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有必要强制婚前检查吗?

你认为有必要强制婚前检查吗?,第1张

近日,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多地出台政策,规定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其中,在河南参加婚检可休28天婚假。随后,“婚检应该自愿还是强制”的话题冲上热搜。

实际上这个话题已经争执了20年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没必要强制婚前检查,但是,结婚前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婚检。因为婚检真的太重要了,即使不强制,也应该主动去做婚前检查。

事实也证明了,我国对于婚检的政策已经从强制到自愿,再到提倡的过程了。也显示了国家对于婚检的支持态度,体现了对于个体权利的尊重,这样已经挺好了。

有人认为,身体健康属于个人隐私,即使结为夫妻的二人仍然是独立个体。实际上并不是这些表面问题,重要的是关系到彼此的病史和基因问题,如果有问题的话,就会对下一代造成影响,应该知道孰轻孰重。

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我国取消强制的政策改变并不代表国家放松对婚检的重视。如今,为了鼓励婚检,新婚夫妻可以在登记结婚时领取免费婚检单,而且还有婚检咨询平台服务,都很方便的,也不用支付婚检费用,这不是挺好的吗?

我感觉,有的人纠结可能是考虑到怕伤害感情吧,试想,婚检并不是考验婚姻的唯一标准,婚检也只是为婚姻中的双方加上了一层保险而已。真正伤害感情的不是伴侣要求婚检的不信任问题,而是隐瞒病史的谎言以及谎言有可能带来的现实困境,这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而对于提倡强制婚检的人群,他们考虑更多的就是怕其中一方隐瞒身体状况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当真相大白时,被欺骗的一方会受到情感上的创伤,最后夫妻建立的信任会摇摇欲坠,而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甚至,还有后面的彩礼问题等等。

这些都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两个人不能把婚检这件事提到桌面上,认为只有国家强迫才可以的话,岂不是俩人的感情太过于脆弱了!

说实话,谈到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感慨,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我闺蜜是去年结的婚,今年生了一个男宝,但可惜的是,孩子出生后没多久就被查出来有非常严重的遗传病,并且确诊以后生活基本不能护理。

她目前的情况是,老公是四川的,现在俩口子在天津工作,也买了房。老公那边几乎回去得很少,因为比较远,再加上这两年的特殊情况,所以对于一个天津姑娘来说对婆家很陌生的,直到孩子出现了这种状况,闺蜜才知道,原来是老公家族有几个人都有这种遗传病,导致我闺蜜进退两难。现在的房贷本身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再加上孩子,家里人都劝她离婚,但是孩子怎么办?

上次和我打电话她跟我哭着说:一定要做婚检,就算感情再好,也要做,我就是当时太傻,早知道现在,我肯定做个婚检,不要爱情都可以,关键是孩子遭罪啊……。

我想,大家应该会有所感慨吧。是的,强制不强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真正的认识到,如果真的因为没有做婚前检查而影响到孩子健康,那还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啊,道理很简单,大家应该建立这种意识,而主动的去接受婚检才对。

你好!这里是潜哥聊汽车很高兴与你在这里相遇。希望我的回答给你带来帮助。看到你的问题:“家中一直催结婚,想知道如今领结婚证要婚检吗?”后,我想说在过去有很多因为两个人存在特殊的疾病导致后代畸形或者是有先天性的疾病,后来国家推出了强制婚检的政策,要求每一对新人在领证前都要进行婚检。那么领结婚证要婚检吗,为了两个人今后的幸福做婚检是一定要的。

 首先,领结婚证要婚检吗?从2018年起新人结婚领证就不需要做婚前检查,新人想要结婚可以直接的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领证。旧条例中规定,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且向婚姻登记处提交检查证明,只有两个人婚检结果没有问题才会给予登记结婚。

 其次,婚检可以帮助新人优生优育,提高全民素质。婚检的时候医生会了解新人的家族史以及家族体系的调查,医生可以对于某些遗传缺陷做出来明确的诊断,同时结合遗传规律来推算出来下一代的遗传风险。因此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都应该明白婚检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去做婚检,也可以提前的了解身体的而健康情况,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再次,婚检项目包括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妇科内分泌全套、白带常规、胸部透视、染色体检测、全身体格检查。要注意,其中的每一项都是关乎未来宝宝的健康的,因而一定要全面的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的治疗。

最后,我想说大家应该重视婚检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两个人婚后是幸福的,才能够给祖国贡献出来一个健康的花朵,让中国人的未来是更加的有竞争力的。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婚检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以保证婚检的每一项都是准确无误的。

法律分析:不同省份规定不同,除了黑龙江、河南、陕西三省份居民以外,没有婚检假期。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七日。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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