体,以便之后有足够的身体素质替母报仇,可能因为思想不端,所以张扣扣也并没有在部队常住下去。

离开部队之后的他,开始四处打工,并且靠着一双勤劳的双手,重新修缮了老家的房子。张扣扣这些年以来的变化,一直都被全村人看在眼里,人们似乎都以为当年那位13岁的少年已经渐渐褪忘了当初母亲被杀的惨案,可张扣扣所展现出来的一切都只是表象,或许是为了麻痹别人,或许是惊涛骇浪前的风平浪静。

事件结局

2018年春节前,当年13岁的张扣扣已经是35岁的青年了,接近22年的仇恨种子,已经在张扣扣心底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而树的枝头正巧簇拥的堵在张口口的嗓子眼。那年春节,张扣扣打听到了王正军正巧要在家中过年,这可是他替母复仇的大好时机。于是经过一番乔装打扮和伺机涉及,张扣扣最终在2018年2月15日,也就是除夕当晚,犯下了弥天大罪。

张扣扣那天晚上先后残害了王正军及其哥哥王校军,甚至连他们六七十岁的父亲王自新也没放过。让人们不愿相信的是,父子三人均当晚当场死亡,大仇得报的张扣扣,最终在第3日清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最终法院判决张扣扣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经一审判处其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其实整番事件回忆并叙述下来,我真的还是特别心痛震惊的,那份母亲被杀的仇恨不知在张口口心底埋怨了多少年,那口母亲被杀的怨气不知早已发酵成了何种意志力,最终一刀一夜残害三人,真的可以说是当代社会妥妥的“法律教科书”。

从教育层面反观张扣扣案:复仇的种子是怎样生根发芽的?

从教育层面来反观张扣扣案,复仇的种子是从没有父母之爱开始的。没有父母之爱,没有家庭温暖的人内心是荒芜的,这不是为了母亲报仇可能只是一个因素吧,大部分都是没有得到充分的家庭之爱和缺乏管教的失足青年。用另外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对现实的不满,这是教育的缺失。

没有父母之爱,人心就是荒芜的

母亲对孩子的教育延续了一份哲学呢,就是凡事都要赢,所以说这个细节也很重要,如果母亲不那么强势,而父亲能够担当一点破绽,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两家的悲剧也不会上演。从父亲拒绝领回儿子的骨灰就能够看到,自从母亲死去之后,父亲就没有给过多少关爱,更别提什么教育问题。

没有得到充分的爱,是缺乏管教的青年

少年的这个男孩子经历了母亲的死亡,然后再到当兵以及文化程度不高,回来之后从事了各种各样的职业。工作的不顺利,再加上生活的不容易以及教育上面的缺失,让这个孩子又回想到当初母亲的死亡。这一切都在慢慢的腐蚀着男孩子的内心,把阳光全部都给吞噬掉,从心理层面以及教育层面去剖析,他就是缺失爱。

极端方式来宣泄,这是教育缺失

这位少年不是为母报仇,只不过是因为这个事情而引发的怒火,分明就是没有得到家庭的爱,没有得到一个正确的管教。所以就用一种极端方式来宣泄着对现实主义的不满,心中早就杂草丛生了。缺乏这种爱的教育,心里面没有爱,他们也不会爱人,所以会有一种极端的方式,容易把思维给带偏。他已经被生活挤得灰头土脸了,或许他觉得死亡还是一种解脱呢。

张扣扣杀人案件,到底是为母报仇,还是精神病疾病?

我觉得应该是为我报仇,因为他在最后的开庭上说那番话明显可以感觉他的理智,还是非常清晰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思路清晰的人来说,不可能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心里压抑很久的事情,就是他已经计划很久的想为自己的母亲报仇。对于他来说,他已经做到了他所有想做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把所有的事情安排的这么妥当,他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就已经不想回头。这足以证明他是,没有精神方便的疾病。

张扣扣在复仇之前还给了自己父亲留了四万元的养老费。证明他其实在心里面已经把这件事情谋划了很久,并且也给自己的父亲想好了后路。他行凶完之后,还去自己母亲的坟上待起了自己的母亲。所以仅凭这一点来看,他就算在做爱的时候都是脑子非常清晰的,根本不存在报复社会这一说。如果真的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判刑的时候肯定会考虑进去,但是法院并没有认定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而且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犯下了逆天大错,也没有逃跑,想着自己这是最后一次过春节,看完烟花之后才去派出所自首的。就从这整个办事流程上来看,他似乎所有的事情都安排的很妥当。或许就是小时候的这件事,给他留下了太大的阴影,让他做出这样的不计后果的事情。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也说出了每个人做出这样的事情,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他自己在庭上也不承认,这是在报复社会,只是想为自己的母亲复仇。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评论?我是觉得他就是单纯的想为自己的母亲报仇,并没有说是对这个社会有什么恶意。

我们常说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没有经历过她的事情,所以也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从整个事情来看,他明知道这件事情会让她走向绝路,但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其实说白了就是想为母亲寻愁,因为每个孩子都不能容忍自己的母亲在自己身边渐渐地失去她的体温,这件事情对于当时还是孩子的他来说肯定是影响很大的。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暴力解决,虎毒不食子,千不该万不该,对自己的孩子也要下此毒手。

这是一个悲剧事件,夫妻因琐事争执,连家属也过来劝和,都没有阻挡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看出夫妻平时就已经没有沟通了,情感纽带都没有,只剩下暴力解决。

还原甘肃男子杀妻儿案件原委

事情还要回到2017年7月4日,甘肃省临夏市折桥镇人马文吉尼因为家庭琐事和他妻子发生争执,双方进行厮打,家人来了后给他们劝开了,但是马文吉尼的怒火并没有消。

男方下午继续和妻子发生了争吵,因为其被妻子不断地用语言激怒,所以产生了灭绝人性的想法,分别杀害了妻子和两个儿子,最小的孩子才1岁半,最大的才7岁。

令我们感到心痛的是,就在这个男子拿刀捅向大儿子时,儿子突然喊了一声“爸爸”,多么令人悲痛的一幕,写到这里内心特别酸涩,自己的亲生儿子,怎么能够忍心下得去手啊?

简直是没有人性了,都说虎毒不食子,和妻子之间的矛盾,是成年人之间的问题,怎么能够殃及两个儿子呢?

案件中需要让我们关注的,两个当事人结婚年龄太早,还不成熟

甘肃临夏市,也就是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这里有42个少数民族,当事人马文吉尼也是少数民族,两个年轻人结婚时年龄都不大。

马文吉尼才22岁,妻子才19岁,两个人相见时非常投缘,很快就陷入了爱恋之中,两个年轻人2009年结婚,案件发生于2017年,家人和当地人反映,两个人最初生活在一起非常幸福,没有看出两个人之间有什么矛盾。

随着两个人有了二胎,小儿子降生之后,两个人的矛盾就渐渐多了起来,家庭琐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我们大家都知道,有了孩子后什么事情都多了,可能两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变了,缺乏了耐心。

案件中的主人公马文吉尼,没有不良嗜好,就是脾气急躁了一些,因为妻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所以日常要管理两个孩子很辛苦,可能会和丈夫发生一些矛盾。

都说婚姻在于经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两个人结婚时年龄太小,所以还不够成熟,又着急当了父母,贫贱夫妻百事哀,压在他们身上的担子都很重。

两个人性格的关系,没有时间坐下来一起沟通,就酿成了2017年的悲剧。

夫妻吵架,如何能够理性地处理?

马文吉尼和妻子感情失和,多是因为家庭琐事,彼此缺乏沟通,所以酿成了大祸,一家人都去天堂相聚了,留给亲人的是无限悲哀和遗憾。

这个案件给我们反省,当两个人吵架时,如何能够理性处理?

我们注意到案件中有一个关键的点,家人把马文吉尼劝走后,下午两个人又吵起来了,之所以把马文吉尼激怒,因为其妻子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有时候女人的碎碎念真是要了命,男人很反感。

在这个案件中,马文吉尼的性格暴躁是事实,但是其妻子喜欢唠叨,喜欢激怒他,也不能说是一个明智之举,双方都有问题,最后酿成了大祸。

如果两个人在发生矛盾后,有一方率先学会闭嘴,不说无关的事,也不牵扯无关的人,或许两个人就能够恢复平静。

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建议大家离开争吵的环境,女人千万不要吃眼前亏,男人力量大,我们打不过,不要硬碰硬。

结语

一家人,夫妻,两个儿子,本来是很好的一个家庭,就这么散了,很显然和男主人马文吉尼的性格有关,他在法庭上一直沉默不语,坚决不说杀妻的理由,法庭对他宣判后,他也没有提出上诉,就是平静的等待宣判结果。

相信在他内心早已经悔恨1万次了,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因为个性问题,导致家庭成了这样,酿成了悲剧,害得两个可爱儿子失去了生命,万事不能走极端,作为成年人应该冷静地去对待问题,不应该有偏激的想法。

朋友们,警钟长鸣,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悲剧,反思我们的婚姻,做人不能格局太小,也不能狭隘,夫妻之间要互相体谅,祝福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幸福,每一个孩子都能够茁壮成长,每一对夫妻都能够互敬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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