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的风俗习惯

彝族的风俗习惯,第1张

彝族的风俗习惯是服饰、饮食、待客之礼。

彝族男子服饰一般为对襟、短衣、长裤,女子服饰既有长衫、中长衫、短装,还有外套坎肩,头饰以银泡、绒线做花,服饰图案以自然纹居多,几何纹次之。彝族的饮食主要以土豆、玉米、荞麦、大米为主,副食有肉食类、豆类、蔬菜类等。彝族的酒有坛坛酒、桶酒、水酒等,凉山彝族喜欢吸兰花烟,其他地区的彝族多喜吸叶子烟。彝族的待客之礼是打羊、打牛,只要有客人到,就会杀牲待客,根据来客的身份、亲疏程度分为牛、羊、猪、鸡等,杀之前还要把活牲牵到客人之前让客人过目再宰杀,以示对客人的敬重。

呵呵o(∩_∩)o,这问题嘛 有意思

少数民族的婚姻问题自新时代的到来已经越来越自由化,各个民族之间的通婚已经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至于礼金钱的问题,始终是婚姻话题,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从时间上来说,少数民族结婚的礼金钱正在逐步提升。市场规律也说明了这一点

至于提问者的难处,我确实也不大好回答

首先,不知道你彝族女朋友家在什么地方?如果是镇级到县的话,一般礼金钱要比县级以上的高的多这是毋庸置疑的。呵呵,大约3W-10几W,高于10W的,除非是富家**,或者是天天看着女儿掂量钱的才会这么多,或者,此女艳绝……

其次,如果女方家是在乡下,那么钱就会少些。其实这并不是说乡下的姑娘不值钱,而是乡下的人比较厚实,对钱的概念没像城里人那样敏感苛刻。钱是什么?在多花花也就没了,钱要的那么多将来还不是一样苦了自己女儿??礼金钱要的很多的父母不一定是好父母。因为,有的父母会故意刁难男方,哪怕要20W也只是闹闹好玩,之后他们会间接或直接将大不部分的钱退回。为的是要个面子,说咱家女儿值哪,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以后生活有保障。这是好父母。如果说……嘿嘿,没准女方父母叫个十几万礼金钱拿去养老或打麻将,那个就不大好说了。

如果男方家有钱的话,女方家肯定会叫的高些,如果情况相反的话,只能说女方父母不大喜话男方,是要好好想个法子,再和女方父母好好做点思想工作

还有,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这也没什么法律规定,人家就是叫个一亿又如何?谁叫你瞄上人家女儿??有本事自己上街找找去?哈

一句话,入乡随俗,人家姑娘叫多少,咱女友,哦不,你女友也可以叫多少,并且还可以比人家适当高点也无所谓,人生一次,计较太多有什么意思?钱能和生活作比??太高了,娶个老婆还饿个三五年,那可不行。

实在不行就分吧,中国姑娘多的是,干嘛只选她?找个便宜点的(开玩笑哈)

……呵呵,舍不得分吧就干脆私奔,那天有了宝宝再回家!

深夜难眠,就此一叙,君当谨慎!

答案不大标准,仅作参考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丧偶者:需将户口婚姻状况栏更改为:丧偶。

(四)一方户口是外地的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情况记录证明。

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结婚所需要的证件是相同的,无区别对待,但是国家也给予少数民族人民管理内部事务的自治权,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

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2、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民法典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以上知识就是对这一问题进行的相关解答,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无讼,私信咨询。

汉族可以和彝族通婚

彝族!这是我们云南的主要少数民族,而且按彝族的民俗文化的演变来看,他们的祖先当时住的就是石头房子、用石器的。在美姑县,就是彝族文化的复兴地。解放前,在那个地方的彝族占997%,一百个人里面没有别的民族,只有03%的感觉,所以那个地方保持的比较原始,有很严格的等级制度。在婚姻上,黑彝和白彝不能通婚,这是等级划分,所以每个等级只能和那个等级的人通婚。等级有土司、黑彝、白彝、奴隶、娃子等。娃子也分黑彝的娃子、白彝的娃子只是后来,解放后,汉文化的广泛进入云南,彝族与汉族通婚的人多了,风俗习惯也慢慢有所改变。

不同地区不同支系彝族女性社会化的状况相联系,彝族女性的婚恋习俗也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1949年以前处于封建制的地区,婚姻形态与汉族较为接近,但盛行族内婚制,一般不与其他民族通婚,有的地方甚至不同的彝族支系之间也不通婚。婚姻礼仪各地也不尽一致。楚雄州牟定、武定、永仁等县的青年男女多自由婚配,但无论自由恋爱或父母作主,均有说媒、订婚、迎亲、回门等程序。彝族没有专职媒人,男女均可充当。媒人携带糖酒到女家提亲,同意之后举行订婚仪式,即"吃订酒"。由男方和媒人带上酒和部分首饰(必不可少的是手镯和一块红布)到女家,女家请来自己的长辈亲属一同商议婚期、彩礼、婚筵规模,迎送亲的人数等事宜。自"吃订酒"之日起,男女双方不得任意反悔。新娘出嫁时,按规矩要由男方派人到女方家中迎娶。接到新娘后,在去新郎家的途中,凡需过桥、翻山越岭、过河、爬坡坎,新娘均由陪郎背着。一路上,迎亲、送亲的青年男女弹着三弦、月琴,吹着唢呐、短笛,唱着背新娘歌,跳着舞,欢欢喜喜,热热闹闹地把新娘送到了新郎家。  

石屏等县坝区以及江城、元江、峨山、巍山等县,婚姻须经"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江城县彝族多数在本民族内通婚,但也不严格禁止跟汉族、哈尼族等外族通婚。新婚的第一二天,新娘由送亲的女伴昼夜陪守着,到第三天一早即回娘家。在娘家住满一个月后,婆家请人去接,仍有女伴数人前来同住。三天后又返回娘家,再住一月。直到第三次接回时,夫妻始能同房。有的妇女对包办婚姻不满,往往是长时间住在娘家不回。巍山彝族男孩八九岁时,父母就要给他定下亲事,称之为"喝定酒";喝了"定酒"后的双方家长已变成"亲家",已许配的姑娘开始称男方的父母为"爹、妈",当儿子长到十八九岁时,父母就要给他们完婚。尽管部分地区彝族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上存在父母包办的现象,但不少地区的彝族在婚前享有相当的社交自由,与汉族相比,彝族女性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很少。逢年过节,或婚丧喜庆时,青年男女往往利用这些机会唱歌跳舞,饮酒吸烟聚会,开始相识、互恋、递送信物,不少人也在禀告父母而后成为眷属。

  第二种类型是1949年前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小凉山彝族地区,婚姻形态也反映了奴隶制的特点。1949年前小凉山彝族严格实行族内婚制、等级内婚制和家支外婚制。族内婚是指在本民族内缔结婚姻,不能与外族通婚;家支外婚是指同一家支内部严禁通婚,婚姻只能选择在本家支以外进行;而等级内婚乃是小凉山彝族婚姻的最基本特征。在彝族奴隶制社会里,全体社会成员,主要依血缘因素及经济占有和人身权利等条件划分为黑彝、曲诺、阿加和呷西四个等级。黑彝是世袭贵族;曲诺属奴隶社会的隶属民;阿加是经主子婚配成家,住在主子的辖区内,为主子承担田间劳动的分居奴;呷西属住在主子家内的单身奴隶。等级内婚制严格规定:黑彝贵族只能在本等级内通婚,严禁与被统治等级之间联姻。即使十分富裕长得英俊和有才能的曲诺小伙子,也不得与贵族通婚,如贵族女子与低等级男子相爱并发生性关系,按惯例必须双双处死。通常勒令贵族女子上吊自缢,非贵族男子则要被火烧死,并把其双手的骨胳打碎,据说是让其后世不能再转化为人。黑彝男子与低等级的女子通乃是公开的秘密,是不受什么处罚的,但其后代却不能进入贵族之列,这实际上是为保证黑彝贵族血统纯洁的一种手段。按老规矩曲诺等级也不能与比其低下的等级联姻,但这种限制远不如黑彝等级严格。

  此外在小凉山彝族中还实行姨表不婚和姑舅表优先婚。彝族谚语说:"再缺粮食,甜养苦养不能同吃;再缺衣裳,山羊皮绵羊皮不能合穿;再缺配偶,兄妹不能结婚。"这里所说的兄妹,不仅指同胞兄妹,而且也包含着姨表兄妹在内。在小凉山彝族的观念中,对亲戚关系,应以母亲的关系为根据。姨母等于母亲,姨表兄妹等于同胞兄妹,差别仅仅在于没有同在一个家庭中生活,故严禁通婚。反之,对于姑舅表兄妹,则享有缔结婚姻的优先权,如彝谚说:"姑家的女儿,不用说都是舅家的媳妇","姑家要舅家的女儿,不费什么力气。"按照习惯,姑家的女儿欲嫁别人,必须征得舅家的允诺,反之,对舅家的女儿亦然。婚姻的缔结,一般男女在10岁左右,即由父母作主,选择配偶。男方请人作媒说亲,并请毕摩(祭司)占卜算命,或"看猪胆"定亲(即把猪杀了以后,取胆、胰看吉凶),以猪胆黄大,胰脏肥重为吉,反之则凶,凶兆往往导致婚事不成。如获吉兆,女家接受聘礼,即算订婚。

结婚时,男方备马一匹,并遣人携带酒、肉、鸡蛋和养面等礼物至女家,迎接新娘。新娘出嫁必须骑马,由男性亲戚陪送至男方家。由于途中解手不便,新娘在出嫁前两三天就须断食断水,直到结婚仪式完毕之后,才恢复吃食喝水。有的行程较远,新娘有饿得昏倒在路上的。结婚当晚,送亲者与新郎村寨中的男女在新房中各坐一排,饮酒对歌,以相娱乐。洞房之夜,新娘佯装撕打新郎,以示贞节。在举行婚礼后的第二天或第三天晚上,夫家还要举行一次为新娘"转魂"的宗教仪式。其做法是,新郎、新娘与公婆及其他家里人一起,一家人围坐在堂屋内,请一壮汉提着一只羊或一头猪在他们的头上从左向右转七转,然后又从有向左转九转,再把这头羊或猪杀掉献祭祖先,以此表示新娘的魂已经转到夫家,新娘从此正式成为夫族中的人。此后三五天,新娘"不落夫家",新郎和送亲人护着新娘回娘家,过一段时间(有的要在娘家住几年),男方才遣人把妻子接回来正式与新郎建立家庭生活。

第三种类型:还保留着某些原始社会特点地区的婚恋习俗。

弥勒县阿细支系,婚姻虽受到汉族封建制的影响,但许多村寨仍基本上保留着自由恋爱的特点。他们除了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外,还通过约定"跳乐"(或称"跳月")的地点,利用跳乐的机会求爱。如果双方相爱,女子便背着事先编好的新篾箩,装满一背柴,跟着头戴篾帽,身挂笛子的小伙一起到男家住一天,次日双双至女家认亲。男子首先给女家挑一担水,如果不遇阻拦,表明小伙子聪明能干,女方家人已同意婚事。这样从事一天劳动,即算正式结婚。因此,这里的婚姻无父母包办,不用聘礼,不少人家当女儿将男子带来后才知道女婿是谁。白依女子通过在公房恋爱,寻找意中人,如果男女双方合意,就订下抢婚的日子。届时,几个青年躲在女方住处外面,给她丢几个石头或打个暗号,女子就出来。出来时,故意给爹妈打个招呼,表示她是老老实实地去办点事情。她与男方接上头后,就一起往外跑,女子一面跑一面喊叫:"阿爸,有人抢我!"女方的父母也假意高声喊叫着追赶一段路,就回家了。实际上爹妈也喜欢把女儿嫁出去,只是在外人面前表明:我们的女儿被人抢走了,我们去跟抢的人打了,但是没法把女儿抢回来。男方抢到姑娘后,就双双在山上过一夜,第二天回到男家办喜事。大姚县昙华山区自称里泼的彝族,婚姻基于自由恋爱,没有亲缘关系的青年男女,在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交活动中,互相了解,情投意合,经父母同意后即可缔结婚姻,不举行任何结婚仪式。办喜事,请客送礼,不在结婚时,而在第一个孩子满月之后。夫妻生了第一个孩子以后,婚姻才算稳定。在此之前,夫妻若感情不合,可自由离婚,不吵不闹,只须双方同意,把一节木头破成两半,各执一半作为离婚凭证。离婚后依然和睦相处。

汉族这边没问题,谁都可以结。但是彝族有两种,一种白彝,一种黑彝,是彝族的阶层划分,主要是血缘划分的,黑彝是贵族阶层,严禁异族通婚,和白彝通婚也不行。白彝是普通百姓,宗规限制不严。现在比以前开放了,迁移城市中的黑彝已经的宗规意识弱化了,渐渐开始通婚。但是在彝族山寨里的宗规还是有一定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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