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最好的专业排名

西安科技大学最好的专业排名,第1张

一、西安科技大学王牌专业名单

1、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省级)

国家级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3 081201 测绘工程

4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5 081401 地质工程

6 081501 采矿工程

7 082901 安全工程

8 120801 电子商务

省级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2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080703 通信工程

5 080801 自动化

6 080902 软件工程

7 081001 土木工程

8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9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10 083102K 消防工程

2、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陕西省特色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地理信息系统、资源勘查工程、通信工程

3、其他重点专业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采矿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

陕西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二、西安科技大学专业排名(按推荐人数排名)

以下西安科技大学学长学姐实名推荐的比较好的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推荐人数

1 采矿工程 46 (777人)

2 安全工程 47 (731人)

3 土木工程 45 (535人)

4 地质工程 45 (480人)

5 测绘工程 44 (443人)

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7 (222人)

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6 (189人)

8 自动化 46 (158人)

9 资源勘查工程 46 (147人)

10 矿物加工工程 44 (146人)

三、西安科技大学简介

西安科技大学(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西科大、西安科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创始院校之一,应急管理学院建设首批试点学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

学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 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微博

腾讯高考听众:130977人

+收听已收听最新消息 2012年5月25日 13:58#中国高校招生#成都理工陈国华:地质学是本校特色学科我校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广告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法学、资源勘查工程(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地质)等20个特色学科。http://urlcn/2L3Qg8 更多)并填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国标代码:14042

第四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 39号 邮政编码:710109

第五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及录取政策

第七条 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科技大学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了以高新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和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学院招生政策通过学院官方网站(wwwgx-xustcom)和学院招生网(wwwgxxyzscom) 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为029-81552000,学院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录取政策:

1.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论坛)为第一外语。

3.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规定中的加分考生,我校根据具体标准,采取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4.对竞赛优胜考生及文艺、体育特长生,经我校考核认可后,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降分政策外,我校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专业给予适当照顾。

5.采矿工程专业与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6学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及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招生工作,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分;已经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90分以上(满分150分),我校不另行加试英语口语。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5.艺术类专业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6.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学费、毕业证书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教育厅文件核准的专业及收费标准实施。本科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12000元和15000元;高职生文法财经类、理工外语类、艺术类分别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8000元和12000元。

第十二条 学历及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二等奖学金:700元/年/生;

三等奖学金:5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单项奖: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100元/生;学习单项奖200元/生;自强不息100元/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100元/生;精神文明100元/生;文体积极分子100元/生;勤工助学500元/生等。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五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原始总分排序,原始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六条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zsb@xust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xusteducn

西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

表一:

表二:

扩展资料:

西安科技大学学科专业一览表

1、国家级重点学科:安全技术及工程。 

2、陕西省重点一级学科(8个):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3、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 

4、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

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地理信息科学、资源勘查工程、通信工程。

5、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

矿业工程、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 

6、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

矿业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地理学、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学科专业一览表

西安科技大学目前只开设了两门自考专业,一门自考本科专业,为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代码:120801);一门自考专科专业,为电子商务(专科)(专业代码:6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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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西安科技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 西安科技大学 ,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重点)一级学科,1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49门、教学团队2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6个本科专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西安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投放。

第十七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

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按公布的男女生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非陕西籍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 西安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西安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xus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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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4是西安科技大学的院校代码。

首先想要说明的是,西安科技大学既不是985工程高校也不是211工程高校。

西安科技大学创办时间虽然是1958年,但是学校的历史可以到1895年创办的北洋大学工学院的采矿冶金科,不过后来这个科并入到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是在原西安矿业学院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2003年的时候正式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属于省部共建的大学,属于山西省省属的大学,学校的实力还是很强劲的。

专业的话,最牛的专业说不上,安全,地质和采矿是学校的三大王牌专业,特别是安全,全国应该在前列的了;再就是矿建,测绘,都很不错;感觉建工和能源是大院,报的人数挺多的。就业好的大部分是能源方面的专业,矿建,采矿,机电安全这些,大致都会选择煤炭能源等行业,陕北或者内蒙的煤矿,煤炭厅,建筑公司等一些行业。

至于住宿条件,学校的宿舍都是六人间,厕所和洗漱包括晾衣服的地方都是公用的。宿舍只有六张床,上床下桌,桌子上有书架,旁边是衣柜,每个人都有单独的衣柜使用。夏天住在顶层的是会非常热,宿舍只有一个小风扇。冬天宿舍有暖气,非常给力,每个人每月有6度电可以免费使用,男生宿舍是限电压的,女生宿舍不限,但是大家还是不要把违规电器带入比较好,宿舍晚上不断电,但是校园网会在十二点以后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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